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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暫緩向公屋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的臨時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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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員會發出: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今日(十月十六日)宣布,在二○二一年十月至二○二二年三月期間,公屋租戶如有短暫經濟困難未能及時繳交租金,可向房委會申請暫緩發出遷出通知書。若申請獲批,房委會將在這段期間暫緩向該些租戶發出有關通知書。
 
  在疫情下,為幫助有經濟困難的租戶渡過困境,房委會已經在二○二○年五月至十月採取臨時措施,暫緩向成功申請的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為配合政府推行的紓困措施,以及因應疫情對經濟環境的持續影響,房委會再將這項措施先後兩度延長五個月和半年至今年九月。
   
  此外,房委會一直透過租金援助(租援)計劃協助有短暫經濟困難的公屋租戶。在這計劃下,合資格的申請人可獲減免一半或四分之一租金,為期兩年。當租援受助人的家庭收入有所改善,或家庭人數有變動時,須主動通知房委會,以作資格覆核。房委會亦會作抽樣調查,以防止濫用。
   
  租戶可聯絡所屬屋邨辦事處或中轉房屋辦事處,以了解安排的詳情。
 
2021年10月16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1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