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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一題:台灣地區及美國的豬肉及相關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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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九月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陸頌雄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今年一月起,台灣地區當局准許含萊克多巴胺(瘦肉精的一種)的美國豬肉進口。較早前,有傳媒機構在本地市面抽驗在台灣地區及美國生產的豬肉製品的結果顯示,有七款製品的萊克多巴胺含量超標。據悉,人體長期攝取過量的萊克多巴胺會增加患癌風險。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在進口、批發及零售層面,全面加強抽檢從台灣地區及美國進口的豬肉及相關製品的萊克多巴胺含量,以保障市民的健康;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鑑於非從上述兩地進口的食物製品的原材料,可能包括該兩地生產並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及相關製品,政府會否考慮立法規定所有預先包裝食物的標籤,須列明主要原材料的來源地;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鑑於據報近期由政府統計處發布的從台灣地區進口香港豬肉及相關製品數量,少於台灣地區當局發布同期該等產品出口香港的數量,有否研究(i)箇中原因,以及(ii)是否涉及走私;如有研究而結果為是,詳情為何及有否跟進;如沒有跟進,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參考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及大部分其他地區的標準,本港現行法例已就輸入和在本港出售擬供人食用的任何肉類,禁止含有兩種可因殘留於動物組織而引發急性食物中毒的乙類促效劑(俗稱「瘦肉精」),即鹽酸克崙特羅及沙丁胺醇。
 
  至於另一種乙類促效劑萊克多巴胺,由於在動物血液中的半衰期很短,攝入後可迅速從尿液排出,因而在動物組織中的殘留量非常低。食品法典委員會對於萊克多巴胺在食物中的安全攝入數據訂有國際參考標準,牛、豬的肌肉、肝和腎的最高殘餘限量分別為每公斤10、40和90微克,牛的脂肪和豬的脂肪連皮則為每公斤10微克。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參考有關標準訂立了相同行動水平。本地生產或進口的所有豬肉、牛肉及相關製品若含有萊克多巴胺,均不應含有高於此行動水平,一經發現食安中心會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
 
  為保障食物安全,食安中心持續透過食物監測計劃,從進口、批發和零售層面抽取食物樣本化驗。二○一八年至今,食安中心共抽取約800個來自不同國家/地區的豬肉、牛肉及相關製品樣本作乙類促效劑檢測,全部通過檢測。食安中心會繼續以風險為本原則進行有關抽驗。至於政府統計處就相關食物的進口統計,是按進口商根據有關法例規定向香港海關呈交的報關資料編製。食安中心一向就打擊非法進口食物活動與香港海關保持緊密的情報交流及合作,至今並沒有發現肉類從台灣走私到本港的情況。
 
  預先包裝食品標識方面,本港現行法例亦已參考食品法典委員會訂出的國際通用標準訂明有關規定,包括食品名稱、配料表、製造商/包裝商等資料,而現行的國際通用標準並不要求食品按配料或主要原材料列出其來源地。我們會繼續密切留意國際間保障食物安全方面的發展,適時檢視本港的情況。
 
2021年9月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12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