立法會選舉活動指引今日發表(附圖/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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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選舉管理委員會發出:
 
  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今日(十月二十五日)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第541章)發表立法會選舉活動指引。
 
  選管會主席馮驊法官在記者會上說:「指引適用於今年十二月舉行的二○二一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以及其後的立法會補選。」
 
  「指引有兩個不同層面,即(一)闡述與選舉相關的法例條文,及(二)按照公平及平等的原則為選舉活動訂立行為守則。」
 
  「此指引是以二○二○年六月發表的指引為基礎,作出適當及必要的修訂,主要修訂共有約50項。修訂主要有三個類別,第一類是反映相關選舉法例的修訂,大部分是今年五月立法會通過的《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條例》),包括立法會的組成、產生辦法和候選人提名程序等,指引內主要的修訂屬於這個類別;第二類是因應與其他選舉指引看齊而作出的改動;第三類是說明新的選舉安排和程序,例如有關新設立的選舉委員會界別的投票安排及有關該界別的媒體報道的規定等。」
 
  選舉是嚴肅的事情,選舉程序受有關選舉法例監管,選管會必須嚴格遵照現行法例發出指引,提醒有意參選的人士及其他持份者必須了解及遵從選舉法例的規定,以免誤墮法網。
 
立法會的組成及產生辦法
 
  《條例》已於五月三十一日刊憲生效。立法會議席數目由70個增加至90個,由地方選區、功能界別及選舉委員會界別選出。
 
  地方選區方面,全港分為十個選區,分別為香港島東(包括東區及灣仔區)、香港島西(包括中西區、南區及離島區)、九龍東(包括觀塘區及黃大仙區東南部)、九龍西(包括油尖旺區及深水埗區)、九龍中(包括九龍城區及黃大仙區西北部)、新界東南(包括西貢區及沙田區東部)、新界北(包括北區及元朗區西北部)、新界西北(包括屯門區及元朗區東南部)、新界西南(包括葵青區及荃灣區)及新界東北(包括大埔區及沙田區西部)。投票制度採用「雙議席單票制」,每個地方選區各有兩個議席,每名選民只需投選一名候選人,有關地方選區得票最多的兩名候選人當選。10個選區共選出20位立法會議員。
 
  功能界別共有30個議席,由28個功能界別的個人選民/團體選民的獲授權代表投票選出,投票制度採用「得票最多者當選制」。除勞工界會選出三位議員外,其餘27個界別各選出一位議員。
 
  至於新設立的選舉委員會界別共有40個議席,由選舉委員會的1 500名委員投票選出。投票制度採用「全票制」,即每名委員必須投選不多於亦不少於40名候選人,得票最多的40名候選人當選。
 
  二○二一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於十二月十九日舉行,選舉事務處計劃在全港十個選區設立超過620個一般投票站。此外,選舉事務處亦會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設立一個選舉委員會界別投票站,以供該界別的選民同時投下其選舉委員會界別、地方選區和功能界別(如適用)選票。
 
候選人提名方法
 
  《條例》修改了立法會選舉候選人的提名方法。地方選區的候選人除了須獲得所在選區不少於100名、不多於200名選民的提名外,亦須同時獲得選舉委員會的所有五個界別中每個界別不少於兩名、不多於四名委員提名;而功能界別的候選人除了須獲得所在界別不少於10名、不多於20名選民的提名外,亦須同時獲得選舉委員會的所有五個界別中每個界別不少於兩名、不多於四名委員提名;至於選舉委員會界別方面,候選人則必須獲得選舉委員會的所有五個界別中每個界別不少於兩名、不多於四名委員提名,候選人無須為選舉委員會委員。
 
  根據《基本法》附件二,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並確認立法會選舉候選人的資格。
 
  二○二一年立法會換屆選舉的提名期將於星期六(十月三十日)展開,至十一月十二日結束。有意參選的人士應盡早遞交提名表格,以便即使表格上有任何錯漏,也可在提名截止前有時間更正。
 
縮短投票時間

  因應今次立法會換屆選舉會採用電子選民登記冊系統及其他改善措施,為讓投票站工作人員有更多時間為相關設備,包括數據網絡連接的設置,進行最後檢查,投票時間會由以往的上午七時三十分至晚上十時三十分(共15個小時),更改為由上午八時三十分至晚上十時三十分(共14小時)。這安排適用於一般投票站及設於警署內的專用投票站。至於設於懲教署院所內的專用投票站,投票時間會維持由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選舉事務處會就新的投票時間加強宣傳,亦會在投票通知卡上印上顯眼信息,以提示選民新的投票時間。
 
  馮驊法官說:「根據過往選舉的經驗,較多選民選擇在上午前往投票,輪候時間因此較長。是次選舉的投票時間共有14小時,選民可按自己日程安排投票時間,例如選擇午飯後或一般較少人輪候的時間去投票。若選民只能在上午投票,則無可避免需要輪候較長時間。」
       
投票及排隊安排
 
  在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及電子選民登記冊系統技術諮詢委員會的協助下,是次立法會換屆選舉投票站(專用投票站及寬頻或電訊網絡未能覆蓋的個別投票站除外)會使用電子選民登記冊系統發出選票,以期令發出選票工作更有效率和準確。選民進入投票站後,會被指示到其中一張發票櫃枱領取選票。投票站工作人員在查看選民的香港身份證後,會使用平版電腦掃描有關人士的香港身份證,以核實該名人士是否已登記選民及確定他/她可獲發的選票種類。
 
  為確保發票準確,有關選民可在發票的過程從系統顯示屏觀察其姓名、部分身分證號碼和獲發的選票種類。為確保投票保密,電子選民登記冊系統只會記錄發給選民的選票數目、種類及選票發出的時間,但不會記錄發給該選民的是哪一張選票,而投票站內亦不會有任何人臉識別裝置。

  此外,在是次立法會換屆選舉,投票站主任會在投票站外設立兩條隊伍,一條供有需要人士(即年滿70歲或以上人士、孕婦及因身體狀況而難以長時間站立排隊的人士)使用,另一條供其他一般人士使用。投票站內會備有座椅,供有需要人士坐下休息,稍後才到隊伍輪候領取選票。
 
  在顧及投票站的秩序及整體情況下,投票站主任會靈活調配發票櫃枱,以期令發票櫃枱得以充分運用,加快分流選民到發票櫃枱領取選票,從而減省整體的輪候時間。
 
  馮驊法官表示:「另一方面,考慮到選舉委員會界別採用『全票制』,該界別的選民在選票上投選的候選人數目,必須不多於亦不少於這界別的議員數目,即40位。為免選民因誤選多於或少於40人而導致該選票無效,選舉委員會界別投票站內將提供光學標記閱讀機,供選民檢查選票上所選取的候選人是否40名。我們鼓勵選民先使用光學標記閱讀機確認準確後才放入投票箱。光學標記閱讀機不會記錄或點算選票上的選擇。」
 
投票站工作人員投票安排
 
  過往,投票站主任會因應票站實際情況,盡量安排投票站工作人員到獲編配的投票站投票。然而,如工作人員獲編配的投票站有較長「人龍」,他/她便需要較長時間完成投票,其後方可返回工作崗位,對其服務的投票站運作構成影響。因此,為讓前往投票的投票站工作人員可盡快返回自己的工作崗位為選民服務,在新安排下,工作人員如到達獲編配的投票站外時有排隊「人龍」,他/她可以向投票站職員出示其投票站工作人員證件,便可以進入投票站內優先排隊輪候領取選票及投票,務求讓他/她能盡快返回工作的投票站,繼續為選民服務。
 
應對2019冠狀病毒病的安全措施
 
  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選舉事務處將推行多項措施,防止病毒在投票站和點票站散播,包括所有投票站及點票站工作人員必須戴上外科口罩或其他衞生防護中心建議的防護裝備,有發燒徵狀的工作人員不可執行選舉職務。
 
  進入投票站及點票站前,候選人及其代理人和選民必須戴上自備的口罩,並使用消毒潔手液清潔雙手,以及量度體溫。候選人或其代理人因會較長時間停留在投票站及點票站,如有發燒徵狀,就不可進入投票站及點票站,但可找無發燒徵狀的代理人代替;選民若有發燒徵狀,由於只會短暫停留在投票站,會被引領到特別投票間投票。特別投票間每次使用後,均會進行消毒;投票站工作人員亦會在有需要時利用清潔用品為投票站消毒。
 
  考慮到在竹篙灣檢疫中心接受強制檢疫的人士是在不可預測的情況下被送到檢疫中心,而檢疫中心內具充足和合適的位置設立投票站。因此,選舉事務處在徵詢衞生防護中心後,計劃在竹篙灣檢疫中心內設立投票站,讓正接受強制檢疫的選民投票。選舉事務處將在票站內採取一系列的安全措施,以減低病毒感染和傳播的風險。
 
  由於2019冠狀病毒病的變種病毒具有較高傳染性,從風險評估的角度,衞生防護中心認為容許正接受家居檢疫或在指定檢疫酒店內接受強制檢疫的人士前往投票站投票並不合適。因此,選舉事務處不會為這類選民提供特別投票安排。
 
  馮驊法官說:「現時並非身處香港而有意投票的選民,應留意抵港的檢疫安排,盡早規劃行程及預留足夠時間完成抵港檢疫要求,例如在投票日最少21天前返港,以便投票日可在其獲編配的投票站內行使投票權。選舉事務處會繼續與食物及衞生局和衞生防護中心保持緊密聯繫,密切注視疫情發展,並因應情況作出安排。具體安排在敲定後會適時公布。」
 
  選舉事務處正就投票程序及票站實施的防疫措施製作短片,並會上載至選管會(www.eac.hk)、選舉事務處(www.reo.gov.hk)及選舉網站(www.elections.gov.hk)供參考。
 
有關選舉委員會界別的媒體報道
 
  考慮到選舉委員會界別的議席數目及候選人人數眾多,傳媒在製作和發布與某候選人有關的選舉新聞或其他與選舉有關的報道時,若須在同一節目或出版刊物提及該界別的所有其他候選人或有實際操作困難。故此,今次的指引特別說明,傳媒在製作和發布與某候選人有關的選舉新聞或其他與選舉有關的報道時,可選擇在節目或出版刊物內向觀眾、聽眾或讀者提供該界別的候選人總數,以及該傳媒有提及該界別其他候選人姓名的平台,例如機構/節目/刊物的網頁。
 
  馮驊法官補充:「選管會是次沒有就指引進行公眾諮詢,主要是由於《條例》剛於五月底通過,選管會及選舉事務處須依照經修訂的選舉法例,籌備及安排進行三場大型選舉,即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立法會選舉和行政長官選舉,時間緊迫;加上正如剛才提及過,今次指引主要是因應選舉條例修訂而作出改動,而有關法例修訂已經過立法會討論和通過,所以選管會認為無須就這指引進行公眾諮詢。」
 
  立法會選舉活動指引可於選管會網站(www.eac.hk)下載,或在選舉事務處及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查閱。



2021年10月2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