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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六題:防止校園和網絡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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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九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葛珮帆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的答覆:

問題:
 
  有調查結果顯示,香港校園欺凌問題嚴重,近三成受訪學生表示曾遭欺凌,該比例高於內地及台灣地區的相關比例。據報,二○一九年「黑暴」期間,政治入侵校園,各種欺凌問題更是嚴峻;而在疫情期間,網絡欺凌事件亦隨着越來越多青少年玩網上遊戲而增加。就防止校園和網絡欺凌,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二○一九年一月至今,當局接獲有關校園欺凌的求助、投訴及舉報宗數分別為何;有否研究該等個案發生的深層原因,並制訂應對方案;
 
(二)鑑於有意見認為,教育局對校園欺凌採取的「零容忍」政策流於空談,因為該局沒有強制學校通報欺凌個案、作預防性巡查或制訂清晰罰則,該局會否參考內地及台灣地區的做法,加強調查、懲處及通報機制,並加強向教師和學校當局的問責;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鑑於有海外司法管轄區已把網絡欺凌列為刑事罪行,政府會否制定相關法例;如會,詳情為何;如否,有何新措施解決網絡欺凌,以及防止青少年成為不構成刑事罪行的網絡欺凌的受害人?
 
答覆:
 
主席:
 
  學校是一個讓學生學會互相照顧、關懷、支持和尊重的地方。維護一個安全和諧的校園環境,讓學生愉快學習及成長,是學校的基本責任,也是教育局及所有教育工作者的共同目標。二○一九年社會動亂期間,政治滲入校園,令校園不再平靜,更發生較多因為不同立場的欺凌事件,但隨着《香港國安法》的實施,社會恢復秩序,校園回復平靜,我們應把握機會做好價值觀教育,並減少欺凌事件。教育局一向採取「零容忍」政策應對校園欺凌,持續以多管齊下的方式協助學校落實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政策,包括透過學校課程、學與教資源和多元化的學生學習活動,培養學生正面價值觀、互相尊重和共融友愛的態度,我們更在去年新增「同理心」及「守法」兩項首要培育的價值觀。在行政方面,教育局發出指引,要求學校以「全校參與」的模式訂定及推行反欺凌策略,當中應包括清晰的「零容忍」立場、舉報的渠道與處理步驟,高透明度的監察,以及必須以積極認真的態度跟進每一件欺凌事件。此外,我們持續為教師舉辦專業發展課程,加強他們預防及處理校園欺凌的專業知識和能力。
 
  就葛珮帆議員的提問,我的回覆如下︰
 
(一)由二○一九年至今教育局接獲的校園欺凌投訴個案共41宗,主要涉及言語攻擊、網絡欺凌及身體/行為暴力。在已完成處理的37宗個案當中,投訴成立或部分成立的有七宗,學校已對涉事教師/學生採取紀律行動,而教育局也對涉及專業失德的教師發出勸喻信/警告信。
 
  每宗欺凌個案都不盡相同,是由多方面的個人因素和環境因素互相影響而成,包括涉事者的性格、社交技巧和其他人對欺凌的意識和容忍程度等。學校必須全面地評估和審視每一宗個案的獨特情況,並制訂適切的處理方案。除了立刻處理個案,包括支援涉事學生,以及制止和懲處/訓輔欺凌者,向家長交代事件及就完成調查的投訴個案向教育局提交報告外,學校亦應採取預防措施,向學校各持份者清晰表明學校對欺凌「零容忍」的立場,亦應該持續提高他們的反欺凌意識。此外,社會上不同持份者亦須共同努力,營造和諧共融的社會氣氛。
 
(二)學校管理層直接管理校園,有責任教育學生、維護校園的和諧,並第一時間處理校內發生的問題。教育局發出的《學校行政手冊》和通告,清楚列明學校處理欺凌事件的原則,以及處理程序、方式及跟進工作。同時,學校必須以教育、輔導和保護學生為出發點,處理校園欺凌問題。通報機制方面,任何教職員知悉欺凌個案應向學校管理層或校内負責組別報告。如有較嚴重事件,例如教師為欺凌者或事件中出現嚴重暴力或傷亡等,學校必須通知教育局。如涉及懷疑受到虐待的個案,學校應直接諮詢社會福利署(社署)。若情況嚴重,學校便應即時報警求助。
 
  學校的管理層、訓輔組、專業人員、家長、教育局及其他政府部門,例如社署及警方,在處理校園欺凌事件上從多角度提供協助,分別為欺凌者及被欺凌者提供適切介入、支援、調解、懲處及跟進。政府由二○一八/一九學年起推行小學「一校一社工」政策,並由二○一九/二○學年起於中學實行「一校兩社工」的安排,加強學校照顧學生,並有助學校預防及處理欺凌事件。
 
  懲處方面,如校園欺凌事件涉及教師的不當行為或專業失德,教育局會根據《教育條例》嚴肅跟進,對他們採取適當行動,包括發出勸喻信、警告信或譴責信;如情況嚴重者,會考慮取消教師的註冊。如欺凌事件涉及刑事罪行,警方亦會跟進調查。
 
  為進一步提升學校人員預防及處理校園欺凌的能力,教育局會加強推動學校互相交流,分享成功經驗,並持續透過專業諮詢、訪校及校本培訓活動,因應學校的需要提供適切的支援。此外,教育局現正檢視相關措施,並會因應需要優化現行指引及教學資源,與學校攜手防止欺凌事件在校園發生。
 
(三)保安局表示,儘管目前香港並無針對網絡欺凌的特定刑事罪行,但互聯網的世界並非一個無法可依的虛擬世界。根據香港現行法例,大部分在現實世界用以防止罪行的法例,均適用於互聯網世界。任何欺凌活動,無論是發生在網上與否,如果涉及刑事罪行,均受有關法例規管。視乎個別個案的情況,於網上發表不當言論可能觸犯不同的罪行,例如刑事恐嚇或勒索等。
  
  有鑑於資訊科技、電腦和互聯網等均有可能被利用來從事犯罪活動,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轄下的一個小組委員會正就電腦網絡罪行這個課題展開研究,找出電腦網絡迅速發展帶來的挑戰,檢討現有法例和其他相關措施,也會探討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相關發展,並按探討結果建議可以作出的法律改革。政府會密切留意法改會研究工作的進展。
 
  另外,教育局積極培養學生運用資訊及通訊科技的能力和態度,為學校提供《香港學生資訊素養》架構及電子學習資源套,並為教師提供專業發展課程及電子學習資源套,協助學校進行相關的家長教育。我們亦透過與其他政府部門和非政府機構合作,舉辦學生活動及比賽,以提高學生的資訊素養及網絡安全意識。
  
  多謝主席。
 
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13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