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向立法會發表《行政長官2021年施政報告》發言全文(六)
********************************

(五)增加房屋及土地供應

房屋供應

政策理念

81. 讓市民安居,是我的房屋政策首要目標。鑑於社會關注,我在今年7月15日的行政長官答問會上,已就房屋及土地議題發言,回顧過去,展望未來。在總結時,我說要較徹底地解決香港市民「住」的問題,我們需要的不是因時制宜的短期「招數」,而是持之以恆供應土地的決心;我們需要的是不會因經濟短期波動或物業價格升跌而動搖政策的勇氣。

公營房屋供應

82. 本屆政府展現了這種決心和勇氣。我們在2018年將公私營房屋比例由60:40調整至70:30,進一步加大政策力度興建更多公營房屋;我們持續不斷覓地的努力亦已見成效。在未來十年(即2022-23至2031-32年度),我們已覓得約350公頃土地,可興建約330 000個公營房屋單位,比去年公布的數字略高,足以滿足該十年期預計的301 000個公營房屋單位的需求。運房局會於今年底發表的《長遠房屋策略》2021年周年進度報告中交代詳情。

83. 公屋輪候時間居高不下,令人憂心;但事實上,本屆政府五年任期內的公營房屋建屋量達96 500個單位,較對上五年增加30 000個。至於未來十年的建屋量,會出現「頭輕尾重」的現象,三十多萬個單位可能只有三分一在首五年落成。我已督促運輸及房屋局局長要竭力壓縮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的建屋程序,爭取盡快建成更多單位。為此,房委會和香港房屋協會(房協)將會更廣泛使用「組裝合成」建築法和其他嶄新建築科技,而房委會亦會在合適的項目採用新的採購模式,引入承建商一併負責設計和建造,一方面可藉此騰出額外資源協助房屋署開展前期設計工作,另一方面可借助承建商的專業知識,進一步優化整個建造工作的流程。此外,秉持我去年承諾會親自督導房屋土地的相關工作,我已要求發展局與運房局就後五年期(即2027-28至2031-32年度)每幅公營房屋土地提交季度報告,如土地交付時間或建屋進度未如理想,我會親自作出指示。

私營房屋供應

84. 私營房屋方面,包括鐵路物業發展,我們爭取未來十年準備好約170公頃土地,透過賣地或鐵路物業招標為市場提供可興建約100 000個單位的用地。數字並未計及市區重建局(市建局)項目和其他私人土地發展項目。加上政府決心進一步精簡土地發展的程序,我們有信心私營房屋土地供應可維持穩定。

重建公共屋邨

85. 編配公屋給輪候冊上的申請人,除了新建單位外,亦依靠目前每年約8 000個回收的公屋單位。基於公屋資源須公平分配的考慮,我們不能輕言重推「租者置其屋」,把住戶租用的單位變為可承繼或出售的資產,也難以大量重建舊屋邨,把可供分配給輪候冊的單位撥作重置現有租戶。我懇請本會多年來倡議這兩項房屋措施的議員理解。

86. 房委會一直按既有政策及實際情況,檢視並考慮是否重建個別舊屋邨。有見西環邨及馬頭圍邨有合適的遷置資源,以及原址重建有潛力供應更多單位,我會邀請房委會研究在合適條件下重建這兩個樓齡約六十年的舊屋邨,並在發展局的配合下爭取把周邊土地納入重建地盤,讓這兩幅難得的市區用地可多建公營房屋單位,滿足市民訴求。

重建大坑西邨

87. 就討論多年的大坑西邨重建計劃,行政會議近日已批准了由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平民公司)與市建局合作落實項目,先決條件是平民公司必須妥善安置原有租戶。按平民公司與市建局的構思,重建後的大坑西邨項目可提供超過3 300個單位,較現時增加一倍多,當中包括1 300個供重置現有租戶的單位,以及2 000個由市建局發展的「港人首次置業」單位。

增建過渡性房屋

88. 為紓緩未能「上樓」家庭的境況,本屆政府突破思維,推出過渡性房屋。過渡性房屋需要民商官三方合作,負責籌備和營運的非政府機構提供適切居所的同時,亦引進鄰里互助、支援就業的措施,是建立社會資本的一個好例子。運房局已覓得足夠土地提供原先承諾目標的15 000個單位,近日再獲得私人土地擁有人表示有意參加計劃,我現建議再額外提供5 000個單位,令整體供應在未來幾年可增至20 000個,並將相關資助計劃的資助額增至116億元。此外,在現金津貼試行計劃下,截至8月底,我們已向約30 000個合資格的一般公屋申請住戶派發津貼,佔已接獲的合資格申請約五成。若獲立法會通過,「劏房」租務管制條例會於明年1月生效,為「劏房」租客提供合理及有效保障。

土地供應

政府主導 多管齊下

89. 在多管齊下的土地供應策略下,我們同步推進多個新界新發展區項目以及東涌東填海工程。有意見指政府迴避棕地,也不願意觸碰新界土地利益,但事實是超過一半的棕地已納入多個發展項目內,而過去兩年政府引用《收回土地條例》已收回90公頃新界土地作發展,遠較之前五年的20公頃為多。預計政府未來幾年收回的土地將高達700公頃。同樣是整合和發展新界土地的還有「土地共享先導計劃」,透過善用私營界別的規劃力量,釋放新界私人土地的發展潛力,供以公營房屋為主的發展。發展局正處理的三宗申請,涉及23公頃私人土地和擬議的17 850個單位,七成是公營房屋。地盡其用是我們堅守的原則,以三個位於茶果嶺、牛池灣和竹園聯合村的市區寮屋重建項目為例,在房協和相關部門的努力下,公營房屋單位數量由原先的6 300個大幅增至8 700個,由2029年起陸續入伙。

90. 為確保十年後有持續土地供應,我們積極推進交椅洲人工島填海工程和新界北多個發展區的相關研究。在近岸填海方面,發展局會審視涉及約220公頃的龍鼓灘填海和約220公頃的屯門西地區規劃,目標是在明年上半年爭取立法會撥款啟動這項開拓土地的規劃及工程研究,檢視不同的發展選項,以敲定未來路向。政府亦會重啟馬料水填海計劃,主要提供創科用地。此外,透過多項搬遷政府設施往岩洞的項目,預計由2027年起將陸續騰出超過40公頃土地作房屋和其他有利民生用途。

91. 視乎項目的研究結果及假設住用地積比率為4至6.5,持續推進的大型項目及策劃中的項目可望於中、長期提供約400 000至500 000個公、私營房屋單位。加上在《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可供興建165 000至186 000個房屋單位的新開拓土地,2031-32年後的下一個十至十五年的供應可高達565 000至686 000個。

92. 究竟香港欠缺多少土地,是一個不能迴避的問題,因為這個估計將主導香港的空間發展策略。發展局局長稍後將發表《香港2030+》的最終報告。更新了的研究適當反映了國家多項戰略性規劃為香港帶來的機遇、未來經濟及社會發展的需要,以及市民對居住環境的期望。最終的估算顯示,香港由2019至2048年的土地短缺約為3 000公頃。透過成功推動各項新發展區及填海項目,以及推展北部都會區,我們有信心會在中長期找到所欠缺的土地。

93. 與此同時,我們會採取以下措施,加快土地供應:

(i)進一步檢視「綠化地帶」:目前陸續進行改劃的210幅土地中,約三成涉及「綠化地帶」,但只佔香港約16 000公頃「綠化地帶」的2%。由於不少「綠化地帶」的生態價值較郊野公園低,可進一步檢視「綠化地帶」的發展潛力。規劃署將有系統地進行新一輪「綠化地帶」檢討,集中檢視坡道較高和距離已建設地區較遠的用地,預計明年中完成篩選並隨即展開技術研究。至於濕地和濕地緩衝區的發展事宜則會在《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中處理;

(ii)釋放新界祖堂地:儘管沒有正式數字,但新界有不少祖堂地可供發展。在《施政報告》諮詢會上,我收到不少意見表示應修訂《新界條例》放寬出售祖堂地限制,並提供合理機制處理司理出缺問題。我同意可考慮修訂《新界條例》,在尊重祖堂傳統和保障祖堂成員合理權益的前提下,務實地處理目前祖堂地難以發展的困局。民政事務局局長將與新界鄉議局成立工作小組,聯同發展局和其他部門,在一年內完成檢討並制訂具體修訂建議;
 
(iii)延伸補地價標準化至新界土地:由於市場和業界對以「標準金額」為工廈重建補地價的先導計劃反應正面,至今已有四個重建項目接受以「標準金額」計算的補地價金額。發展局會把「標準金額」補價模式擴展至新發展區「加強版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下的原址換地申請。發展局和地政總署會制訂計劃詳情,目標是明年首季推出;及

(iv)現有的兩項活化工廈措施,包括放寬舊工廈重建地積比率及免收整幢改裝的地契豁免書費用,將會一併延長至2024年10月。至於「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我們鼓勵有意者於2023年5月截止申請前盡快提出申請。

精簡程序 與時並進

94. 土地由開發到可供建屋涉及多項法定和行政程序,包括技術研究、城規許可、工程詳細設計、工程刊憲、處理公眾反對、爭取撥款、收地、安置及補償,以至土地平整和鋪設基建等。上述各個工序有其必要性,不應輕言廢棄。但為了加快土地和房屋供應,發展局正領導相關部門,致力壓縮土地開發流程;我已要求發展局更徹底、更全面檢視現行城規、環境影響評估、收地和道路工程的相關法定程序以及行政安排,計劃明年上半年向立法會和其他持份者提出建議和聽取意見,並爭取於年內提出條例修訂草案。環境局亦會精簡及優化新自然保育政策下公私營界別合作的安排,兼顧發展和保育。

(待續)



2021年10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2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