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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解決社會矛盾,消弭貧富差距」議員議案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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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今日(九月一日)在立法會會議就「解決社會矛盾,消弭貧富差距」議員議案的總結發言全文:

主席:

  再次多謝麥美娟議員提出動議及田北辰議員提出修正案,以及多位議員就此議題所發表的意見。

  剛才有議員提到有關稅制的問題。為確保政府財政的可持續性,最近兩份《財政預算案》均指出,香港必須保持經濟發展與活力,尋求新的經濟發展的增長點以增加收入;同時亦提及要考慮新的收入來源或調整稅率。所以,為增加收入,今年度《財政預算案》建議調整股票印花稅稅率,由買賣雙方按交易金額各付0.1%,提高至0.13%。有關調整已於上月(八月)實施。

  亦有議員提到關於青年發展的一些問題。在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當中,提到便利港澳青年到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就學就業創業,打造粵港澳青少年交流精品品牌,正好突顯了國家對香港青年的重視和關心。我們現正積極推進各項相關工作,當中包括一系列大灣區青年就業、創業、交流和實習計劃等,以協助香港青年抓緊國家發展契機,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主席,剛才在開場發言中,我已提到政府多方面的部分工作。當然,我們在分析香港貧富懸殊的框架中,比較少提到教育方面,因為我們的教育是普及教育,所以一般分析也沒有提及。不過正如大家知道,我們在中小學的特殊教育工作,包括設立特殊教育需要統籌主任;教育局為學校提供額外資源、專業支援及教師培訓,協助學校照顧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以及設立大專生特殊教育需要津貼等等。以勞工及福利局而言,兒童發展基金亦是一項重要的防止跨代貧窮工作。

  主席,當我們談到貧富懸殊問題時,特別是談到分配或再分配,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元素——一般在宏觀統計數字中沒有包括——是一些企業的自願捐獻,這些可以達到再分配的效果。這亦是內地所指的第三次分配。在香港,我們主要透過稅制中,容許企業或個人可從應課稅總額中扣除最多35%,捐贈給慈善機構。這個扣除百分率是否足夠或扣除的方法應該如何,大家當然可以討論和給意見。當然,我們亦同時推動企業及個人從事義務工作,雖然這些不涉及金錢的關係及不為統計數字所反映,不過這亦可算是非物質的資源再分配。

  主席,我們非常多謝各位就這議題表達意見。本人謹此陳辭。
 
2021年9月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46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