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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在「香港法律專業在粵港澳大灣區執業及其他機遇」宣介座談會致辭全文(只有中文)(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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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資深大律師今日(九月九日)在「香港法律專業在粵港澳大灣區執業及其他機遇」宣介座談會的致辭全文:

尊敬的劉部長(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中聯辦)法律部部長劉春華)、周局長(司法部律師工作局局長周院生)、紀主任(中國法學會對外聯絡部主任紀大新)、梁廳長(廣東省司法廳副廳長梁震)、陳會長(香港律師會會長陳澤銘)、各位嘉賓、各位香港法律界朋友:

  大家好!

  我非常高興中聯辦法律部與律政司聯合舉辦今天的宣介座談會,特別要感謝司法部、廣東省司法廳、中國法學會的支持和香港律師會的協助,向我們介紹國家支持香港法律業界的措施。

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

  去年公布的大灣區律師執業試點辦法,提供了大灣區執業考試及香港律師和大律師可在大灣區九個城市從事的業務範圍等規定。我很感謝中央為香港法律界推出這一項創新和突破的措施,讓他們可以在大灣區拓展法律服務。我也感謝司法部組織了相關的培訓課程,不單止傳授中國法律,還有解釋了《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讓香港的律師們可以好好準備考試,同時也提升了他們對國家的向心力。

  原定年初舉行的考試,因為疫情的關係需要延期。為確保考試順利舉行和便利香港的考生,司法部特別在香港增設考試的場地,並且與律政司簽署了一份備忘錄,由律政司協調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進行香港考區的考務工作。考試已經在七月三十一日順利舉行。我在此代表香港的考生向司法部再一次表示謝意。

  我得知有不少考生都很關心在通過考試後他們應如何申請在大灣區執業、行業管理辦法、專業責任保險的相關安排等。司法部與廣東省司法廳特別為此次座談會準備了相關的介绍,協助香港法律執業者掌握有關資訊。

  律政司亦與最高人民法院於七月二十八日簽署關於進一步加強交流合作的會談紀要,將合作為通過考試的香港法律界人士安排內地司法實務培訓,協助業界在大灣區執業作更充足的準備。

《前海方案》

  星期一剛剛公布了《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前海方案》),前海合作區將會建設成為粵港合作的新平台,擴區後總面積是現時的八倍。《前海方案》明確表示提升法律事務對外開放水平,在法律和爭議解決業務方面的措施可歸納為五點:探索完善「港資港法港仲裁」、建立民商事司法協助和交流新機制、深化改革「合夥聯營」機制、支持鼓勵設立代表機構、共同開展國際商事爭議解決業務。當中有兩點我希望跟大家多講一些。

探索完善「港資港法港仲裁」

  在中央支持下,前海合作區在兩地法律服務合作方面一直擔當先行先試的橋頭堡。去年十月實施、經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條例》以及早年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為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已展示「港資港法港仲裁」的可行性。現時前海合作區面積擴大,適用「港資港法港仲裁」的企業必然會更多,律政司會繼續與內地相關單位探討完善機制,努力在前海把「港資港法港仲裁」落實做好。

建立民商事司法協助和交流新機制

  早前落實的相互認可和協助公司清盤及債務重組的司法協助措施,說明了跨境破產合作的可行性。今年七月,首宗香港清盤案件獲高等法院批准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出請求書,申請認可和協助,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在九月已經按照規定,將申請的具體請求內容予以公告。律政司會與深圳共同研究完善這方面的執行機制,以及探索不同法系、跨境法律規則的銜接,進一步促成各方的協助和交流。

  隨着大灣區考試順利落實,將會有更多熟悉兩地法律的香港律師及大律師可以為前海以至整個大灣區的發展提供專業服務,更有力地做好中央為香港法律界推出的支持措施。我希望香港的法律業界把握機會,以互惠互補、共建共享的原則配合前海的發展,共同開展業務。

  對中央一直的支持和關顧,我代表香港業界致以衷心的感謝。律政司會與業界攜手,把國家所需與香港所長有機結合,體現國家在「十四五」規劃中對香港特區建設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定位,促進香港、大灣區以至國家的長遠發展,同時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最後,我祝願已參加這次大灣區考試的朋友們馬到功成!謝謝各位。
 
2021年9月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39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