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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九題:非緊急救護車運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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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九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葉劉淑儀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現時,非緊急救護車運送服務(NEATS)(包括病人轉院服務)由香港消防處(消防處)、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及醫療輔助隊提供。有市民指出,由於每晚12時後只有消防處提供NEATS,消防處在凌晨提供的緊急救護服務可能受影響,而只有少量救護車駐守的救護站(例如晚上只有三部救護車駐守的東涌救護站)的情況尤其令人關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消防處轄下每個救護站有多少輛救護車駐守,以及當中用於提供NEATS的數目為何;
 
(二)過去三年,每年每個救護站的救護車出勤次數,以及當中為提供NEATS而出勤的次數和百分比為何;及
 
(三)會否要求醫管局全日24小時提供NEATS,以免消防處的緊急救護服務資源被攤薄;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葉劉淑儀議員提問的各部分,在諮詢保安局及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後,我的回應如下:
 
  醫管局「非緊急救護運送服務」(NEATS)(醫管局非緊急服務)由醫管局提供。消防處的救護車不會用作提供醫管局非緊急服務。消防處主要負責提供「緊急召喚」和「轉院召喚」救護服務。
 
醫管局非緊急服務
 
  醫管局非緊急服務旨在為臨床穩定的病人提供安全和有效率的病人運送服務,並優先安排病人出院和轉院。服務範圍主要為出院病人、老人科日間醫院病人及專科門診病人提供點對點(即住所往返醫院或專科診所)的運送服務。服務對象為行動不便或因精神或感官障礙,而不能使用其他交通工具(包括公共交通工具、老人院舍車輛、復康巴士或的士等)的病人。使用該項服務的病人須符合醫管局的既定準則和指引。這些病人包括卧床病人、使用輪椅病人(住處沒有電梯設施)、年老獨居及行動不便而須使用步行輔助器的長者、有精神或感官(例如視力)障礙而出院時沒有親友接送的病人等。
 
  有需要使用該項服務的病人,可直接向就診診所或醫院的醫護人員提出要求。病人只要符合有關條件,醫護人員即會在安排下一次覆診日期及時間時,透過預約系統為病人一併預約下一次的非緊急服務。現時醫管局非緊急服務由各聯網管理,服務時間一般為早上八時至晚上九時,視乎服務需求而有所配合。
 
消防處的緊急救護服務
 
  消防處的「緊急召喚」救護服務包括(1)來自市民的召喚,把有需要的傷病者從事發地點送到醫院接受緊急治療;及(2)來自醫院或醫療機構的召喚,把醫護人員評估為病情危急的傷病者,從一間醫院或醫療機構轉送到另一間急症醫院或醫療機構接受緊急治療或檢查。在「轉院召喚」方面,消防處會把經醫護人員評估的傷病者,由醫院或醫療機構轉送往另一間醫院或醫療機構,接受急切治療或檢查。消防處亦有為離島區提供「非緊急召喚」救護服務。消防處轄下救護站的救護車駐守數目載於附表1。在二○一八年至二○二○年期間,港島及離島、九龍和新界的「緊急召喚」、「轉院召喚」及「非緊急召喚」數字載於附表2。
 
  由此可見,因使用醫管局非緊急服務的病人並不需要在服務時間外使用運送服務,加上用於提供有關服務的車輛亦非屬於消防處,故不會導致影響消防處救護服務的問題。醫管局和消防處會分別繼續於醫管局非緊急服務和「轉院召喚」上按實際情況及資源調配作出適當安排,並保持密切溝通及聯繫。
 
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50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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