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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出席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政策簡報會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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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今日(十月十八日)出席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政策簡報會簡介《行政長官2021年施政報告》有關政制事務政策措施的開場發言:
 
主席:
 
  行政長官在十月六日發表《2021年施政報告》。今天,我希望向各位議員簡介本局與政制事務有關的主要措施。今天除了本局的同事,我們亦邀請了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及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主席一同出席會議。我們樂意稍後回答各位議員的提問。
 
  在開始簡介前,我希望藉此機會再次感謝各位議員的支持,在今年通過完善選舉制度、公職人員宣誓、修訂《國旗及國徽條例》、打擊「起底」及加強保障餵哺母乳的女性多項法例,讓我們可以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更好保護國家的象徵和標誌,以及更好保障個人資料私隱和消除歧視。接下來,我會就本局有關政制方面的政策措施作出簡介。
 
完善選舉制度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大)在今年三月十一日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三月三十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
 
  為落實全國人大「3.11決定」及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經立法會審議通過,特區政府已經在五月三十一日正式刊憲生效《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履行了特區的憲制責任。
 
  二○二一年選舉委員會(選委會)界別分組一般選舉在九月十九日順利完成,是完善選舉制度、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後的首場選舉。選委會選舉當日投票情況十分踴躍,投票率接近九成。選舉的成功舉辦對香港及全體市民都是意義重大,亦為接下來的兩場重要選舉,即今年十二月十九日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以及明年三月二十七日的行政長官選舉,打下了良好基礎。
 
  上月的選委會選舉整體上符合公平、公正、誠實和安全的原則,而一些新的優化措施,如電子選民登記冊系統和特別排隊安排等等,亦能順利推出。
 
  然而,就一些個別安排,如發票櫃枱過少和點票程序時間過長等,確實有欠妥善之處。行政長官已向公眾致歉,並承諾會督促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在未來優化選舉的各項安排。就此,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正與選管會及選舉事務處作出跟進,認真總結今次選舉的經驗,並加以改善,以確保稍後的兩場重要選舉得以順利舉行。本局已成立專責小組,聯同選舉事務處全面檢視目前選舉的各項安排,以期在確保選舉安排公平、公正、公開和誠實之餘,亦適當地增加高效及人性化的元素和安排。
 
  此外,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影響內地與香港兩地的跨境人員往來。我們正積極研究在合適的出入境管制站設置投票設施,供身在內地的已登記選民投票的可行性,當中須考慮投票設施的位置;場地和其他安排會否影響出入境管制站的人流;以及候選人、選舉代理人和投票監察代理人如何在禁區內監察投票等。我們會密切留意疫情的最新情況,以及相關的強制檢疫措施,以決定是否及如何在合適的出入境管制站設立投票設施,並就此與內地相關當局進一步商討。
 
公職人員宣誓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對治港者及公職人員的基本要求,是他們的根本義務和責任,亦是確立「愛國者治港」原則的重要基礎。
 
  《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已在今年五月二十一日刊憲生效,完善了《基本法》規定的宣誓安排,以及有效處理公職人員宣誓就職後因從事違反誓言的行為而須承擔的法律後果,有助「一國兩制」貫徹實施,為維護「愛國者治港」原則踏出重要一步。同時,已在五月三十一日刊憲生效的《2021 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訂明了選委會委員的宣誓要求。
 
國旗、國徽、國歌、區旗、區徽
 
  另一項履行特區的憲制責任是完成《國旗及國徽(修訂)條例》。立法會已先後分別在去年六月及今年九月通過《國歌條例》和《國旗及國徽(修訂)條例》,讓三部已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以及經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按照《基本法》第十八條以本地立法方式在香港特區實施。
 
  區旗和區徽是香港特區的象徵和標誌,同樣地需要法律保障和市民尊重。特區政府將檢視並適當修訂《區旗及區徽條例》,以盡量與經修訂的《國旗及國徽條例》及與《國歌條例》保持一致。我們計劃在下一個立法年度將相關修訂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保障個人資料
 
  另一項法例修訂的工作是立法懲處侵犯個人資料私隱的「起底」行為。《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已在十月八日刊憲生效,將「起底」行為訂為刑事罪行,以及賦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法定權力,向有能力移除「起底」內容的人士發出停止披露通知,要求停止或限制披露相關「起底」內容,以減少對資料當事人或其家人的傷害。
 
  《條例》亦賦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就「起底」個案進行刑事調查和檢控的權力,並在有足夠證據的情況下循簡易程序提出檢控。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公署)會向市民大眾加強宣傳和教育,一方面防止「起底」罪行的發生,同時令市民明白法例的精神和規定,有所依從而不會誤墮法網。
 
  此外,特區政府早前已就《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其他修訂方向徵詢委員會的意見。我們會聯同公署詳細研究並敲定具體的修例建議,並適時諮詢委員會的意見。
 
推廣《憲法》及《基本法》
 
  在推廣《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憲法》)和《基本法》的工作方面,由政務司司長主持的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會繼續以多元的手法推動《基本法》的公眾宣傳和教育工作,讓市民對《憲法》、《基本法》及「一國兩制」有更全面、深入和正確的認識,加強社會學習及認識《憲法》和《基本法》的風氣,具體工作包括充分利用電子媒介和網上平台(例如網上主題研討會、網上工作坊等)、持續在地區及學校層面舉辦實體流動推廣活動、資助非政府組織或民間機構舉辦不同形式的推廣活動或就推廣《基本法》進行研究工作等。
 
促進平等機會及消除歧視
 
  在促進平等機會及消除歧視方面,《2020年歧視法例(雜項修訂)條例》及《2021年性別歧視(修訂)條例》分別在去年六月及今年三月獲立法會通過,加強了四條反歧視條例(即《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家庭崗位歧視條例》及《種族歧視條例》)就歧視和騷擾行為提供的保障。其中,《性別歧視條例》經修訂後,加強了對餵哺母乳的女性的法律保障。
 
  本局會繼續檢視平機會就歧視條例檢討提出需要優先處理的建議,並研究如何加強反歧視條例的保障,以處理對內地來港人士可能遇到的歧視或中傷問題。經特區政府增撥資源,平機會已成立專責的反性騷擾事務組,負責提升公眾對性騷擾的認識,以及作為支援性騷擾受害人的第一站。
 
  去年四月,我們優化了《促進種族平等行政指引》(《指引》),擴大涵蓋範圍至所有政策局、部門和有關機構(統稱為公共主管當局),為數超過100 個。根據經修訂的《指引》,公共主管當局須主動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適當的傳譯翻譯服務,讓不能以中文或英文有效溝通的服務使用者享有平等機會獲得公共服務。《指引》同時規定公共主管當局須向不同種族的服務使用者收集資料,以及為前線和新入職人員提供種族共融的培訓。我們會密切注視《指引》的執行情況。
 
  此外,特區政府會繼續透過公眾教育及宣傳,促進不同性傾向和跨性別人士的平等機會,以期在社會上建立共融、互相尊重和不歧視的文化和價值觀。我們會繼續資助東華三院營運24小時支援性小眾電話熱線「同‧一線」,為性小眾及其家人提供即時支援、輔導和轉介服務。繼推出為醫護人員及紀律部隊前線人員編製的培訓資料後,我們會繼續為其他界別例如社會工作者制訂培訓資料,以提高他們對性小眾的認識和敏感度。
 
  在兒童權利方面,我們會繼續通過推行兒童權利教育活動資助計劃和舉辦兒童權利論壇,促進兒童權利。
 
  主席,我的簡介完畢。我和同事樂意解答議員有關的問題。
 
2021年10月18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1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