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七題:公民與社會發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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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八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國鈞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的書面答覆:
 
問題:
 
  由下學年的中四起,高中課程的通識教育科(通識科)將由公民與社會發展科(公民科)取代。據報,教育局預期,首批公民科課本會在本年十一月送審,並會在明年四月納入「適用書目表」,因此未能趕及出版供學校在下學年開始時選用。學校教授公民科時需暫時採用由出版社以通識科課本改編的銜接教材或使用校本教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上述的銜接及校本教材須否事先向教育局送審;若否,有何措施確保該等教材符合公民科的宗旨;
 
(二)鑑於教育局於本年六月表示,正就推展公民科課程開發學與教資源,並會將教材陸續上載至網上平台供學校使用,有關工作的時間表及進度為何;及
 
(三)有何措施加快公民科課本的評審工作,以及在課本推出前進一步豐富網上平台的資源,以協助教師準確地教授該科目?
 
答覆:
 
主席:
 
  教育局已於今年四月公布於二○二一/二二學年由中四級起,以公民與社會發展科(公民科)取代高中通識教育科(通識科)。課程發展議會與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已聯合編訂該科的《課程及評估指引》,闡明課程的理念和宗旨,並在各章節論述課程架構、課程規劃、學與教、評估,以及學與教資源的運用;本局並已開展教師專業發展課程、持續開發形式多元的學與教資源,以及發放一筆過津貼,支援學校於新學年推行公民科。
 
  就張國鈞議員的問題(一)至(三)部分,現回覆如下:
 
  教育局已公布為公民科設立「適用書目表」,並已向出版社提供編纂指引,讓他們清楚了解公民科的課程架構和內容,以及編寫該科課本的準則。預計經評審的中四及中五年級課本將一併於明年推出,供學校於二○二二/二三學年選用。然而優質課本的編寫需時,在未有通過評審的課本供應前,本局現正開發多元化的學與教資源以供學校採用。現時該科課程三個主題之一「『一國兩制』下的香港」的相關學與教資源,包括教學簡報、教學參考示例、工作紙,以及專為學生設計的網上自學課程等,已陸續上載至公民科的網上資源平台(cs.edb.hkedcity.net)供學校使用,大致涵蓋中四級公民科課程所有內容重點。當中12套簡報是以教師為對象,提供與課題相關的知識內容,均有助教師備課時準確掌握課程內容和詮釋學習重點。此外,由於公民科是由通識科發展而來,本局以往為通識科所編製的教材,部分內容亦切合公民科的課程,學校可繼續適當地選用。上述學與教資源已全部上載教育局網頁。
 
  除了選用本局開發的學與教資源外,教師亦可按照課程宗旨和目標,以及學生能力和學習需要,選取其他合適教學材料,調適教材內容,甚或自行編寫校本教材,這是教師的專業工作的一部分。曾於二○一九年參與本局專業諮詢服務,並參照局方意見而完成修訂的通識科教材,若經過適當調整或剪裁,並在不更改教材名稱的情況下,原則上亦可用作公民科的參考材料。這些參考材料並非教科書,不會按既定機制送予局方審核,故並不置於公民科的「適用書目表」之內。
 
  公民科的《課程及評估指引》已就課程管理提醒科主任 /課程領導應就本科課程落實情況,包括校本教材的內容和質素、課堂的學與教效能等,提供指導和支援,與教師持續溝通商議,協助教師按本科《課程及評估指引》的要求施教,讓學生掌握準確的知識,建立正面的價值觀、態度和行為。如涉及憲制秩序,包括有關《憲法》和《基本法》教育及國家安全教育的校本學與教資源,應存檔不少於兩個學年,方便辦學團體、學校管理層或教育局有需要時查閱相應學習階段的資料。
 
  教育局亦一直透過通函、研討會及學校探訪等不同渠道,向學校闡釋選用學與教資源(包括課本及校本教材)的要求和準則,並強調不同科目教師都必須專業及嚴謹地選用教學資源。學校管理層有責任了解和監察各科課程的落實情況,包括校本教材的內容和質素、課堂的學與教效能等,確保教師能按照課程理念、宗旨和學習重點,推行有關課程及施教。這既是賦予校本管理的權力,亦是管理層的責任。如接獲投訴,本局必定嚴肅處理,審視校本教材的編排理據是否充分和專業,以及學校監管機制有否疏忽。本局亦一如既往,透過視學、課程探訪等,了解公民科課程在學校的落實情況,包括校本教材的內容和質素、評估設計、教學內容及策略,是否配合課程理念和宗旨等,並會為學校提供專業意見,支援學校改善學與教質素。



2021年8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