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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議員宣誓(二)(附圖/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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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已於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刊憲生效。該條例修訂若干法例,當中規定區議員須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
   
  政府今日(十月八日)在北角社區會堂舉行荃灣區議會、屯門區議會、元朗區議會、葵青區議會和離島區議會的區議員宣誓儀式。在宣誓儀式上,出席的區議員逐一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並由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作為行政長官授權的監誓人監誓。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解釋》),監誓人負有確保宣誓合法進行的責任,對符合該《解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規定的宣誓,應確定為有效宣誓;對不符合該《解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規定的宣誓,應確定為無效宣誓,並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根據《解釋》所訂下的原則及相關的法律規定,監誓人確定以下區議員的宣誓為有效宣誓:
 
荃灣區議會
1. 邱錦平
2. 陳崇業
3. 陸靈中
4. 劉卓裕
5. 葛兆源
6. 文裕明
7. 黃家華
8. 陳琬琛
       
屯門區議會
1. 劉業強
2. 林頌鎧
3. 江鳳儀
4. 黃丹晴
5. 陳有海
6. 黃虹銘
7. 甄紹南
8. 周啟廉
9. 梁灝文
10. 蘇嘉雯
11. 賴嘉汶
       
元朗區議會
1. 文美桂
2. 程振明
3. 鄧志強
4. 鄧賀年
5. 鄧瑞民
6. 鄧勵東
7. 沈豪傑
8. 鄧家良
9. 文富穩
10. 鄧鎔耀
11. 黎永添
       
葵青區議會
1. 陳志榮
2. 梁志成
3. 郭芙蓉
4. 劉貴梅
5. 林紹輝
6. 徐曉杰
7. 梁嘉銘
8. 盧婉婷
       
離島區議會
1. 何紹基
2. 何進輝
3. 周玉堂
4. 翁志明
5. 陳連偉
6. 黃文漢
7. 黃秋萍
8. 黃漢權
9. 余漢坤
10. 郭平
11. 方龍飛
12. 曾秀好
13. 劉舜婷
 
  鑑於葵青區議員梁錦威現時正在還押,監誓人認為現時為其安排進行宣誓,並非合理地切實可行。若梁錦威的情況有變,而屆時他仍擔任區議員,政府會另行作出安排。至於兩名元朗區議員張秀賢及楊家安,已分別向監誓人提出未能出席今日的宣誓儀式的理由,監誓人現正就兩人的個案作出處理。
   
  屯門區議會的潘智鍵、王德源,元朗區議會的李頌慈及葵青區議會的郭子健因缺席宣誓,已被視為《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0A條下,拒絕或忽略作出誓言的情況,故按照該條例的第21條,必須即時離任。此外,由於監誓人對以下區議員今日所作宣誓的有效性存有疑問,因此已向有關區議員發信要求提供額外資料,以決定其宣誓是否有效。
 
荃灣區議會
1. 林錫添
2. 李洪波
 
屯門區議會
1. 曾錦榮
2. 張錦雄
 
元朗區議會
1. 黎國泳
2. 黃偉賢
3. 鄺俊宇
4. 張智陽
5. 伍軒宏
6. 陳美蓮
7. 黎寳華
8. 陳詩雅
9. 李煒鋒
 
葵青區議會
1. 唐皓文
2. 梁靜珊
 
離島區議會
1. 王進洋
2. 徐生雄
 
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14分
即日新聞  

圖片

政府今日(十月八日)在北角社區會堂舉行第四場區議員宣誓儀式,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作為行政長官授權的監誓人監誓。圖示徐英偉在儀式作開場發言。
政府今日(十月八日)在北角社區會堂舉行第四場區議員宣誓儀式。圖示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作為行政長官授權的監誓人在儀式為區議員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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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議員宣誓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