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覆核審裁處任命
*****************
  政府今日(九月三十日)公布,根據《財務匯報局條例》(第588章)再度任命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覆核審裁處主席及六名覆核審裁處委員團成員,任期由二○二一年十月一日至二○二三年九月三十日,為期兩年。

  詳情如下:

主席
——
黃繼明資深大律師

委員團成員
—————
陳冠雄教授
左龍佩蘭教授
許繼偉教授
李偉恩
黃顯榮
王婉芝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公布有關再度任命時表示:「覆核審裁處是重要保障機制,以確保財務匯報局(財匯局)及香港會計師公會(會計師公會)的指明決定公平合理。」

  隨着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規管制度於二○一九年十月一日實施,覆核審裁處成立,以就任何人士對財匯局或會計師公會的指明決定不滿並感到受屈而提出的申請,進行覆核工作。有關的指明決定包括財匯局與會計師公會分別就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施加紀律處分的決定;就本地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的註冊決定;及就境外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的認可決定。

  政府現正進一步改革會計專業的規管制度。如《2021年財務匯報局(修訂)條例草案》獲立法會通過,在完成後續的準備工作後,覆核審裁處的管轄權將擴大以涵蓋財匯局在新制度下所作的決定,包括有關本地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的註冊決定、向會計師發出執業證書及續期決定,以及對執業單位和會計師的紀律處分決定。
 
2021年9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1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