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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七題:船舶國際營運入息的雙重課稅寬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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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八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易志明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的書面答覆︰

問題:

  美國當局於去年十月宣布,由二○二一年一月一日起終止與香港簽訂的《美國政府與香港政府對得自船舶的國際營運入息給予雙重課稅寬免藉互換照會而構成的協議》(《協議》)(第112J章附表)。在《協議》終止後,香港及美國的政府不再就對方的航運公司得自船舶的國際營運入息豁免徵稅。航運業人士關注《協議》的終止對香港航運業的影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香港及美國的航運公司在《協議》終止後分別的業務表現(包括在貨運量及貨物總值方面),與它們在《協議》終止前的業務表現如何比較;

(二)鑑於香港的航運公司得自船舶的國際營運入息不再獲美國政府豁免徵稅,政府是否知悉該等公司的經營成本因而增加了多少;

(三)是否知悉,在緊接《協議》終止前在港運作的香港及海外航運公司當中,分別有多少間及百分比現已停止或正計劃停止在港的運作;

(四)有否評估《協議》的終止對香港航運業的影響;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會否與航運業人士研究紓緩該等影響的措施;及

(五)會否爭取與更多經濟體(特別是近年經濟發展迅速的東南亞國家聯盟成員國)簽訂惠及航運業的雙重課稅寬免協議,以提升香港航運業的競爭力;如會,有關的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美國於去年十月正式宣布,並於今年一月一日起終止美國與香港在一九八九年簽訂就得自船舶國際營運收入的避免雙重課稅協定。有關協定指明在對等基礎上就對方居民/公司得自國際船舶營運的入息互相豁免徵收入息稅。業界曾表示,撤銷協議將增加航運公司的營運成本,窒礙兩地航運業發展。就此,我們與業界一起研究相應措施以減輕為業界帶來的不利影響。

  就易志明議員提問的各部分,經就第五部分諮詢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現答覆如下:

(一)二○二一年第一季(最新已公布數字),香港與美國之間的水運貨運量以噸位計為181萬公噸,按年比較以撇除季節性因素影響,較去年第一季的197萬公噸減少了8.0%;以載貨貨櫃吞吐量計為23.0萬標箱,較去年同期的23.6萬標箱減少了2.6%。以貨值計,今年上半年香港與美國之間的水運貨物總值為479億港元,較去年同期的452億港元增加了6.0%,反映高價貨品例如機械工具等的貨量有所上升。

(二)終止協定後,香港居民須就得自「在美國上貨/登船」和「在美國卸貨/下船」的利潤繳交美國入息稅。由於香港航運公司須繳交的美國稅款視乎航運公司的業務收益而定,後者則受個別公司經營美國業務的份額、外貿環境、運力供求和運費等因素影響,因此難以估算增加成本的數字。

(三)根據政府統計處「僱傭及職位空缺按季統計調查」的最新數字,如計及只從事水路運輸的船務公司(包括遠洋和內河船船東及營運商、海外船公司駐港辦事處、船務代理及管理人、港內運輸),二○二一年三月底的相關香港機構單位有410間,與二○二○年年底的數目持平。

(四)美國市場規模龐大,二○一九年往來北美的海運貨量以噸位計佔全球8.8%,往來美國的海運貨量以20呎標準貨櫃單位計佔全球約7%。特區政府明白美國終止協定後對香港航運業的不利影響。政府一直和業界密切溝通,共同商討應對方案,並正就此尋求法律意見。

(五)特區政府一直致力擴展香港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安排(全面性協定)網絡。本屆政府自二○一七年七月至今已經與八個稅務管轄區簽訂全面性協定,使協定總數增加至45份;協定夥伴包括六個東盟成員國。此外,特區政府亦已和另外五個國家(即丹麥、德國、挪威、新加坡和斯里蘭卡)簽訂就航運/航運及航空收入的避免雙重課稅協定,以及與智利確立就航運收入的互惠課稅寬免安排。特區政府目前正與13個稅務管轄區商議全面性協定,我們會爭取盡快完成商議並簽署協定,並繼續積極物色磋商夥伴。
 
2021年8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