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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保障平台工作者的權益」議案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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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今日(八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就「保障平台工作者的權益」議案的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
 
  我感謝陸頌雄議員提出今日的動議辯論,以及郭偉强議員和潘兆平議員提出的修正案。我會認真聆聽各位議員的意見,同時也想藉此機會闡述政府保障平台工作者權益的工作。
 
  隨着社會和科技發展,加上新冠疫情肆虐,市民的生活習慣和模式有所改變,對食物送遞或運輸服務的需求增加。提供有關服務的平台公司在香港發展迅速,平台工作者的權益及保障亦自然備受關注。
 
  平台公司與平台工作者的合作關係,以及如何保障平台工作者的權益,是提出今日動議辯論的議員及不少勞工團體的核心關注。政府對有關議題亦十分重視。平台工作者一般身兼多職,我們必須先了解他們與平台公司的合作關係,才能釐清他們在個別工作合約下是否享有勞工法例的保障。數碼平台是新興產業,發展迅速,平台公司與平台工作者的合作關係和條款亦不斷演變。不同國家及地區所採取的應對策略和措施皆有分別,但不少共通的處理手法均建基於訴訟而產生的法庭判決,甚至是經歷多番上訴後的終極判決。
 
  根據以往香港法庭處理涉及自僱爭議的案例,要分辨一名人士是僱員或自僱人士,並無單一準則,而是必須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在不同的個案中,需要考慮的因素亦不盡相同,而個別因素所佔的比重也沒有一成不變的定律。香港至今未有平台公司或平台工作者就雙方是否存在僱傭關係提出訴訟,但從原則上來說,假如雙方實質上存在僱傭關係,平台公司必須就他們在該段僱傭關係下的法定僱傭權益負起責任。
 
  勞工處一直向市民大眾推廣及宣傳僱員與自僱人士的分別。為涉及假自僱糾紛的人士提供諮詢及調停服務,並且積極執法,致力保障合資格僱員的法定權益。另外,我們正研究不同國家及地區就保障平台工作者的權益所採取的政策,以及對香港情況的參考價值。勞工處與政府統計處亦正商討進行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的計劃,務求掌握平台工作者的工作情況。
 
  主席,我會仔細聆聽議員的發言,然後在總結時,再就議員提出的議題作綜合回應。
 
  主席,我謹此陳辭。
 
2021年8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2時59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