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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九題:公眾泳池及泳灘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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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八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葛珮帆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轄下公眾泳池及泳灘的管理,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每年康文署向公務員救生員提供水肺潛水拯救課程的數目及名額分別為何;有何措施鼓勵更多公務員救生員參加該課程;
 
(二)鑒於已受訓練並符合資格的救生員獲公眾泳灘主管的批准及在高級救生員指揮下,可使用水肺潛水裝備於水中緊急搜索遇溺者,

(i)現時有多少名派駐公眾泳灘的救生員可使用該等裝備(並按泳灘名稱以表列出分項數字)、

(ii)有何措施確保每當公眾泳灘開放均有該等救生員當值,以及

(iii)公眾泳灘主管須否曾接受使用水肺潛水裝備的訓練或持有相關專業資格及經驗;如否,康文署如何確保泳灘主管具備作出專業判斷的能力,以決定是否批准救生員使用水肺潛水裝備;
 
(三)現時有多少個公眾泳灘沒有提供救生員服務,以及原因為何;
 
(四)公務員救生員及非公務員合約救生員職位的入職要求是否相同;如否,原因為何,以及康文署如何確保該兩類人員的服務質素一致;
 
(五)過去六個月,每月有多少名及百分比的季節性救生員離職;及
 
(六)鑒於康文署為減低疫症傳播風險而下調公眾泳池的入場人數上限,但該署現時仍向泳會出租泳線以供開辦游泳訓練班,以致市民使用泳池的機會進一步減少,康文署會否改為向泳會出租因救生員人手不足而需暫時關閉的泳池;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葛珮帆議員的提問,我現答覆如下:
 
(一)所有受聘於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的公務員救生員,均需持有由香港拯溺總會(拯總)頒發的相關有效救生章,並持有認可的有效急救證書。然而,康文署現時沒有規定救生員必須持有水肺潛水的資歷。
 
  為增進救生員的知識及技能,康文署一直為在職公務員救生員提供水肺潛水拯救課程。課程旨在教授水肺潛水技術、利用水肺潛水設備進行水中搜索和拯救訓練,並介紹海洋環境的知識、相關的安全守則和緊急應變措施等。過去五年,康文署共提供五個相關課程。實際的訓練名額取決於報名參加課程的人數,而於泳灘及水上活動中心工作的公務員救生員會獲優先取錄。康文署會不時檢視情況,以配合需要。
 
(二)康文署泳灘的水肺潛水裝備只供已完成由康文署訓練組提供的水肺潛水拯救課程,並通過有關考核的高級救生員/救生員使用。現時,康文署轄下泳灘共有140名合資格使用水肺潛水裝備的救生員。
 
  救生員會因應運作需要而調配到不同泳池或泳灘工作,因此各泳灘合資格使用水肺潛水裝備的救生員的數字會不時變動。水肺潛水並非救生員的主要職責,因此康文署並無安排擁有使用水肺潛水裝備資格的救生員在每一個泳灘當值。
   
  泳灘主管作為場地管理人員,主要職責為監管場地員工,並在有需要時帶領救生員團隊作拯救行動,而高級救生員則負責指揮整個拯救行動,並在使用水肺潛水裝備前確認場地必須最少有兩名合資格救生員當值,方可使用有關裝備。在一般情況下,救生員會應用救生資歷所教授及考核的技術,包括徒手潛入水中進行水中搜救等行動。在有需要時,如場地最少有兩名合資格使用水肺潛水裝備的救生員當值,泳灘主管可安排該些救生員使用水肺潛水裝備作水中搜救,直到消防處的潛水員到場處理。
 
(三)現時,在42個刊憲泳灘當中,有三個泳灘(即夏萍灣泳灘,石澳後灘泳灘和雙仙灣泳灘)因不設服務大樓及防鯊網等泳灘設施而一直未有開放供市民游泳﹔有18個泳灘如常提供救生員服務﹔而其餘泳灘的救生員服務則暫停。我們呼籲市民不要在沒有提供救生員服務的泳灘游泳。
 
  今年,康文署在招聘季節性救生員方面面對極大的挑戰。受2019冠狀病毒病的疫情影響,康文署轄下的公眾游泳池及刊憲泳灘在二○二○年十二月至二○二一年三月全面關閉,原定在這期間舉行的二○二一年度季節性救生員遴選面試及技能測試未能按原定計劃進行,嚴重影響了招聘進度。此外,疫情亦導致康文署、拯總及其屬會等團體舉辦的拯溺訓練及考核活動停頓,令有意投身救生服務工作的人士無法參與救生訓練和相關考核,甚至影響了已持有有效救生章證書的合資格救生員每三年進行一次的復修訓練和考核,大大減少了整體救生員的供應。
   
  季節性救生員的工作本已屬短期性質,其流動性相對公務員救生員亦較高。近年,本地私人游泳池的數目持續上升,市場對救生員的需求不斷增加,而康文署轄下的泳灘及水上活動中心大多位處偏遠位置,以致季節性救生員上班所需的交通時間和交通開支亦較高,形成康文署和私營市場對季節性救生員人手的劇烈競爭。今年更有海洋公園的水上樂園開始啟用,需要招聘大量人手,令季節性救生員人手愈趨緊張,間接影響求職者投考季節性救生員的意願。
 
(四)所有受聘於康文署的公務員救生員及季節性救生員的資歷大致相同,均持有有效泳池救生章及/或沙灘救生章,及具備專業救生資格,以確保服務質素。
 
(五)康文署在二○二一年共聘請了335名季節性救生員。截至二○二一年八月一日,當中有44人在完成合約前離職,大部分轉任康文署公務員救生員或非公務員合約全年全職救生員職位。
 
(六)泳池在開放時段內的泳客數目較多,其運作情況及管理安排較暫停開放時段複雜。為應付游泳團體對使用泳線的迫切需求,康文署會安排每天兩段暫停開放游泳池的時段,讓團體可以租用泳線作訓練用途。在此段期間內,場地會特別安排一名督導人員(即康理康樂助理員或高級救生員)及兩名救生員在泳館協助處理緊急情況。而所有在此時段的租用團體,均需聘請具備有效拯溺資格的教練或導師,以負責習泳人士的安全和紀律。
 
  如容許有關團體在開放時段內租用臨時關閉的泳池設施而未有足夠的救生員監察其使用情況(包括是否有一般泳客誤入只供團體使用的設施游泳),有機會對泳客安全構成威脅。基於以上考慮,康文署認為暫時不宜放寬有關的安排。
 
2021年8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