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八題:食物外送網上平台的速遞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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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據悉,近年食物外送網上平台(平台)迅速發展,而加入該等平台的速遞員行列的人亦越來越多。與此同時,涉及該等速遞員的交通意外有所增加。該等速遞員的工作安全及在受傷後是否合資格獲得僱員補償成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兩年每年及本年一月至今,涉及平台速遞員的交通意外宗數,並按事發時有關速遞員的出行模式(例如駕駛電單車、私家車或單車,或步行)列出分項數字;
(二)第(一)項所述的意外當中,分別有多少宗屬(i)致命、(ii)嚴重及(iii)輕微,以及有關數字分別佔同期全港交通意外總數的百分比;
(三)分別有多少名平台速遞員在第(一)項所述的意外中(i)死亡、(ii)重傷及(iii)輕傷;該等數字分別佔同期全港交通意外傷亡總數的百分比,以及按事發時有關速遞員的出行模式列出分項數字;及
(四)未來一年,政府有否新措施加強平台速遞員的工作安全及勞工權益保障?
答覆:
主席:
就陸頌雄議員的提問,經諮詢勞工處、香港警務處(警務處)及運輸署後,現回覆如下:
(一)至(三)在交通意外數字方面,現時警務處及運輸署均沒有就涉及食物外送網上平台速遞員的交通意外宗數及相關的傷亡人數作分項備存。然而,警務處曾就二○二一年首六個月涉及電單車(包括死亡、嚴重受傷及輕微受傷個案)及單車(包括死亡及嚴重受傷個案)的交通意外進行一次性的專題研究,當中收集了牽涉食物外送速遞的宗數及傷亡人數。有關數字表列如下:
二○二一年一月至六月 與外賣速遞相關 涉及電單車及單車的交通意外數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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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單車 (佔同期全港交通意外數字的百分比) |
單車 (佔同期全港交通意外數字的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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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宗數 | 傷亡人數(註一) | 意外宗數 | 傷亡人數(註一) | |
死亡 (註二) |
0 (-) |
0 (-) |
0 (-) |
0 (-) |
嚴重受傷(註二) | 24 (0.3%) |
24 (0.2%) |
8 (0.1%) |
8 (0.08%) |
輕微受傷(註二) | 164 (2%) |
164 (1.6%) |
沒有備存 |
註一︰數字包括涉及意外的不同人士。
註二︰定義︰
死亡者︰受害者在意外後三十日內持續受傷最後導致去世。
重傷者︰受傷人士入院後留醫超越十二小時視作嚴重受傷。另外,受傷人士於意外後三十日以上才去世亦屬此項。
輕傷者︰受傷人士屬輕微性如扭傷或割傷而非嚴重者,又如輕微休克而需在路旁照顧及不需要入院或只留院少於十二小時者。
(四)在保障勞工權益方面,勞工處表示,平台公司與平台速遞員的合作關係和條款不斷演變。視乎個別工作的具體情況,假如雙方實質上存在僱傭關係,平台公司必須就所僱用的平台速遞員的法定僱傭權益負起責任。政府會繼續留意不同地區保障平台速遞員的勞工權益的政策,作出進一步研究。
在道路安全方面,運輸署一直聯同道路安全議會和警務處進行宣傳及教育活動,提高道路使用者的道路安全意識。近年相關部門及道路安全議會正致力宣傳單車及電單車的安全信息,例如透過網上資訊平台、社交媒體平台及宣傳刊物,發放有關單車及電單車安全的網上短片及資訊,提醒騎單車及駕駛電單車的人士須時刻遵守交通規則等。警務處會繼續推動相關持份者,包括外賣速遞公司及單車會,推廣單車及電單車安全。
完
2021年9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10分
香港時間15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