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2021年施政報告》記者會答問內容(附圖/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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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十月六日)下午在《行政長官2021年施政報告》記者會的答問內容:
 
記者:林太,你好。想問兩方面的問題,第一,你在《施政報告》提到會建議下一屆要重組政府架構,你也提到未來數月會諮詢不同界別,要準備詳細方案。其實這是否為了你自己爭取連任而鋪路?你在這麼多個關於怎樣拆局的建議方面,有沒有一個先後次序,為甚麼要這樣做?另一方面,想問(《基本法》)二十三條,你說會積極推展二十三條立法,其實有沒有一個實際時間表,立法時間表、會否做諮詢、諮詢的方法又是怎樣?多謝。
 
行政長官:多謝你的兩個問題。第一,所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推動這麼多工作,一個更適合的政府架構是需要的;但我要強調,今次政府架構的重整,是在最高層的決策局,並不是每個政府部門我們也去檢討。當然,在決策局的重組過程中,可能有些部門會由一個決策局轉往另一個決策局,但範圍只限於決策,因為香港現在最需要的是政策的推動,香港最需要的是領導能力,而領導能力正正是在決策局方面發揮。有了清晰的督導,其實今日特區政府的18萬公務員和眾多部門,大體在政策執行上仍然是做得很好的。
 
  關於重組架構有沒有先後次序,其實每一次重組架構均涉及很多方面,需要修訂法律,因為在法律中有很多名稱,有決策局的名稱,亦有很多授權方面的事宜,這些權力是需要轉移的。另外,還需要重組部門內的編制,亦需要改變它們的名稱。在二○○七年開設發展局,我是到六月三十日才準備好寫上我是發展局局長的名片,說明重組架構需要有很多工作落實改變。我認為在一屆政府任期只做一次重組架構便好了,所以並沒有先後次序,應該一併整全去看這些建議,完成後便做一個詳細建議交給下一屆政府。為甚麼要交給下一屆政府呢?這是現實的需要,我們現時任期只剩下最後八個月,如果現在我們匆匆忙忙改組,下屆政府將別無選擇,即假使他們不喜歡這樣的改組,也沒有辦法改變回來,這個在政治倫理上是不正確的。本人是不會做這些政治倫理不正確的事情,我只是盡最大的努力與持份者商談,與新任立法會議員商談,如果他們認為這一套改組建議是可行的話,他們可以用某一種方式表示他們贊成。到明年三月二十七日選舉了新任行政長官後,如果新任行政長官同意改組建議的話,便可以拿着這一套建議去立法會尋求我剛才所說的法律修訂、編制改動或是新增撥款,新任行政長官也可以在明年七月一日便推行改組,甚至在其物色司、局長時,已經可以根據一套新的架構來做。這是我們考慮過,認為最應該做的。這個做法或處理這個議題,是因為社會上認為需要做,是不可迴避的,與我本人是否想連任是完全沒有關係。你可以說我是一個很負責任的人,我不會因為我的任期即將結束而「放軟手腳」不做事,我亦相信如我們提出的建議得到社會支持和立法會原則性贊成,下一屆政府、下一位特首也不可能逆民意和立法會意見,所以這與我連任與否是完全沒有關係。
 
  第二,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本地立法。這是一個憲制的責任,我回想起來,自從二○○三年以後的數屆政府,時常在碰到這個問題時「遮遮掩掩」,說在任內不會做,這是不對的,因為這是憲制的責任。我們亦在二○一九年看到,在沒有《香港國安法》保障下,香港會出現多大的風險,這不單對香港750萬人,以至對國家、對14億人民來說都是一個風險。所以今日我們每一位官員也不會再採取這種模稜兩可或迴避的態度,會理所當然、理直氣壯地說我們要為第二十三條進行本地立法。
 
  但第二十三條本地立法要做得準確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當中有七項罪行,《香港國安法》涉及四項,而本地法律,譬如《社團條例》、《刑事罪行條例》,當中又有一些罪行,所以是大量的工作。時間表方面,立法工作必定會在下一個立法會任期內完成,即是下一屆的四年,當然我希望是在任期前段而不是在任期後段,但這取決於我們在諮詢和草擬方面的工作速度有多快。你剛才問會不會諮詢,這肯定會進行諮詢,在這本書中已說明了會諮詢。這是我們今日發布的40項立法建議,它分成兩部分,31項立法建議是可以立即立法,只是草擬的問題;另外九項在這裏列明需要進行公眾諮詢的立法建議,其中第32項就是修訂現行法例或提交條例草案落實《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維護國家安全,所以一定有公眾諮詢。
 
  正正因為有公眾諮詢,現在看來是難以在數月之內完成,並不是推卸責任。有時候我聽到這樣的說法也感覺有點奇怪,只要坐下來想想這個時間表,就知道這麼大量、這麼嚴重的工作,是沒有可能在七、八個月內發生的。未來七、八個月政府換屆,還有特區成立25周年活動等,有很多很多事情會發生,所以如果有人答應在本屆政府,即明年六月三十日前可以完成第二十三條本地立法工作,似乎是不太實際。保安局局長無論有多勤力、多積極、多果斷,他都未必可以做到。我曾問過他是否可以做到,如果他做到,我便可以告訴市民他做得到;他說真的未必做得到,但會爭取盡快提交一些讓公眾討論的建議。我在《施政報告》中談到第二十三條立法,除了草擬法例的諮詢外,我們還要做好公眾宣傳,要防止再出現「修例風波」中被人騎劫我們的工作、被大量抹黑、蠱惑人心的情況。文宣工作和草擬法例的工作同樣重要,亦因為這些工作,所以不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完成。多謝。
 
記者:林太,你好。想問多一點政府重組的工作,想你分享,因為在《施政報告》中,都有幾個不同的建議,有一個是關於研究分拆後的房屋局和發展局的工務、土地發展有沒有一些理順空間,其實是否代表你很堅持不會將發展局和房屋局合併,或你們的想法是怎樣?另外,想問民政事務局,它沒有了文化事務,只剩下青年和地區,以地區為本的一個局,其實它有甚麼具體工作,例如區議會的角色、定位,應該如何處理?是否會有一些新的工作?因為你提到「拋磚引玉」,希望有些諮詢,諮詢如何去做?有沒有時間表?例如形式、對象、做多久?為甚麼你會認為下一屆政府一定會接納你的方案?
 
行政長官:第一,在架構重組方面,我提出五個方向可以做,其中分拆運房局(運輸及房屋局)是說得比較實在。事實上,經驗告訴我們,先後有兩屆政府都以運輸及房屋局運作,是很困難去兼顧運輸和房屋,社會上的感覺往往是重房屋、輕運輸。但你再翻開「十四五」規劃對香港的支持,「八個中心」有兩個都是運輸,一個是國際航運中心,即海運和陸運;一個是國際航空樞紐,是我們爭取回來的。你想想,一個局要兼顧房屋、又要兼顧運輸、又要肩負兩個國際中心,然後還有物流業,還有很多日常跟市民息息相關的公交問題、加費問題、的士服務水平的問題、「智慧出行」,算起來我也替陳帆局長有些不值,他肩負很重的責任。所以分拆運房局,我覺得很實在,亦得到社會的廣泛支持。分拆出來的運輸局其實已經有足夠工作,我剛才數了這麼多讓大家知道;但分拆出來的房屋局,有人認為如果要加快房屋興建,不如可以兼管土地,它可以自行找土地興建房屋,這亦不能說全是錯,以前事實上是有這些架構,不過大家也要明白,其實土地開拓不只是為了房屋,土地開拓還有很多不同用途,例如經濟、政府設施、規劃方法。如果大家了解,今天發展局的範疇——由二○○七年成立的發展局,今年是第三屆有發展局——發展局是涵蓋兩大範疇,一個是規劃地政,由城市規劃到土地行政、屋宇建設,都是「一條龍」,因為要興建樓宇,一定要經過規劃、要撥地或改地契,然後再入則,是「一條龍」的;另一邊是工務,包括所有工務部門,除了路政署,路政署是歸運輸的。近年為了加快開拓土地,上述這兩個科已經合作做一些規劃與工程研究(planning and engineering studies),因為屬同一個局長之下,所以所有現時做研究的都是P & E(planning and engineering),如果將規劃地政歸房屋,工務就會單獨出來,到時會否又出現不協調的局面?這是一個考慮。
 
  另一個考慮是我記得二○○七年,本人就任第一屆的發展局局長,社會寄予厚望在保育,背景是皇后碼頭和天星碼頭事件,就是說發展歸發展、基建歸基建,都要顧及保育,所以當時的行政長官的說法是將文物保育也放在發展的政策範疇,讓它內部可以做協調,在開拓土地時也可以避開一些歷史建築,或做多一點文物及歷史建築保育。它還有第三個功能,就是綠化城市的工作,海濱、種花種樹、園景,全部歸發展局。我自己的五年經驗是這個架構運作良好,所以恕我有少許主觀看法,我覺得今日將發展局拆開是比較可惜,亦可能令當年支持將文物保育與發展並存的發展方向的朋友失望。我也不會不聽意見,所以我就拿出來討論,大家認為分拆了的房屋局和發展局,可以有甚麼能夠理順以增加房屋供應,我們很願意聽意見。
 
  至於民政事務局,沒錯,民政事務局如果沒有文化和體育,即它基本上沒有了整個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它就只剩下民政事務總署。十八區的地方行政,其實也是大量的工作,我們希望未來地區事務用地區方法處理,因為各區都有不同特色,再加上民政事務局還有其他功能,譬如處理鄉事問題、宗教問題、少數族裔問題,它是代表政府跟市民互動,所以稱為民政(Home Affairs),日後的民政事務局,沒有文化、體育,可以放甚麼進去,這個也是拿出來討論。我提出了它可以更加專注青年發展,因為現時有些青年發展不在民政,有些由政務司司長負責、有些在社會福利署的青年中心,它可以整合這些正規教育以外的青年工作平台,是一站式的,亦可以加強在地區管理,幫助「三無大廈」或社團工作方面,這是大家可以討論的。
 
  至於未來幾個月的諮詢,其實馬上可以開始。我們當然是從持份者開始,譬如土地發展,很多持份者、學會、委員會,每位司、局長都會將這些建議或這個議題拿到這些委員會或法定機構,聽他們的意見。我們不打算做一個很大型的公眾諮詢,因為一般市民未必對這些事情很有興趣,但跟我們合作一起建設的人就會很想知道未來的對口是誰,會否一站式幫助他們做事,所以持份者或有興趣的團體需要跟我們商討,我們全方位,包括我本人,都很願意去談。
 
  你問我怎可以假設下一屆政府會接受,我沒有假設,我只是做了我認為的份內事,就是我看到社會有這個共識,這是不能迴避的問題。與其說既然會有下一屆政府上任,讓它自己去做,即使明知它是做不到——因為已經找了人,已經宣誓,當了某一個局長,然後中途才說「你不是這個局長,你是另一個局長」,可能亦不是一個最有利於施政的做法。我只是多走一步,在我任內為下一屆鋪排;如果他不同意,就不用去做,但他同意與否,都要看社會意見,如果這套幾個月後出台的詳細建議得到社會支持、持份者的認同、立法會原則上同意,我覺得誰是特首、哪個政府,都應該會認真去考慮執行。多謝。
 
記者: 特首,你好,我有兩個問題。第一是今日我也關注到《施政報告》當中有很大的篇幅談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所以想請你談一談,在這個報告當中,一些具體的、核心首要的,對接粵港澳大灣區和「十四五」規劃發展的內容。第二個問題是關於房屋的問題,我也關注到其實國家很關心香港民眾,特別是基層民眾的住房問題。不久前,中聯辦的領導、幹部還去籠屋進行訪問和慰問,我想請你談一談,在這一次的《施政報告》當中,有哪些具體的、可以推動解決香港劏房和籠屋這些問題,讓這些民眾可以有合理的住房,謝謝。

行政長官:謝謝,你提到的兩個問題都非常廣泛,要充分回答你的兩個問題可能要一個小時,我簡單作一個回應。首先,今年三月公布的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對香港是大力支持,除了以前支持我們作為一個國際金融、航運、貿易及法律的中心,也首次支持香港可以發展成為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知識產權的貿易中心和國際航空樞紐,所以我們必須要抓好這個機遇,提出一些具體的措施來用好中央對我們的支持。今年的《施政報告》,我們為每個中心都製作了一份簡單的文件,例如國際金融中心、國際航運中心等。文件的鋪排是首先看看《十四五規劃綱要》中國家發展的策略是甚麼,好像有關科技創新方面,國家發展的策略認為未來五年,生命健康科學非常重要。我們又看到中央支持香港發展成為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我們具體的優勢是香港的生物醫藥科技非常好,我們兩個醫學院是全球50大以內的,我們有很多科研專家獲得國際和國內的獎項;我們也有一個非常好的公營醫療系統,有醫院管理局,有大量的醫療數據。我們具體怎樣用好國家對香港科技創新的支持,又能回應國家所需,就是我們發展科技創新,特別是生命科學方面。更具體來說,我們建議在未來河套地區的港深創新及科技園內成立新的研發中心,就是InnoLife Healthtech Hub,生命健康創新科研中心。「八個中心」每一個我們也是用這個態度具體提出一些措施,讓我們能在國家支持下發展這些中心。我提議你可以看看這些文件,便看到我們怎麼對接「十四五」規劃,尤其是「十四五」規劃中對香港的支持。
 
  粵港澳大灣區的對接就更加具體。粵港澳大灣區是打造科技中心、現代服務業中心,當中四個核心城市:廣州、深圳、澳門、香港,我們最好的夥伴是深圳,我們跟深圳已經合作了40多年。我常常說,香港跟深圳是獨一無二,而且歷久常新的雙城;我們現在又有新機遇,可以香港、深圳強強聯手,打造一個對粵港澳大灣區非常有利的經濟體。今日公布的《施政報告》中,對於港深合作是從來沒有寫得這麼多,我已告訴王偉中書記(深圳市委書記),我的文件要送給他看,因為從來沒有因應香港跟深圳的合作寫得這麼詳細,尤其有關北部都會區。你看我們北部都會區的大部分工作,不單是面向香港,也是面向深圳的。我們的五個鐵路項目,最少有兩、三項是跨境的,要去到深圳的,這是非常具體的對接。我對香港跟深圳的合作充滿信心,因為我們有非常好的基礎,我們的互補性非常強,兩地人民聯繫非常緊密,尤其這幾年,我跟深圳的領導,主要是王偉中書記,合作非常愉快。我們今年年初成立了19個工作專班,就每一項工作推進。我相信未來香港跟深圳,尤其是有了前海這個擴區方案以後,機遇肯定是無限的。我們應該能找到更多為香港人、香港企業,特別是香港的青年人,帶來更好發展的機遇。
 
  房屋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這次在房屋的具體政策,其實就是土地供應。過去四年多,我們在房屋政策中已經有很多突破思維,好像居屋的售價已經跟市場價格脫鉤了,我們以香港居民能負擔的能力來定價,所以最近一批居屋已經全部賣掉。居屋的售價比以往便宜了26%,就是因為我們用新提出的方案來做。土地分配方面,我們把70%分配予公營房屋,又多建了一些「首置」單位,是給首次置業、收入比較高的人士。我們的房屋政策已經到位,現在是土地不到位。這次的房屋土地政策主要是在土地方面,要開拓更多土地用作建房。你聽我剛才的表述,現在我們看到未來10年的房屋供應該是到位的,有330 000多個公營單位,私營單位有129 000個。10年以後,我們必須要有持續的供應。今日你們看到未來10年有供應,但往後的10至15年還不斷有供應,從現在開始到往後的20至25年間,我們的整體供應是超過100萬個單位,相等於現在290萬個房屋單位的36%至38%,這個肯定可以滿足香港市民未來的需要。現在我們最重要的是執行力,要把我們的工作執行好,把土地開發好,而且要越做越好。除了我們的管治能力,我認為最重要是中央的兩大舉措:一項是《香港國安法》,另一項是完善選舉制度,兩項舉措都讓我們有能力提升管治效能,也讓香港能回到「一國兩制」的正軌,不再成為一個不斷內耗的地方,所有問題都可以解決。
 
記者:林太,你好。你新提出的北部都會區成本預算是多少,以及它與「明日大嶼」同時進行,會否令工程人手在互相競爭下導致工程成本水漲船高,財政上能否負擔?第二條問題,見到《施政報告》第35段提及將來在提拔高級公務員職位的(人選)時「能者居之」,可否說說詳情為何?是否反映現時不是「能者居之」?謝謝。
 
行政長官:第一條問題,當我在行政會議介紹北部都會區時,亦有個別委員提出有關財政安排的問題,另一位委員馬上指現時說的是一個願景,一個大的發展策略,而非具體細節,所以我希望大家也是從這個角度去看。我可以與大家分享我的實踐經驗,在香港最能夠製造財富的是土地,我們不可能在開拓土地的工作虧本;可能只是現金流的問題,若要收地、賠償,發展基建便需要錢,但完成後便會十分值錢,就算是興建公營房屋、居屋,我們仍能賺錢,雖然是以較便宜的價錢出售,但我們仍能賺錢,因為不涉及地價。所有建屋土地的開拓都會為我們帶來大量的收入,若純粹是現金流的鋪排,我們可以發債,尤其現在提倡可以多發債,特別是綠色債券,很多在北部都會區的基建都是環保基建,很適合發行綠債以發展這套策略,從而可以持續發展。大家現時真的不需要擔心財政負擔,如果我們今日因為赤字而甚麼也不做,這不但短視,我會形容為不負責任的做法,應該要富開拓性,開拓經濟、開拓財源以幫助香港向前發展。
  
  到下一階段,我們會為每一個項目進行可行性評估,例如剛才提及的幾條鐵路的路線均需作評估,不是畫出來就可以,而是需要進行評估。例如有人問洪水橋/厦村至前海的跨境西部鐵路中間有沒有車站,我們在書中指計劃開設兩個車站,但或會有人認為可多設兩個、三個或四個車站,這全部都是可以研究的。財政亦如是,尤其是鐵路,大家知道香港很成功的地方就是從來──直至興建沙中線和高鐵──都不需用錢興建鐵路,香港的鐵路是靠物業支撐,因此若在一個新發展區興建鐵路,財務上肯定沒問題。在市區興建則很困難,例如西港島線就十分困難,因找不到土地讓港鐵發展上蓋物業;但如果是在洪水橋、流浮山、馬草壟這些根本還沒開發的地方則有很多土地,這些稱為greenfield sites,有充裕土地支撐鐵路的興建和營運,大家不需要擔心財務方面,現在是看概念上是否可讓香港向前發展。
 
  我們發展北部都會區,我相信很快便會有人叫我們不要填海、放棄交椅洲人工島,這一定不會發生,我們提及的100萬個單位是包括了交椅洲人工島中的20多萬個單位。交椅洲人工島填海另一個很重要的地方就是第三個核心商業區,因為其鄰近中環,亦包括完善道路網,將會令香港東西南北的道路網更完善。我先在此聲明,發展北部都會區並非用作替代交椅洲人工島填海,交椅洲人工島的填海工程會按計劃進行,甚至會提前進行──我知道黃偉綸局長(發展局局長)稍後會解說──開初我們說於二○二七年開始填海,現在我們爭取於二○二六年開始交椅洲人工島填海工程。
 
  《施政報告》第35段屬於提升管治的部分,雖然現在有了《香港國安法》和完善選舉制度,可以切實提升管治效能,我們比較行政主導,較容易推動我們的工作,但我剛才提及,領導能力對推動工作很重要。我時常開玩笑說,夏寶龍主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說希望人們「想幹事、會幹事、能幹事、幹成事」,當中最難的是「想幹事」,如何讓身處重要位置的人每日都「想幹事」──是為香港幹事,不是為自己幹事──要推動工作,而非每日都在做昨日做的工作。這份「想幹事」的精神和態度一定是靠人,亦不需要很多人,靠領導階層的人就大體可以,因為公務員系統仍然是「會幹事」的系統,你見我們面對這麼多的挑戰,無論是「黑暴」橫行或是新冠疫情肆虐,我們也做到事,令香港安然無恙,這就是他們「會幹事、能幹事」。現在不夠「想幹事」的動力,所以一定要靠最高層,我們要物色一些最具能力、最適合、最有抱負的公務員或者外來的人擔任那些職位。我會認為政治問責團隊是政治問責團隊、公務員團隊是公務員團隊,即使是「能者居之」,大體上也是公務員團隊中的能者進入該些位置。至於實際上應用哪套聘任機制和晉升機制,我要待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與相關主要公務員工會和職系的同事討論後,再向我提交意見。多謝。
 
記者:你好。想問兩方面,第一是今次的報告提出很多跨任期才落實到的項目,例如北部都會區。有人形容這是你的連任政綱,請問你的看法?如果下屆不是你連任,有沒有信心下一任特首能做到這份清單裏的項目?第二是決策局重組時,報告提到未來幾個月你會與其他持份者去交流意見,這些持份者有否包括有興趣參選下屆特首的人選?還是等到特首選舉進行後才去交流?
 
行政長官:第一個問題,任何大型建設都不會在一個五年任期內完成。我記得二○○七年首份行政長官的《施政報告》提出十大基建,到今日都未完全落成——當然兩個機場、即深港機場連接現時改變成洪水橋至前海這個更有效益的基建連繫——所以根本不可能有一屆政府提出的項目,尤其是涉及這麼大型的發展項目,可以在五年內完成。要麼就提出,希望繼續做下去;要麼就不提出,而不去做。這是我剛才提及的問題癥結,如果很多人不想做事,香港就會裹足不前,不斷被別人追趕上來,這是必然發生。有沒有信心下一屆政府以後去做是看市民對於這些建議的支持,及下一屆政府有沒有這個魄力和決心去做。
 
  這個與連任政綱是完全沒有關係。你翻開歷史,本人時常都做這些事。我在二○○七年擔任發展局局長最後的八個月,我提出了甚麼?我提出了一個跨任期、至現時仍在進行的「起動九龍東」。我記得《信報》當日的社評說,如果早些提出這個富有創意、大刀闊斧的「起動九龍東」就好了,我仍然留有這篇社評,如果你想看,可以給你看,我當時在發展局任期末出版的一本書內寫了《信報》當日對「起動九龍東」的評價。接着就一直做下來,今日的「起動九龍東」,即是說觀塘、九龍灣和啟德,已經由一個破舊的前工業區發展成一個很多金融機構、保險機構落戶的第二個核心商業區,已經有290萬平方米的商業樓面面積,還有100萬平方米仍在興建中。這些是要靠跨任期、有魄力地去推動的大型發展項目。到我擔任政務司司長辭職前一個月,我提出了甚麼?我提出為香港建設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館,明年六月可以落成啓用。當日是否又因為跨任期,不如不要說、不要做?我希望大家不要把我提出的建議都與是否要連任掛鉤。如果你要將它掛鉤,你就與我這個人——林鄭月娥——去掛鉤。我喜歡不停做事,不會理會剩餘十日、八日或五日,我都會為香港爭取去做事。
 
  至於決策局的重組,持份者有興趣希望香港可以提升管治效能、改變我們現時的政策分布,我們都歡迎和他們討論。但我們主動去接觸的是,正如我剛才所說,我們的委員會和專業機構,我們特別會針對幾個範疇,譬如是文化、體育、旅遊、基建、房屋,以至創科、工業,與這些持份者討論。多謝。
 
記者:林太,你好。我有兩個問題。第一,今日在《施政報告》當中,沒有提及區議會日後路向。我留意到今日政府出了一份paper,關於收回區議會撥款權。為甚麼不光明正大放回《施政報告》中?往後會否收回區議會撥款權,甚至索性恢復委任制?第二,你的二○一七年政綱提到這一句:「我承諾致力重建和諧社會,恢復市民大眾對政府的信任,政府施政亦必須更加貼近民心。」你覺得你距離這目標是遠了,還是近了?即過去四年,如果有機會讓你重新想過一些事,收回決策,重新做一個決定,會是甚麼?還有,林生今日有來,他有否勸你不要連任?
 
行政長官:第三個問題,一如其他類近問題,我是不會回應的。第一個問題是區議會。其實我説過的,所以並不存在甚麽光明正大,還是「陰陰濕濕」。這一屆區議會,大家看到是甚麽景象?很多議員也不能滿足法定要求——愛國愛港,所以現在變成一個殘缺不全的區議會,可以說我們要收拾殘局。它既然有一個四年的任期,我們尊重這政治體制,暫時亦沒有説要縮短它的任期,這屆區議會是要繼續延續下去;但你可以想像,當一個區議會原本代表區裏每一個選區,有20多人,現在只剩三人,即是説另外有10多個選區沒有代表在區議會內,而這三個人的區議會將繼續決定如何撥款、興建甚麼小型工程,是否公道?對另外那些沒有代表的區内居民,怎樣交代?這是不民主的做法。民政事務局現在進行到第三批區議員宣誓,大致也看到這殘缺不全的現象將會出現的時候,亦知道立法會快休會,所以他們很負責任地說,可能解決的方法就是暫時停止由那些人決定撥款或決定小型工程的優先次序,然後讓政府代替整個區做這些決定。這更有代表性、更能均衡地符合該區市民的利益,而不是讓數個人決定。
 
  為甚麼不包括在《施政報告》?我很多事情都想寫進《施政報告》,這本《施政報告》已經32 000多字,我已經讀至喘不過氣,怎可能每件事都寫進《施政報告》?而且這件事並不是大政策,我相信我們現在只是暫停,而區議會的未來或者地方行政的未來是需要再慢慢研究,並未到那個階段,需要在《施政報告》討論地方行政的未來,或按照《基本法》第九十七條區議會的諮詢功能應該怎樣做。
 
  我咬文嚼字一點,這並不是「收權」,區議會從來都沒有權,區議會是一個諮詢組織,是政府邀請它發表意見或者向它提供款項,由它決定或影響怎樣分配款項,是我們尊重它。所有撥款的負責人均是政府官員,作為管制人員的是民政事務總署署長。這些說法要說清楚,因為「收權」是一件很大的事,而沒有經過法例的修訂,如何可以將權力收回?因此這並不是「收權」的工作。
 
  就二○一七年的政綱,我二○一七年的競選口號是「同行」,我希望與社會各界同行,而當時的背景亦是社會有些撕裂、大家有些不和,本人希望以我的努力,或者說我有使命感讓社會達致比較和諧。事實上我不是沒有做到,在「反修例」之前,幾乎大部分政黨均願意與我磋商;我的兩份《施政報告》,即二○一七和二○一八年的《施政報告》均在議員議案之下獲得致謝。某程度上,我付出了我的努力,我亦很誠懇地把不和諧的社會,特別是一些政治板塊的分裂,盡量建立成一個比較有共識、和諧的社會;但發生了的事大家都看到,有很多政治團體已經在一段時間内變成反中亂港的勢力,令香港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甚至危害了國家的安全。與社會同行和以民為本的施政仍然是我工作的宗旨,所以你會留意到今年《施政報告》的主題又回到競選時的「同行」,是「齊心同行 開創未來」。多謝大家。
 
記者:林太,你好。北部都會區的發展上,今次的報告中沒有提及怎樣處理具爭議的沙嶺殯葬城,請問你現在的發展計劃中有甚麼打算?另外,《施政報告》提到會把港區國安法納入公務員考核範圍,請問可否說一說具體的詳情?
 
行政長官:《香港國安法》納入公務員入職要求很簡單,即是說他在入職時要學習,等於入職公務員要接受培訓,要認識《憲法》、《基本法》,現在要一併認識《香港國安法》。會不會在考試方面有一些題目是《香港國安法》這方面我就不知道,要詢問公務員事務局。沒有甚麼其他的事情,總之他要認識,要認識的原因是讓他在日常工作可以自覺地維護國家安全。你留意到我的字眼,在幾方面我都說要自覺,市民是要自覺去尊重法治,我們才會有一個法治社會;如果市民每一次,或是我們的公務員每一次都需要我們去監督他維護國家安全,要求他不可危害國家安全,這並不是一個成功的管治團隊。他們要自覺地在日常工作中維護國家安全,首先要認識甚麼是國家安全,以及有一種國家安全的意識,等於要有一種為民服務的精神一樣。
 
  第一條題目關於沙嶺。在這一本《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是有觸及沙嶺的,這個策略內容很豐富,我稍後安排了凌嘉勤先生(港深合作策略規劃顧問)與傳媒慢慢詳談,他會再介紹這個《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其中,我們有提到沙嶺,沙嶺有一個歷史原因,因為以前北部沒有發展,所以有一些比較不親鄰的設施就放在北部,例如堆填區、焚化爐、殯葬區等,今日是不可以隨便遷移,你可以遷移去哪裏?所以在這裏提出,應該把沙嶺環境美化,不要為周邊環境或者居民製造滋擾,這是可以做得到的。
 
  另外,早前政府曾經考慮過把一些殯葬設施放在沙嶺,亦有一個平整工程已經完成,但一般坊間很反對的「超級殯葬城」,其實它三個項目中,其中一個是並不太具厭惡性的靈灰安置所。大家都去過我們很多美化的靈灰安置所,在鑽石山、屯門,其實只是一個公園,靈灰安置所是擺放已經火化的骨灰。另一個項目是一間殯儀館,即是讓人前往鞠躬的。第三個是一個火葬場,這個是燃燒的。我最近也花了一些時間去看看,靈灰安置所是需要有的,香港每年死亡人數有五萬人,我們都需要為死者,為他們的後人安排靈灰的安置,所以那20萬個將會放在沙嶺的靈灰安置所是會繼續進行,而平整工程已經做好,我們會等一會再申請撥款興建這個其實設計得非常美麗,亦是一個花園形式的靈灰安置所。殯儀館是不需要的,因為今日再計算過,其實去鞠躬的殯儀設施是足夠的;事實上,大家都留意到,現在很多人都已經將儀式簡化,在醫院過身的都沒有需要特別前往殯儀館,所以我們看不到還需要政府去興建一間殯儀館,而且到該處要長途跋涉。第三,火葬場方面,我們也傾向是無需興建,因為我們亦可以用科技,用其他方法,用現有的和合石或者加建一些設施,是可以盡量應付到需要。現在北部都會區成為一個大都會區,亦是面向深圳,我們需要平衡,不能夠再用以往的模式,把這類市區不受歡迎的事項推往新界北區。反之,你留意到在都會區發展策略方面,我們把甚麼放在北部都會區?因為裏面要創造就業,我們希望將來看到有65萬個就業機會,當然創科會有15萬個就業機會,其他亦有很多商業或商場,但其中一個可以帶動就業的就是政府設施。其中一個行動項目,就是政府會把一些並不是有位置需要的政府設施,即並不是location specific的政府設施,或者政府的寫字樓,把它遷入北部。我們已經覓得一些選址,亦正在物色一些部門,把整個部門搬遷至北部。這樣會令到該處多些就業機會,亦會令到交通好轉,你可以想像現在有幾千人在新界港九各處乘搭車輛到香港上班,將來這3 000人要去北部、古洞上班,整個交通規劃已經會改變。
 
  我希望大家能夠了解今次這個新思維,人們時常說交通很擠塞,不要再把人推往北部,但擠塞其實是單方向的,就是早上高峰期由北往南,晚上下班就是南往北,調轉方向其實一點也不擠塞,大約只是用了三成的交通量,即是如果你在早上由紅磡去上水可能是有座位的。現時我們的規劃就是要把更多的就業機會放在北部,以後居住在北部,或者大埔、屯門的居民,他們根本不需要由北到南去上班,他可能是在北部上班,整個交通就會慢慢紓緩,這個亦是今次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裏其中一個指導性的原則。多謝大家。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



2021年10月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時1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