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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在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就《2021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動議修正案的開場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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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食物及衞生局(食衞局)局長陳肇始教授今日(十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就《2021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動議修正案的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
 
  我動議修正《條例草案》第6、8及15條,並增補新訂的第5A及6A條。有關修正案是因應法案委員會的討論及關注團體(包括病人組織)的意見而提出,目的是網羅更多合資格非本地培訓醫生來港服務,以應對本港人口增長和老齡化對醫療服務所帶來的挑戰。
 
  簡而言之,我們的修正案主要涵蓋以下三方面。
 
  第一,調整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要求。法案委員會的大部分委員均認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要求會限制可循新途徑引入的非本地培訓醫生人數,亦會令具備專業資格的非本地培訓醫生被置諸門外,以及與吸引人才的大方針背道而馳,認為應放寬甚至完全刪除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要求,以容許公營醫療機構聘用任何合資格的非本地培訓醫生為特別註冊醫生。在考慮到要吸引更多合資格人士來港執業,特別是專科醫生,同時維持醫生水平的情況下,我們建議讓持有《條例草案》下認可醫學資格及香港醫學專科學院(醫專)認可或頒授的專科資格的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亦可申請特別註冊。
 
  上述調整主要考慮到現時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最缺乏專科醫生,引入非本地培訓專科醫生有助增加公營醫療系統的專科醫生數目。此外,這些非本地培訓專科醫生可協助培訓本地專科醫生,支援專科培訓。
 
  第二方面的修訂是讓未有在外地經歷實習而屬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非本地培訓醫科畢業生在香港參加執業資格試。政府理解有部分港人在香港以外地方(如澳洲等)就讀醫科後未能在當地取得實習崗位,因而未能返港參加執業資格試,無法取得正式註冊。我們建議屬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非本地培訓醫科畢業生只要持有《條例草案》下的認可醫學資格,不論是否已完成實習,均可在香港參加執業資格試,並隨後可以在港進行實習。
 
  由於醫管局會為這些醫科畢業生提供涉及投入公共資源的在職培訓,因此我們認為應只容許屬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非本地培訓醫科畢業生,在未有進行實習的情況下,參加執業資格試。
 
  在通過執業資格試後,並完成一年的評核期(即實習期)後,有關非本地培訓醫科畢業生可申請特別註冊。申請成為特別註冊醫生後,有關人士可以在港接受專科培訓。如其他特別註冊醫生一樣,取得專科醫生資格後,在公營醫療機構工作至少五年,並獲僱用機構確認在服務期間,其擔任醫生的服務屬令人滿意及稱職,便可申請正式註冊。這個方案讓非本地培訓醫科畢業生可在港參加執業資格試,從而銜接至特別註冊的途徑,在公營醫療系統服務,最終可獲得正式註冊。 
 
  第三,讓持有專科資格的有限度註冊醫生可銜接至特別註冊的途徑。為了吸引更多非本地培訓醫生來港在公營醫療體系服務,特別是那些資深的專科醫生,我們建議讓持有專科資格的有限度註冊醫生可銜接至特別註冊。
 
  在建議的新途徑下,如非本地培訓醫生以有限度註冊方式在本港四間公營醫療機構工作達最少五年,而且持有醫專頒授或承認的專科資格,不論他們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或是否持有《條例草案》下的認可醫學資格,均可申請特別註冊。轉至特別註冊後,再於公營醫療機構最少工作五年,並獲僱用機構確認在服務期間,其擔任醫生的服務屬令人滿意及稱職,便可申請正式註冊。
 
  為認可有限度註冊醫生的貢獻,我們建議可追溯計算有限度註冊醫生在法例修訂前的服務年期,惟他們轉至特別註冊後,仍須一如其他特別註冊醫生,於公營醫療機構最少工作五年。我想強調,這些有限度註冊醫生最初的申請已經香港醫務委員會嚴格審批,其後在本港公營醫療體系工作了最少五年,同時亦持有醫專頒授或認可的專科資格,因此他們的質素和專業水平是得到肯定的。
 
  主席,我亦已向法案委員會介紹上述有關的修訂,並獲得法案委員會的支持。我懇請議員支持有關修正案。
 
  與此同時,我亦希望藉此機會對我剛才所說議員提出的一些問題或疑問作出簡單的回應,亦希望藉此機會表達政府對陳沛然議員及邵家輝議員提出的修正案的立場。就陳沛然議員的修正案,旨在刪除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可向特別註冊委員會發出指令的條文,我們對此表示反對。我們必須強調在《條例草案》下,特別註冊委員會負責制定非本地醫學院頒授的認可醫學資格名單,而局長只會在涉及公眾利益的情況下,就委員會執行其職能而發出指令,委員會的法定權力(即可承認某些醫學資格或不再承認某些醫學資格)不會因局長發出指令而改變。舉例而言,如果委員會在一段合理時間內都未能制定認可醫學資格名單,使特別註冊的新途徑無法運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可向委員會發出指令,要求委員會在指定時間內完成制定有關名單。顯而易見,這是基於公眾利益出發。剛才亦有多位議員敦促政府制定名單時,即特別註冊委員會作出名單時,是需要盡快,以及符合公眾利益。現時《醫院管理局條例》(第113章)及《消費者委員會條例》(第216章)亦有類似的條文。因此,並不會存在陳沛然議員所指政府可隨意干預委員會工作的情況,更不會出現政府要求委員會承認或不再承認某些醫學資格的情況。
 
  至於邵家輝議員的修正案,主要將申請特別註冊者須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要求,以及只限屬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非本地培訓醫科畢業生在未有進行實習的情況下參加執業資格試的安排,放寬至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配偶及子女,以及容許在認可非本地醫學院工作達五年的臨床教學人員或在認可非本地醫學院的附屬醫院工作滿五年的醫生可申請特別註冊。我們對以上的修訂表示反對。
 
  我們明白邵議員的目標是盡可能增加符合資格的非本地培訓醫生,且希望在決定非本地培訓醫生可否透過新途徑來港時,不只考慮特別註冊委員會所訂定的認可醫學資格,並同時考慮其服務的非本地醫療機構的水平及其過往工作經驗或成就,務使有一些在知名機構執業的專科醫生或任教的教授即使當初並非在認可醫學院接受基礎醫學訓練,亦可參與特別註冊計劃。
 
  然而,我們希望指出,特別註冊委員會在制訂認可醫學資格名單時,會考慮有關醫學院的整體課程內容,包括臨床及非臨床部分。經全面審視整體課程後而獲認可的醫學院的水平,與在該等學院任教個別學科的臨床教學人員或在該等學院的附屬醫院任職的醫生本身的專業水平並無直接關係。鑑於開闢特別註冊新途徑的主要目的是憑藉非本地培訓醫生的醫學訓練和資格以確保專業質素的前提下,讓他們取得正式註冊資格,我們認為在特別註冊制度加入邵議員所建議的內容並不合適。
 
  我們明白邵議員的構思的目的是移除潛在的障礙(即認可醫學資格的規定)以吸引更多合資格和具經驗的非本地培訓醫生(尤其是專科醫生)來港服務,我們認為政府提出的修正案中讓有限度註冊醫生加入特別註冊制度的銜接安排應可達致類似效果。
 
  至於容許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配偶及子女可申請特別註冊,我們認為這類別的受惠人數不多,而有關人士同樣可以先透過有限度註冊來港執業,然後在符合特定條件的情況下,銜接至特別註冊。故此,政府提出的修正案已能照顧他們的需要,更可使他們在公營醫療體系服務一段較長時間。
 
  就容許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配偶及子女在未有經歷實習的情況下參加香港的執業資格試,我們希望重申,由於醫管局會為這些醫科畢業生提供涉及投入公共資源的在職培訓,為審慎運用公帑和對本地醫科畢業生公平起見,我們認為應只容許屬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非本地培訓醫科畢業生,在未有進行實習的情況下,參加執業資格試。
 
  基於以上所述,我懇請議員否決陳沛然議員及邵家輝議員提出的修正案。
 
  主席,如我剛才所說,我多謝各位議員提出他們的一些意見和現存的問題,我會作出簡單的回應。希望大家理解政府一直以來都有心改革我們的醫療體系和醫療服務,亦促進公私營合作,所以較早前我們做了大量工作,例如醫療系統公私營互通、自願醫保,還有很多其他配套,都是希望令公私營合作成功。政府亦一直關注輪候時間及醫管局在這方面的表現,以病人的福祉為中心。我們亦理解醫管局在人手短缺的情況下一直想辦法,令現時的輪候時間縮短,例如一些分流制度、透過護士甄別、不同的優先類別,確保病情緊急的個案不會在最初分流時被忽略。當病人在輪候時間期間出現變化,病人都可以向家庭醫生或普通科門診求診;如有需要,亦可考慮更改預約安排;病情嚴重或緊急惡化時亦可以求診和求醫。當然我們也明白,如果有更多醫生人手,這一定可以幫忙,但是我們需要作一個系統性的改革,例如是改革香港的第一、第二及第三層的醫療系統的病人流向,這是至為重要;亦要設立和強化基層醫療系統。除了地區康健中心之外,整個系統和服務的整合,以至病人分流,可為醫管局把關,以減低他們的壓力和輪候時間,亦是重要的。因此,我們要以全方位的措施解決醫療人手問題。
 
  我也想特別提一提執業試。有議員亦質疑如果沒有了考試,是否等於質素沒有保證。我們對此並不認同。因為現時國際上都有不少國家,如新加坡、英國或澳洲,都有不同的機制吸引非本地培訓醫生,在滿足一定的條件後,他們都可以獲得正式的註冊。考試亦並非唯一取得正式註冊的條件,所以政府並不是要取締現在的執業資格試的制度,而是確保醫生在有質素的大前提下新增一路徑,讓合資格的非本地培訓醫生在公營系統服務,而且這些特別註冊的醫生是有多重監管,有助確保質素。此外,豁免考試的要求並非新事物。在現時的執業資格試下,符合一定條件的申請人亦可以豁免部分執業試的資格。
 
  另外,我想特別一提關於能吸引多少特別註冊的醫生來港工作,以及現時我們這個計劃或途徑有多少吸引力。當然政府沒有有關現時在香港及外地國家或行政地區行醫或就讀醫科(的人士)正式統計數字,但食衞局過往都曾經到外地宣傳有關非本地培訓醫生來港執業的安排,例如有限度註冊,亦有與當地醫學生會面。根據醫學生團體所提供的資料,我們估計在香港以外的國家或地區就讀的醫科學生是有數以百計,在香港以外的國家或地區行醫的香港人則有數以千計。因此,雖然我們未能很準確地評估有多少人可以循特別註冊途徑來港工作,但我亦相信特別註冊是對於在香港以外的國家和地區行醫及就讀醫科的香港人是有一定的吸引力。我們一定會繼續監察整體的成效。如果有特別情況,亦會繼續作出改善。至於剛才大家提出的問題,我們都會繼續檢視和改善,包括《條例草案》生效後政府的工作,例如我們是否能夠吸引醫生來港工作、宣傳工作會怎樣推展,這些我們都會一一立即處理。當然我們之後亦會立即成立特別註冊委員會加快處理名單,我們明白議員的關注。
 
  另外的問題是有關整個醫療體系。整個醫療體系的問題其實非常長遠,亦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處理,但政府亦有決心去解決「重治療,輕預防」的問題。正正現在長的輪候時間和現在有很多問題都是「重治療,輕預防」,所以政府一方面是有決心將兩個十年醫院發展計劃盡力增加醫管局的硬件,亦會加大力度做好我們的基層醫療健康,設立一個新的系統,整合現時的服務,將病人分流,為醫管局把關。特別有多位議員都提及公私營協作計劃,政府向醫管局提供資源處理這方面的問題,也會要求醫管局在這方面作出檢視,他們已有一系列的計劃去處理這方面的問題。亦有議員提及私營醫療服務是否需要是一個中價的服務,現在我們慢慢會推出這方面的工作。
 
  最後是關於醫管局的管理。多位議員都提出了這方面的問題,包括人力資源問題、資源分配的問題、輪候時間長的問題,以及服務流程可改善到更快和更好的問題,總括而言,他們的硬件、軟件、人手及服務流程都是需要作出檢討和改善,所以我亦都會要求醫管局在這方面的工作作出檢討和改善。
 
  多謝主席。
 
2021年10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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