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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就「解決社會矛盾,消弭貧富差距」議員議案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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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蘇偉文博士今日(九月一日)在立法會會議就「解決社會矛盾,消弭貧富差距」議員議案的總結發言全文:

主席:
 
  感謝各位議員提出的寶貴意見。不少議員的發言都有提及房屋在解決社會問題和貧富差距方面的重要性。因此,讓我回應一下本屆政府在推動房屋政策方面的工作。
 
  政府明白,房屋供求失衡、樓價租金高企、公屋輪候時間長等,是香港市民十分關注的問題。積極覓地建屋是增加房屋供應的最根本方法。政府一直以來都以最大的決心,持之以恆積極覓地建屋。經過多年的努力,政府已覓得330公頃土地興建316 000個公營房屋單位,可以滿足未來10年(即二○二一/二二至二○三○/三一年)大約301 000個公營房屋單位的需求。 

  就豐富房屋階梯方面,我們在二○一八年修訂了資助出售房屋的定價政策,將售價與私樓市場脫鈎,改以非業主住戶家庭每月入息中位數作為評定負擔能力的基礎。我們亦推出多項措施協助市民置業,包括「港人首次置業」先導項目、將「綠表置居計劃」和「白表居屋第二市場計劃」恆常化、加快出售39條「租者置其屋計劃」屋邨的未售單位等等。

  主席,我們是有決心解決房屋問題,在新房屋供應仍未完全到位之時,我們會推行各項措施,紓緩居住環境惡劣的家庭及長時間輪候公屋人士面對的困難,包括興建過渡性房屋。截至二○二一年七月,政府已覓得足夠土地提供超過15 000個過渡性房屋單位。 

  此外,我們已推出為期三年、涉及非經常開支約80多億元的現金津貼試行計劃,以紓緩基層家庭因長時間輪候公屋而面對的生活困難,第一批約10 900個申請住戶已於今年七月底獲發現金津貼。政府亦已向立法會提交落實「劏房」租務管制法例的修訂草案,通過訂立標準租約條款釐清業主和租客的各自權責、為「劏房」戶提供租住權保障、設立續租租金加幅上限,以及禁止業主濫收費用等等。
 
  有建議按照長策(《長遠房屋策略》)推算10年房屋供應目標的時候,與公屋一般申請者平均約三年獲得首次編配的目標掛鈎。長策的長遠房屋需求推算的模型是推算在四個因素下,即住戶數目的淨增長、受重建的影響、居住環境欠佳,以及其他因素,按年推算未來10年期內房屋的需求。長策的10年房屋供應目標,是為了滿足未來10年房屋需求而制定,是涵蓋公私營房屋。由於房屋供應的時間和數量取決於房屋用地的供應,故此與三年平均輪候時間並無關係,亦無須要掛鈎,因為一般的申請者平均約三年獲得首次編配是我們的既定目標,我們理解議員提出的建議有良好意願,我們會朝着這個目標繼續努力,加快、加大公屋的供應。

  主席,我謹此陳辭。
 
2021年9月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1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