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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工程負責人於假日違規在住宅進行裝修工程發出噪音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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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裝修工程負責人及一名工人於假日違規使用機動設備在住宅單位進行裝修工程,造成噪音滋擾,今日(八月二十六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噪音管制條例》,共被判罰款10,000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發言人表示,署方一直關注住宅鄰舍噪音問題,特別是裝修噪音對鄰居造成的滋擾。署方去年底接獲投訴,指剛入伙的將軍澳雍明苑,接連有裝修工人於假日在住宅單位內進行裝修工程發出噪音,遂派員進行一連串突擊行動,查獲上述涉案人士在未領有有效建築噪音許可證的情況下,於假日在住宅單位內使用手提電動切割機進行裝修工程,造成噪音滋擾。環保署在完成蒐證後,根據《噪音管制條例》檢控上述涉案人士。
 
  環保署發言人解釋,《噪音管制條例》旨在保障市民的作息。由於在限制時段(即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七時或公眾假日的任何時間)使用機動設備在住宅單位進行裝修工程,會對附近居民造成嚴重滋擾,環保署一般不會簽發許可證。裝修工程承辦商應盡量安排在平日日間及非假日進行裝修工程,以減少對鄰居造成的滋擾。任何人若違反《噪音管制條例》,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十萬元,其後再被定罪可被罰款二十萬元。
 
2021年8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1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