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談經濟、《反外國制裁法》及跨境往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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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今日(八月十一日)出席一項活動後就經濟、《反外國制裁法》及跨境往來事宜與傳媒談話的內容: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今日很高興可以第三度聯同生產力局(香港生產力促進局)舉辦政府支援企業基金的博覽活動。過去一段時間內,企業面對兩方面的困難,一是由好景轉至不景,如何應對突如其來的衝擊。由二○一八年的(經濟)高位,發展至二○一九年和二○二○年的突變,很多中小企都面對資金周轉的問題。就這方面,我們於過去兩年提供了信貸保證的貸款,或是對中小企的直接支援,對他們確實有一定的幫助;但另一方面,我們看到企業之間,特別是中小企,都不單著重目前的情況,而是展望疫情好轉後,或是經濟逐步恢復的時候,如何把握機會。就這方面,政府提供了四十多個不同(資助)目標的基金,其實都可以大派用場。因此,政府不單會繼續增撥資源,在各範疇內為企業提供支援,亦要考慮如個統整這些基金,更方便企業申請和善用,我們會就這方面繼續與生產力局聯絡,看看是否可以繼以往的「四合一」和外展綜合服務後,再提供一站式服務,令企業不用花費太多時間和心機,走訪多個部門或負責基金範疇(的單位),可以一步到位,用最少的時間處理。
 
  另外,我們亦要與市場和業界討論,有哪些大方向可以令這些基金拆牆鬆綁,並引領企業向前走。譬如很多人提到,現時的營運講求數據、數碼化,線上線下的形式是必不可少。在市場方面,大灣區明顯地(扮演了)互惠互利的市場推廣(角色),我們亦要運用內地的內循環和對外循環。在區域經濟上,亞洲區的國家和地方,在跟香港建立了穩固的自由貿易協定後,成為了我們最好和最有潛質的投資市場。現有的基金都可以引領企業走進這些市場,他們亦可以善用基金拼船出海,走出去。
 
  我們認為未來幾年的經濟復蘇會由貿易帶動,並會成為主流。在這環境下,縱然中美貿易戰的挑戰仍在,地緣政治亦持續緊張,但我們在這段時間內只要作好準備,企業就可以在困難當中轉型,不論是政府、業界,以至是生產力促進局等中介機構都會一起合作做。
 
記者:局長,就「通關」問題方面,澳門或內地疫情反覆,短期內是否「通關」無望?第二,就《反外國制裁法》,政府表示支持將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政府有沒有諮詢過商界?他們的疑慮大嗎?以本地立法的方式進行能在多大程度上釋除他們的疑慮?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我先講「通關」,整個政府或社會每日都會審視這個問題。當然,我們有自身的問題,同時亦受外來環境影響。以商經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為例,我們在對外關係的處理上,會把握每個機會、空間、時間或合作夥伴,若情況許可,我們定必會推動恢復往來。內地當然是我們在民生、經濟等方面最主要和最好夥伴,我們定必會爭取(與內地「通關」),但這需視乎具體情況。對外而言,我們需要選擇具備相關條件(的地方),並在防疫和經濟復蘇中求取平衡。我們不能因為今日疫情出現困難而就此放棄。因此,在對外關係方面,我們仍然在考慮當中,為與內地和海外地方恢復往來做好準備。我們近期對世界各地恢復「通關」或防疫要求方面都有所調整。調整的大前提必然是建基於「外防輸入」,我們同時正在考慮有沒有可以理順的地方,在旅客已全面接種疫苗或證實有抗體的情形下,方便部分地方的旅客來港,減少其檢疫上的時間等。我們在這一年半以來都盡量在這方面作出調整,我們會繼續朝這方向去做。
 
  至於你提到國家的《反外國制裁法》,我相信這是源於美國無理地將制裁措施加諸於國家,包括香港。我們之前亦提過,這是既不合理,亦干預了香港或國家的事務,絕對不能接受。因此,國家制定這些反制裁法律,既堅守我們自己應有的立場,亦能維護商界的利益。企業不論是源於甚麼地方,如果他們在香港經營,受到威迫,我們都要提供權益上的保障,維護他們在港應有的權益。至於具體上如何實行,我們需視乎人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行政長官和律政司司長都提過有關方式,即是法律是會在人大作出決定列入《基本法》附件三,是否以本地立法的方式來訂定,相信會經過一定的過程,要待掌握具體情況後才能評定。
 
  對於業界而言,我們常常提及,香港是全球最方便營商的地方,我們沒有對來自不同地方的人士,採取不同的做法。不論是來自美國,或是其他地方的人士,我們都提供最好的機會,但面對外國對香港施加不合理的制裁時,我們都要做好應有的權益保障措施。
 
記者:就剛剛提及的《反外國制裁法》,你是否暫時都未清楚當中的細節?是否暫時也沒法向商界進行解說工作?另外,美國方面也曾警告過一些在港營商的美國公司可能面對營商風險,是否擔心在香港推行《反外國制裁法》會加劇外資撤出香港的情況,對目前已說不上很好的經濟再造成打擊?「通關」工作方面,剛剛你提到政府會把握每個機會,跟不同地區商討,能否透露正與哪些地方洽談?跟新加坡的「旅遊氣泡」進展為何?與內地「通關」暫時是否仍遙遙無期?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先回答你的第一個問題,在營商方面,香港是最好的明證,不論企業是來自世界各地哪個地方,只要符合香港的法規,都可以在香港經營。香港亦沒有對世界任何一處地方設置貿易關卡、障礙或是關稅。過去兩年所見,美方先後挑起很多貿易矛盾,不單從政治上干預香港的情況,在貿易上亦然,例如是實施高達百分之二十五的關稅措施,或是產地來源(的要求),以違反世貿(規定)的方式挑起與香港的貿易矛盾;最近亦透過制裁,或是向商界提供所謂商業意見,作為威嚇手段。這些行為不單有違國際的慣例,對香港作為單獨關稅地區和貿易體系而言,都是不合理的措施。
 
  這一切最終都會影響所有在香港營商(的企業),包括美國的商家。我們亦見到,就美國最近採取的措施,即所謂的商業建議,在香港的美國商會也提出截然不同的意見。具體而言,從過去兩年的貿易戰中可見,所謂最大的(輸家)是否就如美國一廂情願所想的呢?港美或中美之間貿易當中,哪一方的損失最大?正如我兩年前已說過,在貿易戰中,其實大家都是輸家。我們看到美國在香港所賺取的貿易盈餘正在下降,我們從廠商方面亦得知,在商品價格和下單方面,關稅和人為的貿易壁壘(所造成的損失)最終會由美國消費者承擔。不論如何,香港都會持守公開和具競爭力的方式,贏取企業(選擇或繼續)在香港營商。就這方面,來自不同地方的企業也會審視香港的情況,以決定其營運(方式)及去留。過去兩年多以來的社會暴亂事件和疫情,隨着《香港國安法》的訂立,社會得以恢復穩定,從實際數字看,整體上在香港經營的外商數目並沒有減少。我們看到疫情當中,相對全球較差的經營環境,香港運用了很實際的處理方法,令大家既可以防疫,亦可恢復經濟。就這方面,國際之間尤其是大型的企業,都很清楚香港的情況。
 
  就第二個問題,「通關」方面,整體策略不變,我們必須要做好自己的防疫工作。防疫工作有兩種,一方面是「外防輸入」,我們也是以風險為主,對來自高風險的地區的人士,會設有較多限制,亦會有更高的檢疫要求,這是理所當然的。我們會把中風險和低風險的地方區分,希望在設有防疫保障的情形下,可以恢復正常的往來。這方式包括一直與內地商討,可以以甚麼形式和情況恢復「通關」。至於與其他地方(恢復往來),我們也要審視,但如果要以較少或較短的防疫安排,甚至不設任何檢疫,我們必先要確立有關地點和香港都達到令人安心和安穩的情況。因此,我們期望,像新加坡這類低風險的地方,疫情可以早日回穩,屆時我們便可以就預先討論好的條件,繼續和他們商討。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21年8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