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二十二題:電動車普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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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克勤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於今年三月公布《香港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路線圖》),以推動電動車普及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全港分別有多少輛新登記的(a)燃油和(b)電動(i)私家車及(ii)商用車輛(並按車輛種類以表列出商用車輛的分項數字);
(二)鑑於政府在《路線圖》中表示已在政府內部推行下述措施:所有新採購及到期更換的中小型私家車須以電動車為標準,政府會否把該措施擴展至其他種類的政府車輛(例如小型巴士、電單車及客貨車);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鑑於政府在《路線圖》中表示,會推動公營機構參考第(二)項所述措施,是否知悉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市區重建局、香港郵政、香港機場管理局及香港房屋協會現時的車隊中,燃油車輛及電動車輛分別所佔的數目及百分比為何;
(四)會否要求各公營機構制訂全面使用電動車的具體目標;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會否參考其他地方的做法,規定達到一定規模的私人及公共機構車隊,至少須有某個百分比的車輛是電動車;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鑑於現時各區的電動車公共充電器(充電器)的分布不均,觀塘區的充電器數目(超過800個)佔全港總數的兩成,惟設於大埔、屯門及南區的充電器數目均不足60個,箇中原因為何;政府在決定新的公共充電設施(例如在路旁停車位安裝的新充電器)的選址時,會否優先考慮設有較少充電器的地區;
(六)政府(i)已經及(ii)正計劃在路邊停車位安裝的充電器的數量及其位置分布為何;及
(七)鑑於政府早前表示,會探討在全港設立公共快速充電設施的方案,有關設施的選址和詳情為何;鑑於政府會研究在中長期逐步把現有加油站及液化石油氣加氣站改建為快速充電站的可行性,該項研究的最新進展為何?
答覆:
主席:
就陳克勤議員的提問,經諮詢政府物流服務署、運輸署、香港郵政、香港機場管理局、香港鐵路有限公司、香港房屋協會及市區重建局後,我現回覆如下:
(一)根據運輸署提供的資料,過去三年,本港首次登記私家車及商用車輛(包括貨車、巴士、小型巴士(小巴)、的士及特別用途車輛)的數目表列如下:
年份 | 車輛類別 | 年內首次登記車輛數目 | ||
電動 | 燃油 | 總數 | ||
2018 | 私家車 | 471 | 41 816 | 42 287 |
貨車 | 16 | 9 849 | 9 865 | |
巴士 | 5 | 1 317 | 1 322 | |
小巴 | 0 | 898 | 898 | |
的士 | 0 | 1 770 | 1 770 | |
特別用途車輛 | 5 | 164 | 169 | |
2019 | 私家車 | 2 423 | 35 886 | 38 309 |
貨車 | 42 | 8 949 | 8 991 | |
巴士 | 3 | 823 | 826 | |
小巴 | 1 | 749 | 750 | |
的士 | 0 | 1 118 | 1 118 | |
特別用途車輛 | 5 | 141 | 146 | |
2020 | 私家車 | 4 595 | 32 441 | 37 036 |
貨車 | 35 | 5 392 | 5 427 | |
巴士 | 0 | 496 | 496 | |
小巴 | 0 | 303 | 303 | |
的士 | 0 | 805 | 805 | |
特別用途車輛 | 9 | 110 | 119 |
(二)為展示政府大力推動香港轉用電動車的決心,我們將加快政府車隊轉用電動車的步伐。政府已要求除因運作需要等個別原因而未能轉用電動車的車輛外,所有新購及到期更換的中小型政府私家車必須以使用電動車為標準。
至於其他種類的車輛,政府亦會優先使用電動車或較環保的車輛。我們會密切留意全球發展,在相關技術發展足夠成熟時,研究將政府車隊的其他車輛電動化,在審慎使用公帑及帶頭使用電動車之間,取得平衡。
(三)及(四)截至二○二○年底,香港郵政、香港機場管理局、香港鐵路有限公司、香港房屋協會及市區重建局擁有的電動車和燃油車數目及電動車佔車隊總數的百分比表列如下:
政府部門或 機構名稱 |
車隊車輛數目 | 電動車佔車隊總數百分比 | ||
電動 | 燃油 | 總數 | ||
香港郵政 | 9 | 263 | 272 | 3% |
香港機場管理局 | 386 | 144 | 530 | 73% |
香港鐵路有限公司 | 5 | 575 | 580 | 1% |
香港房屋協會 | 0 | 8 | 8 | 0% |
市區重建局 | 0 | 5 | 5 | 0% |
自《路線圖》在今年三月公布後,社會各界的反應相當正面。為推動公營機構轉用電動車,政府主動與不同機構接觸,鼓勵各機構參考政府的政策,制定相關目標。當中,已有公營機構表示會積極考慮逐步將部分車隊車輛更換為電動車,及將在旗下物業加設電動車充電設施。政府會繼續與各個公營機構保持緊密聯繫,以推動使用電動車及建設充電設施。
(五)截至二○二一年九月底,公私營機構已共提供超過4 600個供公眾使用的電動車充電器,其中超過1 700個由政府提供,其餘由私營機構提供。如《路線圖》所述,政府的目標是在二○二五年有不少於5 000個由公私營機構提供的公共充電器,並計劃推動往後再倍增。在未來擴展公共電動車充電網絡時,政府會檢視在十八區內公共電動車充電設施的分布及需求情況,在可行的情況下平衡並兼顧全港各區對公共電動車充電的需求。
另一方面,政府亦留意到不少發展商及物業管理公司都因應租戶或訪客的需求而陸續在旗下的商廈或商場增設充電器。隨着電動車的使用率不斷上升,政府會逐步將充電服務市場化,而政府已籌劃於約二○二五年開始在政府停車場徵收充電費用。此舉將有助推動私人市場為公眾提供更多配合車主需要的充電服務,進一步擴展香港的充電網絡。
(六)考慮到電力供應和空間限制、為附近交通可能帶來的影響,以及其他駕駛者泊車需求等相關因素,政府需尋找合適的路邊停車位來安裝電動車充電設施。政府已在梅窩的路邊停車位安裝了九個充電器,並於今年七月啓用。另外,政府亦正在大澳的路邊停車位安裝九個充電器,預計於二○二二年第一季內完成。
(七)政府聘請的顧問已協助物色有可能設立公共快速充電設施的初步選址,包括不同規模及情況的地點,例如空置政府土地、變電站附近、天橋下的空間和道路分隔區域,以輔助發展充電網絡。另外,政府正研究在中長線逐步把部分現有的加油站及加氣站,轉型至快速充電站的所需工作。我們會探討將一些面積較大的加油站及加氣站的地段以「一地多用」模式發展的可行性,在各種用途中包括大型充電站,供更多不同類型的車輛同時充電。
完
2021年10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