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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三題:支援公共小型巴士業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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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九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恒鑌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公共小型巴士(小巴)營辦商反映,在政府以鐵路為香港公共交通系統骨幹的運輸政策下,鐵路的服務範圍不斷擴展,而小巴的經營空間則不斷萎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考慮准許因路線重整而暫停行駛的小巴作其他用途(包括復康小巴、豪華小巴,或向政府部門提供出租小巴服務);如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如否,有否措施協助生計受路線重整影響的小巴業從業員;

(二)運輸署會否(i)參考其轄下巴士發展部的職能,設立小巴發展部,負責協調現有和全新的小巴路線的規劃及公開競投事宜,以及(ii)就各類公共交通服務的平衡發展進行規劃;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鑑於有小巴營辦商反映,近年小巴乘客量減少令他們經營困難,政府會否考慮放寬小巴車身廣告的限制(例如准許在小巴車頂展示廣告),讓有關營辦商有更多收入;如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會否考慮向小巴營辦商提供信貸保證,協助他們融資購買新車或改善小巴的設備,以提高服務質素,從而吸引更多市民選乘小巴;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在二○一七年六月發表《公共交通策略研究》研究報告(《研究報告》),在重鐵網絡進一步擴展下,檢視了包括公共小巴在內各公共交通服務的角色定位。《研究報告》確立當時各公共交通服務的角色定位仍然適用:即重鐵為公共交通系統的骨幹,而公共小巴則為乘客較少或不宜使用高載客量交通工具的地區提供服務,擔當重要的輔助角色。我們會在顧及公共交通系統的多元選擇,以及維持各種公共交通服務得來不易的生態平衡下,促進不同服務之間的優勢互補,讓市民享有便捷服務和合適選擇之餘,亦令各種公共交通服務可持續發展。

  就陳恒鑌議員提問的各個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公共小巴可分為綠色專線小巴(專線小巴)和紅色小巴(紅巴)兩類(註),根據現行政策,政府會透過規劃和開辦更多新專線小巴路線,鼓勵紅巴轉為專線小巴。然而,近年公共小巴的經營環境有所改變,而乘客量亦有所下降。專線小巴營辦商面對的問題主要包括營運成本上升及司機短缺。另一方面,政府在推行改善專線小巴財務可行性的各項措施時,例如車費調整、縮減班次、縮短和取消路線等方案,往往因遭到地區反對而未能順利推行。儘管如此,我們會繼續檢視專線小巴路線服務營運情況,優化及鞏固其在公共交通服務中的角色定位。若有部分專線小巴路線因服務重整而需要減少車輛數目,以減低營運開支,營辦商可因應不同路線組合的營運需要進行車輛調配,包括增加其他路線組合的車輛數目以配合乘客需要,維持服務水平和競爭力。

  此外,政府亦會提供協助,提高公共小巴服務質素。例如為提升專線小巴管理及方便乘客出行,政府出資研發資料收集系統,並在全港的專線小巴安裝定位裝置,讓乘客可以透過運輸署的流動應用程式「香港出行易」取得專線小巴實時到站資訊。專線小巴營辦商可利用相關數據管理車隊,提升營運效率。現時,系統已覆蓋共165條專線小巴路線。運輸署會繼續與業界就餘下專線小巴路線分階段落實系統的細節進行磋商,以期在二○二二年全面覆蓋所有專線小巴路線。

  至於紅巴方面,我們除繼續策劃更多新專線小巴路線供公共小巴營辦商(包括紅巴業界)競投外,亦會積極與業界研究不同的方案以提供優質的公共小巴服務,包括提供可預約及可接載多輛輪椅的公共小巴服務。

  如現有公共小巴營辦商計劃將暫停行駛的小巴改裝,以提供其他小巴服務,他們可向運輸署提出申請。運輸署會考慮所申請的服務是否符合相關法例規定,以決定是否准許相關用途。

(二)運輸署一直以來十分重視公共小巴服務,在署內設立了「公共小巴組」,負責推展及落實有關公共小巴的政策措施,包括統籌專線小巴路線的招標事宜;檢視公共小巴的車輛規格及設施;以及監察紅色小巴的運作等。該組會分別與專線小巴及紅巴業界定期舉行會議,就公共小巴的政策及營運事宜諮詢業界及交換意見。此外,運輸署的市區及新界分區辦事處負責監管及推展區內的專線小巴服務,工作範疇不但包括監察專線小巴的日常服務,及跟進公眾投訴和查詢而作出處理;同時亦會處理專線小巴服務的票價調整和路線服務重整、規劃及落實新的專線小巴路線等工作。

(三)政府一直以來鼓勵公共小巴業界開拓非車費的收入來源,如車身、車廂及多媒體廣告。現時如公共小巴的登記車主向運輸署申請,並符合《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第374A章)的相關要求,登記車主可在其公共小巴的車身外部及內部展示廣告(包括車頂)。就在公共小巴車頂展示廣告方面,相關要求包括第374A章第6條及附表一就車輛尺寸的規定(其中列明公共小巴的全高度不得超出三米);第55(2)條對公共小巴穩定性的規定;以及第47條就小巴車身上的塗漆及標記的要求。

(四)考慮到小巴業界面對困難的經營環境,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一直呼籲銀行在不違反審慎風險管理原則下,盡力提供援助。金管局早前便建議銀行,在處理小巴經營者為16座小巴升級至19座小巴尋求融資申請時,提供更大彈性,在確保相關新批貸款僅用於購置新車的前提下,無需硬性遵從85%貸款比率上限的規定。此外,銀行亦已將新批小巴貸款的年期上限由25年暫時延長至30年。此外,政府亦多次優化「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包括提高合資格企業的最高貸款額以及延長特惠貸款的最長還款期等,惠及多個行業(包括運輸業)的中小企。

註︰專線小巴提供固定服務,其路線、票價、車輛編配和行車時間表須經運輸署批准;紅巴則沒有規定的路線,並可自行釐定票價。
 
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5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