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開放竹篙灣檢疫中心供外傭作檢疫用途的最新安排與傳媒談話內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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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今日(九月二十八日)下午出席香港工業總會一個頒獎典禮前,就開放竹篙灣檢疫中心供外籍家庭傭工(外傭)作檢疫用途的最新安排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勞工處今日發出兩份新聞稿,一份是有關竹篙灣檢疫中心的安排。我們已經計劃,由下星期一(十月四日)開始重開有關申請,預約竹篙灣檢疫中心的房間作為外傭檢疫之用。該份新聞稿亦提到,我們亦計劃將房間名額由800個增加200個,即增至1 000個。實際的作用是希望可以——大家知道,每一位外傭來港均須要接受檢疫21日,每一日的名額使用皆因種種理由未必達至百分百,所以1 000個名額足以應付每天50名外傭各檢疫21日的需要。簡單而言,每日50人的名額不變。理由也很簡單,因為我們一方面希望外傭能夠有序來港,另一方面亦要避免因有若干人可能一到達香港便已證實受感染而導致啓動地區性航班「熔斷機制」,反之令部分外傭接着不能來港,所以每日50人的名額仍會保持不變。

  由下星期一開始的安排,容許職業介紹所或需聘用外傭的家庭可以預約每星期系統所顯示七日有關竹篙灣檢疫中心的單位,這方面我們已考慮到一個基本的平衡。我們初時,一開始容許家庭或職業介紹所立即預約該800個名額,但大家知道若每日50個,實際上在15至16日內所有名額便已約滿,所以基本上不夠50人作21日檢疫期用。這次我們增至1 000個,理論上第一方面可以達到。而每次開放預約、以一星期七天的名額讓大家預約,當中的考慮是取得兩方面平衡:如果每天皆開放一日的名額供預約,大家每日便要試圖預約;但若以太長時間,譬如舉例說21日或一個月的名額,則令工作處理流程有困難,因為需在很短時間即時處理很大量的申請。所以每次開放七天預約的名額,我們相信流程會較順暢,而申請人亦無需每天預約。簡單而言,我們日後逢星期一上午九時便會開放接下來大約18日後的七天名額,供大家預約。我們希望,這個安排能夠盡量有序讓外傭來港。

  另一份新聞稿則提到一個優化的安排,即如何幫助一些本已聘用外傭的家庭,但因外傭可能不欲續約或希望回鄉而不欲繼續工作,但願意留下協助僱主直至聘用到新的外傭為止,所以我們從去年已開始有一項安排,讓這些合約延續最多三個月,以三個月時間讓新的外傭可以來港。但因自從四月(地區性航班「熔斷機制」以來),有些外傭來源地區的航班基本上不能來港,亦因我們需有序安排外傭來港,所以延長現行合約三個月未必能夠滿足每一個家庭的需要,故我們現時將程序優化。簡單而言,就是將延長現行合約的有效期限增至六個月,換言之可能過往已延長三個月,可繼續多延長六個月;如未有延長,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屆滿的外傭合約,如需延長合約皆可最多延長六個月。我們希望,這可滿足不少家庭在這特別時期因檢疫、防疫工作關係而延遲聘用外傭的需要,希望這個安排可以解決大部分家庭的困擾。

  不過正如剛才提到,延長三個月、六個月,實在如僱主有需要又不確定新合約外傭何時來港,還有一個選擇。基本上便是與該外傭商議續約,訂立新的合約,可以有商有量;當新的外傭來到,便可停止有關合約,這安排可能會更順暢。大家知道新的外傭來港後,也要21日的檢疫才可離開檢疫中心。我大致希望重複的是,希望大家明白這兩項公布旨在幫助有需要聘用外傭的家庭,並能有序讓外傭來港。

記者:局長,想問兩個問題。第一有關檢疫中心,單位數量可否再增加多一些?可否再增加100或200個?甚麼程度才可再增加?第二有關你在報章專訪提到,政府要研究將一些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供款轉為年金,為何有此考慮?有些工會提到,基層打工仔強積金供款很少,為何要這樣做?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剛才提到,實在每一日的50個名額,已計及有關風險,避免出現一個情況:如果每日有太多外傭來港,便可能會出現一到港就有確診個案,從而觸發「熔斷機制」令一些航班不能來港。50個名額旨在讓風險可控,不但是「外防輸入」方面的可控,亦減低日後可能觸發啓動「熔斷機制」,變成增加名額,最後反而實際上減少外傭來港,所以我們覺得暫時來說,50這數字已是一個恰當的平衡。既然每日50個,每名外傭需要接受21天檢疫,事實上需要的房間最多為1 050個。我剛才已提到,有部分情況可能即使預約了,至入住前一、兩天臨時告知我們不能來港。在這情況下,1 000個名額實際上已可大致滿足21天的檢疫、每天50名外傭的數目,再增加單位也不能改變這個情況。簡單而言,當然如果日後疫情有所紓緩,每日來港的外傭可否多於50人?我們會密切留意有關情況。

  有關強積金的問題,我的說法很簡單,是日後需要研究,所以基本上未有研究,故我未能回答任何再詳細的問題。

記者:但為何有此考慮?為何覺得下屆政府要研究?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這方面大家可以看看二○一五年十二月名為《退休保障 前路共建》的諮詢文件,當中已提及我談的內容,大家看看該文件,所以這不是新事情,在五、六年前的文件已有討論。當公共年金制度運作三年後,便應開始考慮進一步的安排,我談的是這些。



2021年9月28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0時2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