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於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開場發言及答問內容(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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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八月二十四日)上午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的開場發言及答問內容:
 
行政長官:各位傳媒朋友、各位香港市民,早晨。大家都留意到這幾天中央派出了一個高規格的宣講團來香港為我們介紹國家第十四個五年規劃,特別是涉及香港的部分,以及為香港提供的種種機遇。昨日的兩場宣講會分別是由特區政府主辦、參加者均是特區政府的官員和行政會議成員等,另外一場則在立法會進行,我相信出席人士也認為宣講會的內容非常充實,亦受到很大鼓舞。餘下兩場宣講會的對象分別是商界和青年人,特區政府相關官員亦會出席,雖然這兩場宣講會不是特區政府主辦,但我們亦希望透過宣講團的介紹和一些互動討論,帶出國家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對香港未來發展的重要性。
 
  除了四場宣講會外,我亦安排了特區政府的主要官員跟宣講團介紹政府特別在三方面的工作,希望能得到中央的進一步支持,分別是金融、創科和航空。這三方面在「十四五」規劃的涉港部分均獲得中央支持,包括支持我們成為國際金融中心。事實上,我們一直也是國際金融中心,「十四五」規劃是重申支持、鞏固和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另外兩個中心是首次納入國家規劃,包括發展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和將香港打造成國際航空樞紐。對於這八大方面、「八個中心」的工作,我們是積極參與。無論在「十四五」規劃的編製過程,或現已公布的「十四五」規劃,特區政府均以非常積極進取的姿態推進中央給予我們的支持,因為《十四五規劃綱要》畢竟是方向性、指導性的文件,就每一方面的工作,我們會訂明一個策略,另外亦會有一系列具體措施。我已就其中六個範疇向中央提交一份策略性文件,餘下兩個範疇,包括新增的兩個中心,一個是國際科技創新中心、一個是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所以大家留意,我在過去的這個月走訪了八間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大學,它們不少是從事基礎研究的大學;我亦約見了一些文化藝術團體,包括在上星期五一個工作午餐上,與在文化事業或文化產業方面對香港很重要的團體商討如何用好國家給我們的支持,打造香港成為一個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有關的工作,我會在接下來的《2021年施政報告》裏再詳細交代。
 
  正如我所說,「十四五」規劃有關香港部分的內容十分重要,亦振奮人心,編製過程亦在在顯示中央對香港的重視和支持,我認為這次「十四五」規劃在香港全面落實的機會非常大,只要政府作為一個有為的政府繼續努力,並得到立法會和行政機關的全面配合,我相信未來幾年將會為香港帶來一個新景象,但最重要還是要得到社會各界的支持,讓香港市民更能掌握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用好國家規劃給予香港的支持,對於香港未來的經濟發展、民生改善,以至青年人向上流動的機遇都是十分積極正面的。我在此亦要再重提,過去一年多,我們深切體會到當國家安全受到保障,隨着選舉制度得以完善,香港應進入聚焦發展,提升市民生活水平,令我們的下一代可以健康成長。
 
  不過,目前重中之重的工作仍然是防疫。我早前公布了防疫進入另一個階段,為香港建立雙屏障,包括在「外防輸入」方面盡量做到滴水不漏;另一方面則提升疫苗接種比率,讓香港社區內部也有一個保護屏障。前者的工作無疑會導致很多打算回港或出外工幹和探親後回港的人士受到影響,我在此希望他們能諒解我們的工作,因為目前新冠病毒仍在全球肆虐,大家看到早期屬於C組的國家,其疫情現在也開始反彈,包括澳洲和新西蘭;在歐洲和美國,Delta病毒亦令當地的傳播嚴重起來,所以我們要採取嚴格的抵港和檢疫措施。特區政府會不斷檢視相關國家的疫情和本地居民的出外需要,從而調整相關國家的分類,希望能在最大程度上符合香港市民緊迫的需求。
 
  其中一個緊迫的需求是海外傭工,因為在疫情期間,很多傭工返國後便難以回來,我們看到在香港的海外傭工總數減少了數萬人,因此需要逐步有序地讓香港家庭可以聘請或迎接海外傭工來港,協助他們在家照顧長者、小朋友和打理家務,讓婦女們可以繼續就業。在本星期內,特區政府將公布,我們與兩個特別多海外傭工的國家,即菲律賓和印尼,已商討如何確保傭工在當地接種疫苗的紀錄能獲得我們認可,令他們可以從這兩個地方有序——我必須強調是逐步有序——地來港,接受21天的隔離檢疫,然後回到僱主家中。我知道可能有數千個傭工需要回來,但我們必須要讓他們有序和分批地回來;如他們一次過回來,儘管在「外防輸入」的制度下若發現他們染疫,我們可以把他們找出來令個案不會流入社區,但對於我們的醫療系統也是一個壓力,所以希望聘請了外傭、正等待外傭回來的僱主諒解。如何令外傭有序地回港呢?我們是依靠特別的檢疫酒店。我們已找到一些特別的指定檢疫酒店,回港的外傭必須在這些特定檢疫酒店預訂21天的房間才可以登機來港,從而令他們分批有序、不會同一時間來港。
 
  自從六月七日,即兩個多月前至今,香港只有兩宗本地確診個案是源頭不明,但經衞生防護中心仔細分析,該兩宗源頭不明的本地個案某程度上都不需要過分擔心,一宗是復陽個案,另一宗個案相信患者是在航空公司機場貴賓室被過境旅客感染。我們很幸運,兩宗本地個案並未引致社區爆發,而輸入個案在我們的政策之下,現時因為輸入而確診的個案每星期有約20宗,未出現對我們的醫療系統造成壓力。
 
  接種疫苗仍然是現在最重要的,需要全城目標一致去推動。我希望現在大家不會再懷疑接種疫苗是非常重要的防護措施,因為我們留意到已接種兩劑疫苗後回港的人即使確診,他們差不多絕大部分均沒有病徵,而且病情都很輕微。接種疫苗保障了個人,是非常值得推廣的防疫措施。截至昨晚,我們已接種的疫苗劑數合共711萬劑,而以首劑接種計算,是395萬劑,佔合資格人口58.7%,仍然在慢慢上升;但上升幅度已在收窄,有兩項我們每天公布的數字甚至有向下的趨勢。其中一項是每日接種首劑疫苗的人數,大家應記得早前我在此說過,若每日能達到35 000或36 000人,我們在某日之後就會達到至少七成接種率。現在已經到了另一個階段,看到趨勢──我希望趨勢會逆轉──就是每日接種首劑疫苗的人數少於30 000人;第二是每日在網上預約接種疫苗的人數現時只有約10 000人。
 
  全港市民應該繼續努力。現時要特別努力的年齡群組,一個是20歲以下,這點在某程度上可以理解,因為我們是於較後時間才公布12至15歲人士可以接種復必泰疫苗。希望隨着開學,更多中學生或12歲的小學生會獲得家長支持,由學校安排接種疫苗。我們稍後亦會公布「即日籌」的安排,讓無須預約便可到社區疫苗接種中心接種疫苗的年齡開放至12歲以上的學生,正如長者一樣,不須預約即可到社區疫苗接種中心接種疫苗。
 
  另一個年齡群組是70歲以上,這個已催谷了一段時間。我們與外國的情況真的很不同,外國的接種疫苗比例或次序是以長者開始,因為它們擔心若長者感染了病毒而嚴重發病,會為醫院帶來很大壓力。香港可能因為沒有出現這樣的現象,因此長者在接種疫苗方面的傾向或誘因不是很大,但我們一定會繼續在未來日子特別針對長者,希望能鼓勵他們,以及他們的子女可以幫助或協助父母接受疫苗接種,因為剛才提及的58.7%接種率並未足以建立起屏障。
 
  另一類我們需要催谷的是上班人士,因為他們需要每天乘坐交通工具,亦有些職業需要頻密地接觸人,例如剛才提及在機場貴賓室服務的員工。我在此再次強烈地呼籲企業的僱主如我們作為公務員的僱主般,要求所有員工接種疫苗,否則須要定期自費接受病毒檢測,希望這樣能夠推動我們剛才提及的兩組數字回復上升的軌跡。
 
記者:你好。就外傭來港安排,政府有否計劃例如開放一、兩間特定的檢疫酒店,或者可否說說航空安排?另外,剛才提及外國Delta變種病毒令疫情更嚴重,容許Nicole Kidman 來港是否破壞了「外防輸入」的屏障?有議員亦提到她似乎是高人一等,因為港隊奧運選手返港也須要接受隔離。謝謝。

行政長官:兩條都是關於防疫的問題。第一,本周內勞福局會公布有關詳情,目前我們已物色一間檢疫酒店願意特別接待返港的外籍傭工,希望稍後能安排第二間,而第一間酒店大約有400個房間。剛才我也說過,我們是用這些檢疫酒店的房間以達致讓他們分批有序回港,若一時之間有太多酒店房間令太多人預約到酒店而回港,就不符合我們逐步有序讓這些外籍傭工從相對高危地區回港的目的。暫時我們沒有在航空方面作任何特別處理,因為外傭要有檢疫酒店的預訂才可登機。我們是以這種方法,令我們既可滿足香港聘請外傭的僱主的緊迫需求,亦不會為香港的防疫工作帶來很大風險。

  有關第二條問題的個案,我留意到兩位局長,即邱騰華局長和陳肇始局長上周已多次解釋。自從我們訂立了管制入境香港的規例,無論是第599C章或599E章,從最初開始便有一個豁免機制(exemption),政務司司長獲賦予豁免的權力,因應每個個案或群組的情況給予豁免。豁免的目的亦在規例中寫得很清楚,並不可以自行編造一些目的,其目的是要符合政府運作的需要,例如若本人往內地公幹,回港時便屬於獲豁免群組;亦有些與香港的防疫工作有關,例如科學家要來香港一起進行研發;而早期我們需要輸入更多物資,若輸入物資的商人來港須進行長時間隔離,便會影響香港輸入防護物資。第三類,籠統來說是與香港的經濟有關,即有利於香港經濟的發展。無論透過哪種方法獲豁免,均須按照很嚴格的要求,要時常檢測和要有指定「點到點」行程的限制,不可以到處去。你剛才提及的個案亦屬於在這種考慮之下獲得政務司司長批准豁免,到目前為止,正如邱騰華局長所說,這宗個案亦符合我們批准個案獲豁免時附帶的所有條件。
 
記者:你好,林太。把反制裁法列入附件三的事未表決,但之前包括你本人在內一直倡議列入附件三和本地立法,這樣是否代表中央不接納或沒有考慮你的意見,抑或是你表達了其他意見,例如本地商界和外資的關注?第二條問題是建制派的盧文端認為若民主黨禁止黨員參選,有如「死路一條」,林太你是否認同?是否代表泛民政黨若不參選就沒有生存空間,日後也不可參選?第三條有關疫情,現時可否說明轉機客是否須要持有陰性證明才可來港?專家指是漏洞,那我們何時才可收緊這個缺口?會否須要轉機客先集中進行抗原測試?謝謝。
 
行政長官:第一條問題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前通過《反外國制裁法》,這類全國性法律有一個機制可以將之適用於香港,該機制就是《基本法》第十八條,只要是不屬於香港高度自治的議題──這個肯定不是,是外交議題──是可以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同意,列入附件三,適用於香港。但在列入附件三的過程中,亦要求徵求特區政府和基本法委員會的意見,因此我亦就此提交了意見。我的意見已向大家說明,第一,這是《反外國制裁法》,是國家重要的外交策略,當國家的一些機構或官員受到外國無理、粗暴制裁時,我們作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甚至這次和近年的制裁,我們均首當其衝受影響,我的立場只有一個,就是一定支持將之列入附件三,別無他選。列入附件三有兩種方法,近年亦說明了兩種方法均可行,但要視乎在甚麼情況下適用。其一是頒布實施,國家安全法是即日在香港頒布實施的,一來由於其緊迫性,二來由於當日國家安全法是針對香港沒有國家安全的法律,有缺口,須要盡快填補這個缺口,所以使用了頒布實施的方法。另一種適用和曾採取的方法,就是國歌、國旗和國徽的相關法律,是經本地立法過程去執行全國性法律,令我們可以適應香港的特殊情況,有助日後有效執行。我的意見包括,就《反外國制裁法》,尤其香港是國際金融商貿中心,須要適應香港的法律和金融環境,以確保一方面可以有效實施,另一方面不會為香港的金融地位帶來太大影響,第三方面則不會被外國的政客或西方媒體惡意炒作。我提交了我的意見,全國人大常委會當然還會聽取很多其他意見,而剛剛完結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未有作出決定,我認為是可以理解,但並不等於我不會繼續以我剛才所說的立場向中央反映我的意見。
 
  第二條問題關於香港的政黨政治。當然這個我不是最有條件去談,我從來沒有政黨背景,但據我了解,作為一個政黨或政治組織,議政、論政及參政是其存在價值,若一個政黨存在、有很多黨員,但它既不議政,又不論政,亦不參政,那麼就要懷疑其存在價值是甚麼。另外,我認為政治組織除了議政、論政、寫文章批評政府,亦一定有這種訴求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參與政治體制以改變現狀,因此若有政治組織說它從今以後不再參與香港的選舉,即不再進入政治體制論政,這是有點奇怪。從我們的政治體制和選舉制度,我們一定可以接受持不同政見的人參選。中央的官員曾經說過,我們完善選舉制度並不是搞「清一色」,而是要求每位候選人均符合愛國者的要求,而愛國者的要求亦是天經地義,就是要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符合這些條件的人可以繼續參加未來的選舉。
 
  第三條問題,沒錯,最近八月初有一宗個案,感染者是一位員工,我們經過調查後認為她是在為過境客服務時在機場貴賓室受感染,因此在那個環節是有繼續嚴格改善的空間。正如我上次所說,我們要做到「外防輸入」方面滴水不漏,每一個環節──說的不是大政策,而是每一個環節、步驟──若發現仍有不善的地方,就要盡速改善。我知道機場管理局和相關航空公司已研究有關議題,但我現時並無有關它們打算怎樣做的資料,我相信稍後它們或衞生防護中心會向大家交代在那個環節可以作出甚麼加強措施。多謝大家。
 
(請同時參閱答問內容的英文部分。)



2021年8月24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4時4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