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題:青年人思想受恐怖主義思想荼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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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八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國鈞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的答覆:
 
問題:
 
  上月,有大學學生會發表聲明,向襲警後自殺身亡的疑兇表達「感激」和「致敬」,亦有一名青年因涉嫌向禮賓府投擲易燃物品而被捕。此外,警方破獲一個恐怖活動組織,檢取了爆炸品原材料及施襲計劃書,並拘捕了多名中學生。有市民指出,上述事件反映部分青年的思想已受恐怖主義思想荼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研究,恐怖份子現時透過甚麼途徑和手法,把恐怖主義思想滲透校園和招攬學生進行恐怖活動,以及有關情況有多嚴重;若有,詳情為何;
 
(二)教育局及保安局有何新措施,遏止恐怖主義思想滲透校園,免得學生的思想受荼毒;及
 
(三)對於恐怖份子透過互聯網散布美化恐怖主義等不良信息,藉以招攬青年進行恐怖活動,政府有何新的應對措施?
 
答覆:         
 
主席:
 
  近月發生多宗與恐怖活動有關的案件,均涉及嚴重罪行,包括用刀刺傷警員,涉嫌管有槍械和彈藥,涉嫌縱火,以及企圖策劃炸彈襲擊以造成嚴重人命傷亡。最令人擔心的是,炸彈恐襲圖謀案中已被捕的14人當中,有九人屬於未成年人士和學生,這些年輕人被誤導參與恐怖活動,前程盡毁,令人感到惋惜。
   
  特區政府會全力打擊恐怖活動或任何相關的圖謀,整個社會也必須同心協力向暴力說「不」,拒絕英雄化、美化或淡化任何暴力襲擊行為,保護我們的年輕人避免受到極端思想荼毒而成為恐怖分子,抱憾終生。
 
就張國鈞議員問題的三部份,我回覆如下:
 
(一)縱觀環球恐怖活動形勢,國際恐怖組織利用互聯網和社交媒體發布煽動暴力襲擊的宣傳品,以及意圖將極端思想散播到世界各地。本地激進組織招攬成員的行徑和國際恐怖主義活動的趨勢相似,大多使用社交媒體,但亦有跡象顯示有人將恐怖主義思想滲透校園,或在校園內招攬學生參與恐怖活動。
 
  事實上,近年有學生關注組織、政治團體、甚至補習社,肆意向學生灌輸不當價值觀,散播虛假或具偏見的信息意圖引起學生對國家和特區政府的憎恨,甚至鼓吹使用暴力及違法行為達致政治目的。他們透過不同方式,例如製作偏頗教材、擺設街站及透過互聯網等,宣傳極端思想和招攬學生。另外,當前仍有危害國家安全思想透過媒體、文化藝術等「軟對抗」方式滲透,荼毒年輕人。
         
  我們亦必須警惕社會上有人嘗試英雄化、美化或淡化暴力襲擊行為。這不單踐踏法律和違反道德常理,更有機會助長極端思想的擴散和滲透。同情暴力襲擊者很容易進一步激化而變成支持者,支持者很容易變成恐怖活動的參與者,類似的恐怖主義激化過程在外地也屢見不鮮,市民應引以為戒。
       
(二)特區政府會全力遏止恐怖主義在香港滋生。保安局轄下的跨部門反恐專責組,時刻保持高度警覺,透過持續評估環球和本地形勢,整合和分析從不同渠道取得的情報,適時調整策略和部署,加強反恐準備。
 
  在防範恐怖主義思想滲透校園方面,警方一直致力加強反恐情報搜集工作,務求預早識別及阻止暴力極端分子作出危害公眾安全的行為。宣傳和教育工作也同樣重要,以期盡早向年輕人灌輸正確價值觀和守法意識。警方會致力透過學校聯絡主任加強與學校建立夥伴關係,以及通過舉辦講座或其他活動等,教導學生認識恐怖主義對社會的危害,以及如何辨識極端思想和作出防範。
 
  學校是學生學習和成長的地方,教育局一直提醒學生及學校須締造平和有序的校園環境和氣氛,並竭力阻止政治活動入侵校園,以免干擾學校的正常運作,影響學生學習及健康成長;並教導學生正確的價值觀和正面思維,及向家長闡明學校的立場和要求,呼籲家長勸喻子女切勿參與危險或違法的活動。教育局已於二○二○年七月三日發出通告,指示中小學及幼稚園適時讓各級人員及學生認識和遵守《香港國安法》。教育局亦於本年二月四日向學校發出詳細指引,要求學校適時制定和落實與維護國家安全及國家安全教育相關的措施,加強防範和制止在學校裏進行任何違反《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和其他適用於香港的法律的教學和活動,以及預防並處理違法活動入侵校園。教育局會繼續透過不同途徑(包括校訪和日常接觸),為學校提供意見,以期大家能同心協力,讓學生可以在安全和寧靜的環境中學習,健康成長。
 
  此外,教育局亦加強相關教師培訓,由二○二○/二一學年開始,在新入職教師、在職教師及擬晉升教師的核心培訓課程及校長培訓課程內,加強《憲法》、《基本法》及國家安全教育的內容。
                
(三)虛假和不良信息煽動仇恨、暴力和美化恐怖主義對社會遺害極大,有機會成為滋長恐怖主義的土壤,特區政府定必會依法嚴厲對付。警方會加強情報蒐集工作,並會針對任何在互聯網上散播虛假或不良信息、企圖煽動仇恨或暴力行為的意圖進行全面調查。
 
  現有法律框架下已有若干條文處理發放不當資訊。例如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九條及第十條,作出具有煽動意圖的行為或發表煽動文字,處理和管有煽動性刊物,均屬刑事罪行。《香港國安法》下的不同罪行都有特定條文處理散播具煽動性或極端思想。
 
  此外,民政事務局局長正認真研究其他國家和地方應對假新聞、假資訊的處理方法。多謝主席。



2021年8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