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十九題:公共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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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九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克勤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公共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去年(a)巴士、(b)公共小巴、(c)的士及(d)渡輪排放各類空氣污染物(即(i)二氧化硫、(ii)氮氧化物、(iii)一氧化碳、(iv)可吸入懸浮粒子、(v)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及(vi)微細懸浮粒子)的數量,以及(e)該等交通工具排放每類空氣污染物的數量佔全港空氣污染物總排放量的百分比(以下表列出);
空氣污染物種類 | (a) | (b) | (c) | (d) | (e) |
(i) | |||||
…… | |||||
(vi) |
(二)有否估計在(i)二○二四年、(ii)二○二六年及(iii)二○三一年分別有多少輛專營巴士、公共小巴和的士到達一般退役車齡;
(三)鑑於政府透過新能源運輸基金向專營巴士公司批出資助以購買電池電動雙層巴士,政府是否知悉採購工作的進展,以及有否計劃鼓勵專營巴士公司引入氫燃料電池電動巴士;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政府與專營巴士公司商討單層巴士全面電動化安排的進展及其落實時間表為何;
(五)鑑於政府預計電動公共小巴試驗計劃要到二○二三年才展開,會否研究提早展開該計劃,以盡早淘汰柴油公共小巴;
(六)過去三年,每年首次登記的公共小巴數目,並按它們所使用能源的類別(即柴油、石油氣、混能,以及電動)列出分項數字;
(七)鑑於政府正與的士業界商討推行試驗計劃,以測試電動的士的運作及各型號的士的表現,有關詳情(包括會提供的充電設施數目)為何;
(八)過去三年,每年渡輪排放的空氣污染物數量及其佔所有船隻總排放量的百分比為何;
(九)會否就船隻在維多利亞港內只可以電力驅動的規定制訂實施時間表;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十)鑑於政府在《香港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提出,會推動試驗各種電動公共交通工具及商用車,力求約在二○二五年制訂具體推行的方向和時間表,政府會否訂立更進取的工作目標,例如在二○二五年前訂定電動巴士佔全港巴士總數的百分比;如會,詳情為何;及
(十一)有否研究引入氫能驅動公共交通工具;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改善空氣質素一直是政府的環保重點工作之一。電動車没有尾氣排放,以電動車取代傳統燃料車輛可改善路邊空氣質素及有助減低碳排放。環境局在今年三月公布香港首份《香港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路線圖》),闡述使用電動車及其所需配套的長遠政策目標及計劃,包括在二○三五年或以前停止新登記燃油私家車,包括混合動力車。長遠目標是在二○五○年前達致車輛零排放,以配合香港二○五○年前實現碳中和的目標。政府會積極推動試驗各種電動公共交通及商用車,力求約在二○二五年檢討《路線圖》時,制訂具體推行的方向及時間表。
此外,環境局亦於今年六月底公布新一份《香港清新空氣藍圖2035》,闡述至二○三五年提升香港空氣質素的目標和主要行動,當中包括推動使用新能源車輛及船隻。
就陳克勤議員有關公共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的提問,經諮詢運輸署後,現回覆如下:
(一)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每年均制定香港空氣污染物排放清單,分析香港主要空氣污染源的分布及趨勢。二○二○年的排放清單仍在制定中。根據二○一九年香港空氣污染物排放清單,本港各類型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專營巴士、公共小巴、的士及渡輪)的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及佔本港總排放量的百份比表列如下:
主要空氣 污染物 |
2019年排放量(公噸)(註) (佔本港總排放量的百分比) |
四類公共交通工具佔本港2019年總排放量的百分比 | |||
專營巴士 | 公共小巴 | 的士 | 渡輪 | ||
二氧化硫 | <5 (<1%) |
<5 (<1%) |
<5 (<1%) |
30 (<1%) |
<1% |
氮氧化物 | 2 300 (3%) |
370 (<1%) |
2 000 (2.6%) |
1 830 (2.4%) |
8% |
一氧化碳 | 1 100 (1.8%) |
4 900 (8.1%) |
10 300 (17.1%) |
330 (<1%) |
27% |
可吸入懸浮粒子 | 70 (2%) |
<5 (<1%) |
<5 (<1%) |
30 (<1%) |
3% |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 40 (<1%) |
250 (1.2%) |
170 (<1%) |
30 (<1%) |
2% |
微細懸浮粒子 | 70 (2.7%) |
<5 (<1%) |
<5 (<1%) |
30 (1.1%) |
4% |
(二)現時專營巴士主要以柴油作為燃料。就專營巴士退役安排而言,巴士車齡在屆滿十八年之前便須退役。運輸署估計在二○二四年、二○二六年及二○三一年,視乎專營巴士公司的實際更新車隊的情況,專營巴士公司分別需更換約90輛、60輛及480輛專營巴士。
此外,政府已為二○一四年二月一日或以後新登記的柴油商業車輛(包括公共小巴)設定15年的退役期限。隨着淘汰歐盟四期以前柴油商業車輛計劃於二○二○年六月尾完結,環保署於二○二○年十月推出另一鼓勵與管制並行的計劃,於二○二七年年底前淘汰約40 000輛歐盟四期柴油商業車輛。相對柴油車輛,石油氣車輛的排放一般較低,因此政府現時並沒有為石油氣公共小巴及的士訂定退役車齡。
(三)因應近期電動雙層巴士技術的發展,新能源運輸基金於二○二○年十一月分別向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及城巴有限公司批出資助,合共試驗四輛電動雙層巴士。兩間巴士公司現正進行招標工作,預計試驗可於二○二三年陸續開展。
自《路線圖》公布後,社會各界的反應相當正面。當中,專營巴士公司分別公布購入電動雙層巴士及在新車廠設置充電設施的詳細計劃,以及積極研究使用氫燃料電池巴士的可行性。就使用氫能源方面,政府將會成立一個跨部門工作小組,研究在本地應用氫能源所需的一系列準備工作,包括氫能源的供應、技術探討、安全考慮、立法規管等。
(四)政府全數資助專營巴士公司購置36輛電動單層巴士及其相關充電設施,安排在多條路線試驗行駛,以全面測試它們在本地環境下的運作表現。其中33輛電動巴士已開展為期兩年的試驗。
政府正與專營巴士公司合作,於合適的巴士總站及巴士車廠設置新的充電設施,讓電動單層巴士可於日間運作時補電,配合香港頻繁的巴士服務。政府會審視電動單層巴士在未來幾年的試驗和使用情況及其運作表現,以制訂全面電動化方案。
(五)公共小巴是香港特有的交通工具,有特定的尺寸、規格及座位數目。由於電動小巴的技術仍在發展中,加上香港多斜坡及在夏季行駛時需要提供空調,對電動小巴的電池續航力需求較高,所以現時本地市場未有能滿足公共小巴全日運作需要的電動車型號。為加快在本地使用電動公共小巴,政府在二○一九年三月聘請了顧問,為電動公共小巴及其充電設施制訂一套適合本港環境的基本技術規格及要求,以引導車廠及充電設施供應商製造可支援快速充電的電動公共小巴及充電設施,並研究適合參加試驗計劃的公共小巴路線和諮詢公共小巴業界對參與試驗計劃及使用電動公共小巴的意欲。有關技術規格及要求的指引已於二○二○年十月公布。此外,政府已初步選出八個公共運輸交匯處安裝快速充電設施,以配合盡快開始電動公共小巴試驗計劃。
由於公共小巴這類車輛在國際市場上並不普及,而且研發及製造需時,政府預計第一批電動公共小巴的試驗可於二○二三年中開始。
(六)由二○一八年至二○二○年,按燃料類別劃分的首次登記公共小巴數目表列如下:
年份 | 首次登記公共小巴車輛數目 | |||
柴油 | 液化 石油氣 |
電動 | 總數 | |
2018 | 160 | 336 | 0 | 496 |
2019 | 142 | 339 | 0 | 481 |
2020 | 12 | 147 | 0 | 159 |
(七)政府正與的士業界研究推行電動的士試驗計劃,並計劃以的士運作較集中的大嶼山及西貢作為試點,測試電動的士的運作及各型號的表現。政府會設立不少於十個功率達100千瓦供電動的士專用的快速充電器,測試約12部電動的士,並會按照電動的士及充電器的實際操作情況,逐步增加電動的士的數量。政府預期可在二○二三年開展試驗。試驗計劃有助的士業界適應電動的士的營運模式,政府亦會參考試驗結果,制定進一步推動使用電動的士的政策。
(八)如上文第一項所述,二○二○年的香港空氣污染物排放清單仍在制定中。由二○一七年至二○一九年,本港渡輪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情況表列如下:
主要空氣 污染物 |
渡輪排放量(公噸)(註) (佔本港所有船隻總排放量的百分比) |
||
2017 | 2018 | 2019 | |
二氧化硫 | 30 (<1%) |
30 (<1%) |
30 (1%) |
氮氧化物 | 1 800 (6%) |
1 800 (6%) |
1 830 (7%) |
一氧化碳 | 320 (2%) |
320 (2%) |
330 (2%) |
可吸入懸浮粒子 | 30 (2%) |
30 (2%) |
30 (3%) |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 30 (1%) |
30 (1%) |
30 (1%) |
微細懸浮粒子 | 30 (2%) |
30 (3%) |
30 (4%) |
(九)政府一直鼓勵運輸業界試驗及使用新能源運輸技術,以改善空氣質素。就新能源船隻方面,現時仍未被廣泛應用。政府正籌備在港內和離島渡輪航線進行新能源渡輪試驗計劃,分別測試電動渡輪和混合動力渡輪在技術及營運方面的表現。視乎試驗結果及新能源船隻技術發展,政府會與渡輪公司探討於二○三五年前逐步以新能源渡輪取代傳統渡輪。
(十)如《路線圖》所述,政府在未來數年將為業界逐步轉用電動商用車作積極準備,夥拍不同業界繼續推行各種先導計劃,以測試在本地應用各種電動商用車的技術及其商業可行性,為香港尋找最合適的方案,力求約在2025年檢討《路線圖》時制訂更具體推行的方向及時間表。因此,現階段就電動巴士佔全港巴士總數的百分比訂立任何目標屬言之尚早。
(十一)如上文第三項所述,政府將會成立一個跨部門工作小組,研究在本地應用氫能源所需的一系列工作。當中會研究在香港使用氫燃料電動車的可行性,並探討所需的配套設施,包括建設加氫設施,以及訓練有關技術人員安全地使用和維修氫燃料電動車等。
完
2021年9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