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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題:大學的學生意見調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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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九月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宇人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的答覆:
 
問題:

  現時,部分大學設有不記名的學生意見調查機制,以收集學生對課程內容及教學人員授課表現的意見,而所得意見會用於評核教學人員的工作表現。據悉,有學生基於政治分歧或不滿意就某課程所獲評分,在意見調查中給予有關教學人員極低評分以作報復,亦有教學人員因擔心此情況而在給予學生課程評分時盡量降低標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過去三年,各大學的管理層有否接獲教學人員對學生意見調查機制的投訴;如有,投訴的詳情和已採取的跟進行動為何;
 
(二)是否知悉,過去三年,各大學有否評估該等機制的成效;如有,詳情為何;及
 
(三)會否建議各大學改善該等機制,以消除負面效果;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受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八所大學,一向重視教學質素。它們均設有嚴謹、全面及清晰的政策和措施,並透過不同渠道收集資料數據,以供校方評估教學成效及持續監察教學質素,從而協助提升大學的教與學水平。
 
  我們從八所大學得知,在上述教學質素保證的過程中,它們均重視學生的意見並會主動收集學生對學習體驗的反饋,而學生問卷調查是其中一個普遍做法,亦在歐美高等院校廣泛採用。此外,大學普遍採用「成果為本」教學法,學生問卷調查亦可在考試及習作等一般評核方式以外,收集學生觀點及自我評價,以協助更全面評估教學成果。
 
  大學現時採用的問卷形式通常包括全校通用的標準問題並輔以科目特定問題,亦設有評分式問題及開放式問題,涵蓋教學質素、教學環境、學習成果、整體學習體驗等。
 
  學生問卷調查與其他問卷調查一樣,會涉及主觀元素,而個別學生可能基於課程內容及課程教學表現以外的其他因素,在問卷調查中給予不太中肯的評價。然而,大學現時的機制已經可以處理個別學生作出不合理回應的情況。舉例來說,在收到問卷回覆後,大學會統整及梳理有關數據,專注於整體平均情況及趨勢分析,並適當處理不合理回應的影響。大學亦會將開放式提問與評分式提問的結果互相參照及對比,分析評分變化的成因及謹慎詮釋結果。如有需要,大學亦會就個別科目安排聚焦小組,進一步收集學生的意見及關注。
 
  問卷調查的結果經整理分析後,會供大學管理層、學院、學系、課程統籌主任及教學人員等參考。大學均表示學生問卷調查有助收集學生的意見,有利於提升大學整體的教與學水平,對教學法發展、編定課程內容、教學人員專業發展及學生參與等方面均發揮功能。
 
  然而,學生問卷調查亦只屬教學質素保證的其中一項參考資料,各大學亦有其他措施,以嚴謹及全面地評審教學質素,當中包括同儕評估、外部評審及教職員學生諮詢會議。這些措施涉及不同持份者,並以不同方式在不同時期進行,讓大學可充分掌握各種反饋,並避免出現以偏概全的情況。
 
  此外,各間大學均設有由相關副校長領導的單位,例如教務會屬下教與學委員會或質素保證委員會,在大學整體層面制定、評估及檢討與質素保證有關的相關政策及具體安排,包括學生問卷調查。我們相信大學可利用現行機制,按實際情況及需要而持續改進收集學生反饋的安排。
 
  再者,教與學僅屬評核教學人員整體表現的其中一環。大學均設有完善的人力資源管理政策和機制,而視乎教學人員的職位性質及工作範疇,亦會平衡兼顧個別人員在不同方面的表現,例如學術成就、研究成果及管理能力等。總括而言,大學不會單單因為相關問卷調查錄得極端的評分,而斷定某教學人員表現的優劣。
 
  大學一向有責任確保教學質素,而這方面的工作屬其自主範疇。教育局及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從無要求大學採用特定的教學表現評分機制。如教學人員對學生問卷調查向大學管理層作出投訴,大學亦應自行按其既定機制處理,我們並無相關個案數字。若接獲任何有關評分機制的意見,政府樂意適當地將該等意見轉達予大學以作考慮及跟進。
 
  多謝主席。
 
2021年9月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13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