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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七題:處理廢輪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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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九月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易志明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有不少在鄉郊地區的廢物回收場堆放大量被棄置的廢輪胎,造成環境及衞生問題。另一方面,政府未有制訂廢輪胎的處理政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每年丟棄的廢輪胎當中,(i)在本地回收再造、(ii)由食物環境衞生署及其外判服務承辦商分別棄置於堆填區,以及(iii)出口作循環再造的廢輪胎的數量及百分比分別為何;

(二)是否知悉現時在本港由廢輪胎循環再造而成的產品的種類及應用情況;過去三年,每年該等產品的產量和本地使用量分別為何;

(三)鑑於據報有本地大學研發出新技術,可把大量在本港產生的廢輪胎再造成鋪設道路路面物料,政府會否考慮採用有關物料鋪設道路路面;

(四)鑑於二○一三年發表的《香港資源循環藍圖2013-2022》所載行動時間表顯示,政府會在二○一六至二○一八年間研究應否把其他廢物(包括輪胎)納入生產者責任計劃,有關研究的結果為何;及

(五)有何措施推動各持份者回收及循環再造廢輪胎,以減少棄置在堆填區的廢輪胎數量,並配合推行廢輪胎納入生產者責任計劃的政策?

答覆:

主席:

(一)及(二)二○一七年至二○一九年由政府部門處理並送往堆填區的廢輪胎統計數字表列如下。
 
年份 由政府部門處理並送往堆填區的
廢輪胎數量 (公噸)
佔棄置於堆填區廢輪胎的
百分比 (%)
二○一七 4 500 17
二○一八 3 600 15
二○一九 3 400 15
註:二○二○年的相關數字仍在編製中。政府並沒有分項統計由食物環境衞生署及其外判服務承辦商處理並送往堆填區的廢輪胎數字。
 
  有關本地回收再造廢輪胎的統計數字,主要是根據環境保護署按年進行「廢物回收再造業調查」的結果編製。本地回收再造廢輪胎包括再用、翻新、循環再造的汽車輪胎,以及在本地翻新的飛機輪胎。有關本地回收及出口作循環再造的廢輪胎統計數字表列如下。
 
 
年份
廢輪胎回收
本地回收再造量
(公噸)
出口作循環再造量
(公噸)
回收率
(%)
二○一七 9 200 100 26
二○一八 5 800 100 20
二○一九 6 500 100 23
註:二○二○年的相關數字仍在編製中。

  根據二○一九年的調查結果,本地回收再造的廢輪胎中,大約有八成作翻新重用,餘下的兩成會被打碎成原料再製成橡膠粉及鋪路磚等。

(三)路政署於二○一八年開始與香港理工大學共同研究將廢輪胎物料加入傳統瀝青鋪路物料內不同結構層的可行性,包括磨耗層、承重層和基層。因應研究結果,路政署已於今年八月展開實地試驗,測試其用作鋪設道路的成效。路政署一直致力開發並研究環保鋪路物料的可能性,對各種物料的使用持開放態度,任何可行及合乎經濟效益的物料,均會予以考慮。

(四)及(五)在考慮為某類產品引入生產者責任計劃時,我們會評估其需要性、回收再造情況及出路以及相較其他產品的優次。我們不時檢視不同產品的情況,而經全盤考量後,我們在二○一八年實施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而現階段則聚焦於為塑膠飲料容器引入生產者責任計劃。雖然現時並未有輪胎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據我們了解市場上已有廢輪胎回收商計劃進一步擴充其產能,足以回收處理全港的廢輪胎。我們會繼續留意有關回收市場的發展,並採取相應措施鼓勵和支援廢輪胎的回收再造。相關措施包括政府於二○一五年十月推出的10億元回收基金,以協助回收業界可持續發展,並提高作業能力和效率。我們亦於二○二一年四月向回收基金增撥10億元,延長基金申請期至二○二七年,應對本地和境外市場的最新需求和實現再工業化。

  另外,政府在屯門環保園,以回收業界可負擔的租金,向租戶提供長期土地,以及海陸運輸接駁、水電供應、污水渠和通訊系統等基建。租戶亦可使用環保園內如道路、海傍碼頭標準泊位、磅橋、行政大樓內的會議室、演講室及會議廳等共用設施,以減輕租戶的基建開支,鼓勵他們投資更先進的技術及處理工序。現時在環保園內有一間廢輪胎循環再造公司,該公司亦在二○二一年獲回收基金資助約800萬元,購買廢輪胎撕碎、金屬絲分離、橡膠破碎及纖維分離設備,將廢輪胎製成橡膠粉、金屬絲、鋪路磚及橡膠墊,以提高其作業效率和升級轉型。另外,回收基金亦有資助其他兩間本地廢輪胎回收商的營運及作業,三項資助的總金額合共約1,060萬元。
 
2021年9月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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