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立法會(紀律制裁及遙距會議)(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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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八月二十七日)在憲報刊登《2021年立法會(紀律制裁及遙距會議)(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旨在推行立法會的建議,就因行為不檢而被暫停立法會職務的立法會議員(行為不檢的議員),或在無合理原因下缺席因法定人數不足而休會待續的立法會會議的立法會議員(缺席議員),施加財政處分。《條例草案》亦容許在特殊情況下遙距進行立法會會議或委員會會議,以及修訂有關接納立法會議事錄為證據的條文。

  政府發言人說︰「政府支持立法會的建議。透過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382章)作出相關修訂,立法會可在更有效的法律機制下獲授權力,向行為不檢及缺席的議員施加財政處分。此舉有望減少立法會議員作出極不檢點行為的情況,以及阻止濫用點算人數以達到『拉布』目的,從而維持立法會的效率及莊嚴,並恢復立法會的理性討論。」

  此外,《條例草案》授權立法會在實體會議上,藉決議授權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的會議,可在指定期間內以遙距方式舉行,以確保立法會即使在特殊情況下仍能繼續履行其憲制職能。

  政府察悉立法會秘書處計劃日後只製作電子版議事錄。為此,《條例草案》建議除現時由政府物流服務署署長印刷的議事錄文本外,由立法會授權印刷或由立法會秘書妥為簽署認證的議事錄文本,亦應接納為該等議事錄的證據。

  在相關法例修訂獲通過後,立法會將會在《議事規則》中訂明進行遙距會議的詳細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例如法定人數、表決程序及其他技術事宜)。

  《條例草案》將於九月一日(星期三)提交立法會作首讀。



2021年8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