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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按專家建議調整社交距離措施下就新冠疫苗接種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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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九月三十日)公布,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顧問專家委員會的建議,由即日起,在最少14天前接種一劑復星醫藥╱德國藥廠的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復必泰疫苗)的12至17歲人士可獲視為已符合《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下完成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新冠疫苗)接種的規定。
   
  一般而言,完成新冠疫苗接種是指在最少14天前接種兩劑科興的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或復必泰疫苗。因應專家委員會今日的建議,社交距離措施下就接種新冠疫苗的要求由即日起作出調整。12至17歲人士如在最少14天前接種一劑復必泰疫苗,可獲視為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種,並符合第599F章有關社交距離措施的相關規定。
   
  根據第599F章,若干人士(例如以D類運作模式運作的餐飲處所員工,以及16歲或以上的郵輪顧客)必須已完成接種新冠疫苗,方可在相關處所工作或進入相關處所。
   
  政府發言人表示:「政府會持續留意國際及本地的疫情形勢,並參考專家建議,完善『疫苗氣泡』下的各項規定。」
 
2021年9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1時0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