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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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52歲女子因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第599D章)(《規例》),今日(八月十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14日。

  該名女子為早前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的病人。在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跟進這宗確診個案的流行病學調查中,該名女子在二○二一年一月十七日向獲授權人員提供虛假資料。她被控違反《規例》第3(4)及3(5)條,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14日。

  根據《規例》,任何人士向獲授權人員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屬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1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在追蹤期間向獲授權人員隱瞞或提供虛假或誤導性資料,是極不負責任的行為,並會阻延病毒追蹤工作,對公共衞生構成重大威脅。截至今日,共有五人已因違反《規例》被法庭定罪。發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



2021年8月1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