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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就恢復二讀辯論《2021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草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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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九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恢復二讀辯論《2021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草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首先,我要衷心感謝《2021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的法案委員會主席葛珮帆議員、副主席容海恩議員及各位委員、秘書處及法律顧問所作出的努力,令《條例草案》的審議工作得以順利完成。我亦感謝不同團體及人士就《條例草案》表達的寶貴意見。法案委員會一共舉行了五次會議,深入討論《條例草案》的政策目的及條文細節。
 
  現行法例並無針對窺淫或偷拍的特定罪行。視乎每宗案件的情況,有關行為現時會按不同的現行法例條文作出檢控,例如遊蕩罪、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及破壞公眾體統罪等,但以這些控罪作出檢控存在一定限制及困難,刑罰也相對較輕。
 
  就此,我們在《條例草案》中建議修訂《刑事罪行條例》,以訂立四項新罪行。第一,訂立窺淫罪以處理在有合理私隱期望的情況下作出的偷窺或偷拍行為。第二,訂立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處理包括俗稱「影裙底」和「高炒」拍攝胸部的行為。我們亦建議訂立兩項與發布影像有關的罪行,包括(一)發布干犯窺淫罪或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所得的私密影像,以及(二)未經同意下發布或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當中,未經同意下發布或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罪處理受害人可能曾經同意拍攝私密影像,但沒有同意後來的發布行為的情況,例如色情報復的情況。
 
  四項新訂罪行的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政府亦建議在法例中加入免責辯護條款,除了因性目的而犯案的人士外,涉案人可藉向法庭確立自己有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作為未有遵守有關法例的免責條款。
 
  我們很高興見到《條例草案》的立法建議得到議員及市民大眾的廣泛支持。社會大眾認同應該將窺淫、偷拍及未經同意發布私密影像的行為刑事化。
 
  在立法的過程中,我們本着一個原則,就是要向公眾發出清晰的信息,不應作出這些卑劣的行為,以及干犯有關罪行會有嚴重的後果。透過訂立特定罪行,可以阻嚇不法分子干犯窺淫、偷拍及未經同意發布私密影像的行為,從而保護可能受害的人。同時,透過條文的草擬方式確保罪行範圍明確,不會讓無辜的人在不知情下犯罪。
 
  有賴議員及公眾提出的寶貴意見,我們在立法過程中不斷完善方案,令《條例草案》更為全面。例如政府參考今年一月諮詢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時所收到的意見,在提交立法會審議的《條例草案》中加入條文處理「拍攝衣領」,即「高炒」拍攝胸部的問題,並且將未經同意下發布私密影像罪涵蓋威脅發布的行為。在法案委員會審議期間,政府經仔細考慮委員提出的意見後,也將提出全體委員會修正案,令《條例草案》更加完善。
 
  稍後我將會就《條例草案》動議共15項修正案,包括修訂「私密影像」的定義以涵蓋經修改的影像,並賦權法庭發出處置令處理違法的私密影像。這些修正案均回應了法案委員會和市民大眾提出的意見,我會在稍後全體委員會階段詳細解釋政府提出的修正案。
 
  主席,我動議恢復二讀《2021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草案》,希望議員支持並通過二讀《條例草案》,以及我稍後在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中提出的修正案,以立法禁止這些嚴重侵犯受害人的私隱及性自主權的行為。
 
  主席,我謹此陳辭。
 
2021年9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2時52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