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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一題:在公眾地方懸掛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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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九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黃國健議員的提問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的答覆:

問題:

  據悉,去年十月一日國慶日及本年七月一日香港回歸周年紀念日的前兩天,有一些設於公共屋邨的議員辦事處在其門外懸掛國旗,以表祝賀。然而,房屋署基於接獲投訴,指令該等辦事處將國旗除下。關於在公眾地方懸掛國旗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上述的議員辦事處原先只打算懸掛國旗兩至三天,而且懸掛的國旗沒有構成安全問題,房屋署不准該等辦事處懸掛國旗的理據為何;

(二)會否制訂指引,訂明市民可於國家慶典日子前後一段短時間內在指定的公眾地方懸掛國旗,以便他們有章可循;及

(三)會否推行措施,鼓勵市民於重大節慶日在公眾地方懸掛國旗,以示對國家的支持和尊重;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國旗是國家的象徵和標誌,代表着國家的權威和尊嚴,亦是市民表達愛國情感、增強國家觀念的重要方式。特區政府有責任保障國旗及國徽的正確使用,以維護國旗及國徽的尊嚴,同時鼓勵市民在適當場合使用國旗及其圖案,以表達愛國情感。正由立法會審議的《2021年國旗及國徽(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中,弁言第二條亦訂明「一切個人和組織都應當尊重和愛護國旗和國徽,並在適宜的場合使用國旗及其圖案」。

  就議員的提問,經諮詢運輸及房屋局、民政事務局、教育局,以及行政署後,我現綜合回答如下:

(一)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一直遵循《國旗及國徽條例》下有關懸掛國旗的規則及相關指引,處理議員或團體於公共租住屋邨範圍內懸掛國旗的申請,其中一項重要考慮因素是公眾安全,確保在屋邨範圍內懸掛的旗幟必須牢固固定,同時沒有對住戶或邨內途人構成滋擾及危險。

  就提問所提及的事件,根據房委會紀錄,房委會曾於二○二一年六月下旬接獲有居民表示關注有議員欲於其辦事處對出的簷篷上邊緣位置懸掛國旗及區旗。由於該位置較近民居,而所設置的旗桿亦確實可能存在安全風險,因此在基於安全考慮的情況下,房委會辦事處職員與議員辦事處職員商議並達成共識,將旗幟懸掛在議員辦事處門外,而事件最終亦獲得妥善處理。

(二)及(三)特區政府一向鼓勵市民在適當場合正確使用國旗及其圖案,以表達愛國情感。任何人如欲使用國旗或其圖案,須確保相關使用符合《國旗及國徽條例》(《條例》)的相關規定,以及行政長官根據《條例》第3條及第6條所發出的規定,包括有需要時取得相關批准。有關使用國旗或其圖案的申請,可向行政署提出,而相關申請的詳情已載於政府總部禮賓處網頁。

  為增強市民的國家觀念和弘揚愛國精神,特區政府已積極推展國旗、國徽和國歌的宣傳推廣和教育工作,並會透過不同渠道和媒體推廣相關信息,例如製作政府宣傳短片及電台宣傳聲帶等,向市民簡介這些屬於國家象徵和標誌的背景和相關使用規範,使市民明白如何適當地展示及使用國旗及國徽;而教育學生認識和尊重國旗、國徽和國歌,培養他們的國家觀念,亦是學校教育的應有之責。國旗、國徽和國歌的學習內容已藴含於中小學學科課程,以及與德育、公民及國民教育相關的全方位學習活動內。待《條例草案》通過後,教育局會就國旗及國徽教育事宜,包括每日升掛國旗及每周舉行升旗儀式等,向學校發出指示,以便學校落實有關要求,讓學生加強對國旗及國徽的認識,增強其國家觀念和國民身分認同。另外,教育局一直為學校提供相關資源和支援,包括製作不同學與教資源和舉辦研討會等活動,支援學界在現有基礎上教導學生認識和尊重國旗,以及鼓勵教師善用相關資源教導學生。

  市民如希望在公眾地方或政府建築物內展示國旗或區旗,須先向相關部門提出申請和遵守有關規定及相關法例要求。為增加節日氣氛,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處)會在今年國慶日,以先導計劃形式,於48個主要由各區民政處管理的地點(大部分為社區中心或社區會堂),示範如何在正確及安全有序的情況下懸掛國旗、區旗和附有其圖案的橫額及直幡。

  另外,鑑於地區組織希望懸掛節日橫額慶祝國慶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民政事務總署與地政總署亦已檢視現行安排並制定相關程序,在「路旁展示非商業宣傳品管理計劃」下,預留地點讓地區或社區團體申請展示橫額。推行上述兩項安排的目的,一方面旨在推動地區或社區團體及市民在尊重國旗、區旗及其圖案的前提下,共同慶祝國慶日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這兩個重要日子,讓市民表達愛國情感;而另一方面亦可確保相關安排在合法、有序及安全(尤其對道路使用者)的情況下進行。如任何市民或團體希望對上述兩項安排進一步了解詳情,歡迎向各區民政處查詢。特區政府亦十分鼓勵市民積極參與相關計劃,並共同慶賀國家和特區的重要節慶日子。
 
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