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公布招聘政府律師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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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律師的招聘工作將於今年八月底/九月初展開。所有投考政府律師職位的人士必須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英文運用試卷取得二級成績和中文運用試卷取得一級成績,以及在《基本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
就此而言,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成績,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另外,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D級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其他會獲接納為等同成績的學歷可參閱以下網頁www.csb.gov.hk/tc_chi/recruit/cre/949.html。
在特殊情況下,視乎律政司的運作需要,中文能力未達所需要求的申請人亦可能獲聘,然而獲聘人數會有限。
投考政府律師職位的人士亦須參加《基本法》測試。在《基本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政府律師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如在滿分100分中取得53分或以上(即在15題中答對8題或以上),會獲視為取得《基本法》測試的及格成績。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此外,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成績會佔其整體表現評分的一個適當比重。
下一次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將於十月二日及九日或如有需要於十月內的其他日期在香港舉行。有意投考政府律師職位的人士如仍未獲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學歷及/或未有在《基本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請於八月七日至二十日期間,報考相關考試及/或測試。
有關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的詳情,已在公務員事務局網頁www.csb.gov.hk(「招聘事宜」項下)公布。
完
2021年8月1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5時00分
香港時間15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