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安全中心在預先包裝水果沙律樣本檢出沙門氏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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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八月四日)公布,一個預先包裝水果沙律樣本被檢出含致病原沙門氏菌,中心正跟進事件。
   
  中心發言人說:「中心透過恆常食物監測計劃,從九龍灣一間食肆抽取上述預先包裝水果沙律樣本進行檢測。結果顯示,在二十五克食物樣本中含沙門氏菌,超過《食品微生物含量指引》在二十五克即食食物樣本中不得檢出沙門氏菌的準則。」
   
  中心已知會涉事食肆及製作該水果沙律的食物製造廠上述不合格化驗結果,並指示其即時停止出售相關食品。中心亦已派員巡查有關食肆及食物製造廠,向負責人和員工提供食物安全和衞生教育,並要求該食物製造廠檢視及改善生產流程及進行徹底清潔和消毒。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第54條的規定,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不論進口或本地生產,必須適合供人食用。若觸犯有關法例,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發言人說:「感染沙門氏菌可引致發燒及腸胃不適,例如嘔吐、肚痛及腹瀉等。這類致病菌對嬰幼兒、長者及免疫系統較弱的人,可能會有較嚴重的影響,甚至可引致死亡。」
   
  中心會繼續跟進事件及採取適當行動,以保障食物安全和市民健康。



2021年8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