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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化學武器(公約)條例》及《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管制清單明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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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化學武器(公約)條例(修訂附表1)令》及《2021年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修訂附表1及2)令》將於明日(九月十七日)生效。兩項修訂令旨在更新香港的化學武器和戰略物品管制清單,以反映部分國際組織和公約就其管制清單的改變,包括受管制的技術和物品,以及管制尺度。
 
  香港的化學武器和戰略物品管制清單,跟隨了瓦塞納安排、核供應國集團、導彈科技管制組織、澳洲集團及《關於禁止發展、生產、儲存和使用化學武器及銷毀此種武器的公約》所採納的管制清單。政府一直適時更新管制清單,以確保香港的管制制度貼近國際標準,這對業界與外地的貿易夥伴和進出口規管當局,在安排進出口貿易及業務方面非常重要。
 
  有關管制清單載列於《化學武器(公約)條例》(第578章)和《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第60G章)的相關附表。

  修訂詳情已上載至工業貿易署網頁(www.stc.tid.gov.hk/cindex.html)。如有查詢,可聯絡該署戰略貿易管制科(電話:2398 5587或電郵:stc@tid.gov.hk)。
 
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1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