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九題:逆向自動售貨機先導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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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九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姚思榮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書面答覆:
 
問題: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於本年第一季推出為期一年的逆向自動售貨機先導計劃(先導計劃),在公眾地方或政府設施設置60部逆向自動售貨機(入樽機),並藉提供即時回贈鼓勵公眾交回使用完的塑膠飲料容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環保署有否就先導計劃下回收到的塑膠飲料容器數量制訂目標;若否,原因為何;若有,詳情為何,以及至今回收到的容器數量是否達到原訂的階段性目標;
 
(二)環保署有否就(i)承辦商把入樽機回收到的容器送交回收商,以及(ii)該等容器的循環再造安排作出規定,並監察整個流程,以確保所有回收到的容器確實被循環再造;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政府會否根據先導計劃現階段的成效,把該計劃下回收的物品擴展至涵蓋鋁罐、紙包飲品盒等其他可循環再造的容器;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為了測試逆向自動售貨機(入樽機)在香港的實地應用,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於二○二一年第一季展開為期一年的入樽機先導計劃(先導計劃),在全港不同地點設置了60部入樽機。先導計劃推出至今,公眾反應正面。
 
  就姚思榮議員的提問,我現回覆如下:
 
(一)先導計劃的目的是為了測試入樽機在不同場地的實地應用及表現,並讓市民大眾親身體驗入樽機的實際運作,以配合日後塑膠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的推行及目標考慮等。故此,現階段並未有就入樽機測試期間的塑膠飲料容器回收量設定特定指標。現時先導計劃平均每日收集約70 000個塑膠飲料容器,即平均每日每部入樽機收集逾1 150個塑膠飲料容器,而截至九月十二日,已收集共超過880萬個塑膠飲料容器,可作循環再造。
 
(二)先導計劃由政府委聘的承辦商負責日常運作及管理。根據合約規定,承辦商須負責收集入樽機內的塑膠飲料容器,並運送到經政府同意的合適回收商作妥善處理和循環再造。承辦商須按月向環保署呈交入樽機的收集數據及已送交回收商的塑膠飲料容器數量,並提供相關的文件以作查核。環保署亦會不時派員到有關設施進行視察,以確保先導計劃所收集的塑膠飲料容器得到妥善回收處理,轉廢為材。
 
(三)在考慮為產品引入生產者責任計劃時,我們會評估其需要性、回收再造情況及出路,以及相較其他產品的優次。
 
  紙包飲品盒是由紙、塑膠、金屬薄膜等物料複合製成,須透過特殊技術把各種物料分離處理,才可有效回收,其收集及處理成本亦相對高。現時本港只有一所在元朗工業邨內設立的紙包飲品盒回收再造紙漿廠。我們會繼續密切留意市場變化及相關回收設施的發展,並會適時探討引入相關生產者責任計劃的可行性。
 
  至於飲料鋁罐,由於它們的回收價值較高,有較穩定的回收市場,因此可讓市場主導金屬回收業務而無需政府介入。



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