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增長組合」任命首輪普通合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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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九月三日)公布,「香港增長組合」投資委員會決定任命三家私募股權投資機構為首輪普通合夥人,為「香港增長組合」作策略性投資。三家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均以香港為總部,或在香港設立了一定規模的辦事處。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三家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均具備廣闊的視野及跨界別投資能力,每家現時管理超過千億港元的資產,亦在投資『與香港有關連』項目方面有豐富的經驗。我歡迎任命這些機構為合夥人的決定,並對『香港增長組合』長遠可提升香港的生產力和競爭力充滿信心。」

  財政司司長去年二月接納專家小組的建議,在「未來基金」撥出百分之十的款項設立有關投資組合,作策略性投資於「與香港有關連」的項目,在鞏固香港作為金融、貿易和創科中心的地位、長遠提升香港的生產力和競爭力的同時,爭取合理的風險調整回報。

  政府去年九月為「香港增長組合」設立一套兩層委員會的框架,包括管治委員會及投資委員會,以推展相關的工作。管治委員會由財政司司長擔任主席,並由六名具豐富投資經驗的非官方人士出任委員,為「香港增長組合」提供策略性督導及就投資準則及資產配置等事項作出指引。投資委員會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擔任主席,並由相關政府部門代表組成,根據管治委員會訂定的方向處理任命及監督普通合夥人等事宜。香港金融管理局負責為「香港增長組合」的運作提供所需的行政支援,包括為「香港增長組合」物色普通合夥人,並進行盡職調查及作出建議等。

  「香港增長組合」管治委員會和投資委員會的委員名單及職權範圍請參見附件。



2021年9月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