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六個公務員學位職系招聘工作今日展開
*****************
  政府今日(九月十八日)展開二○二一至二二年度招聘政務主任、二級行政主任、二級助理勞工事務主任、二級助理貿易主任、二級管理參議主任及二級運輸主任的工作。招聘目標詳列如下:
 
職位 招聘目標人數
政務主任 48
二級行政主任 180
二級助理勞工事務主任 20
二級助理貿易主任 3
二級管理參議主任 10
二級運輸主任 10
 
  上述職位的申請日期為今日至十月八日香港時間下午五時。所有符合相關入職條件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均可投考;而現正修讀大學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也可提交申請。各職位的具體入職要求已經上載至公務員事務局的網頁(www.csb.gov.hk),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一站通網頁(www.gov.hk)。有關政務主任的招聘詳情亦可瀏覽專題網站(www.ao-recruitment.gov.hk)。
 
  所有申請上述職位的人士,必須具備以下成績:
 
(一)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的二級(或同等成績);
(二)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的及格成績;及
(三)《基本法》測試(學位或專業程度職系)的及格成績。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就所有由二○二一年八‍月六日起刊登的公務員招聘,在《基本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滿分100分中取得53分或以上(即在15題中答對8題或以上),會被視為取得《基本法》測試的及格成績。此外,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成績會佔其整體表現評分的一個適當比重。
 
  視乎以下情況,申請人如尚未取得所需綜合招聘考試的成績(或同等成績),及/或在《基本法》測試中尚未取得及格成績,也可提交申請:

(一)申請人已報考擬於十月九日在香港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或《基本法》測試;
(二)申請人在九月二十五日至十月八日內成功遞交申請,報考暫定於十二月四日在七‍個香港以外城市(即北京、倫敦、三藩市、紐約、多倫多、溫哥華及悉尼)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或《基本法》測試[註一];或
(三)申請人已具備所需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但未曾在《基本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及仍未報名參加《基本法》測試。有關申請人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測試。

  上述申請只會於申請人取得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及/或《基本法》測試成績後方獲處理。
 
  具備所需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的合資格申請人,會獲安排參加暫定於十二月四日舉行的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勞工事務主任/貿易主任/管理參議主任/運輸主任聯合招聘考試。在香港以外地區居住或就讀的申請人可於同日參加在上述七個香港以外城市舉行的聯合招聘考試。在香港境外舉行的考試會按有關城市就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所實施的法規和措施而進行,並可能因應疫情而延期或取消。有關考試的最新安排會在公務員事務局網頁(www.csb.gov.hk)內公布。
 
  申請人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www.csb.gov.hk)的網上申請系統直接遞交申請。此外,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網頁下載申請書(CSB 606(Rev. 9/2021)及CSB 606A(Rev. 9/2021)),或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或工業貿易大樓一樓詢問處索取申請書。
 
  每位申請人只須經一種途徑遞交申請(即網上申請或郵寄申請),重複申請或會導致延誤處理,令申請人未能及早接獲考試通知。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書,申請人請確保信封上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支付足夠郵資。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獲派遞,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
 
註一:在七個香港以外城市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或《基本法》測試的申請詳情及網上申請系統將於九月二十五日至十月八日上載至公務員事務局網頁(www.csb.gov.hk/tc_chi/recruit/cre/949.html)。
 
2021年9月18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9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