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記者會答問內容(附圖/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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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八月二日)下午舉行記者會,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和教育局局長楊潤雄亦有出席。以下是記者會答問內容:
 
記者:你好。你剛剛提到所有中學、小學、幼稚園學校員工全部須接種疫苗,請問政府有沒有諮詢教師工會團體的意見呢?尤其是日前政府跟教協「割席」,在這方面是否已經沒有再跟教協商量?也想問林太,二○一八年曾說過出席教協活動是「應有之義」,那今次「割席」是不是違反了當日所說的「應有之義」?謝謝。
 
行政長官:請楊局長回答。
 
教育局局長︰今次考慮九月開課的安排,包括如何令學校環境更加安全,我們都有跟從過去一段時間、過去一年以來,每逢有關於學校開課的安排或者如何做好檢疫的工作,相關諮詢與以往大致一樣。
 
記者:你好。第一個問題,政府早前說七月底會在機場為抵港人士提供自費的第二階段抗體測試服務,但最終沒有如期推行,這延期與更改分類風險地區有沒有關係?會不會把「驗抗體」擴展至中風險地區以外的地區?第二個問題,林太早前曾說過不會強迫市民接種疫苗,但現在見到有很多特定群組須要接種疫苗,或者兩個星期自費檢測一次,公務員工會亦有人認為政府這樣做其實是變相迫他們打針。林太是否認為這樣其實是變相「迫針」?這個做法是否強迫他們?這與你早前的說法是否相違背?謝謝。
 
行政長官:我處理第二條問題,請陳局長談談有關抗體檢測的問題。
 
  我們由二月底開始疫苗接種計劃至今已經超過五個月,雖然經過社會各界的努力,亦有一些獎賞計劃,令接種率有所上升,但接種率上升的速度並不如我們期望的那樣快,現時接種率還未達到一半。在全世界各地,當疫苗供應充足時,都會爭取盡快令更多市民接種疫苗;也有不少西方國家,即是一般人認為很民主的國家,都已經採取了一些很強硬的措施,甚至是立法強制一定要接種疫苗才可進入一些地方,學校亦要求學生必須接種疫苗才可回到校園。相對來說,今日我們仍然只用「必須接種疫苗,否則須要自費定期病毒檢測」的要求,我認為是溫和的,這亦不是強制措施,因為市民還有選擇權。當然我不希望市民寧可自費──無論是每七天或是14天──做定期檢測,也不選擇接種疫苗。除非他們有健康理由,這個我們會接受,如果是因為這個理由而不接種疫苗,那便繼續做病毒檢測;但如果並非因為這個理由,而純粹因個人選擇而不接種疫苗,令香港社會不能盡快擁有群體免疫來保護香港,我認為這並不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應容許甚至容忍的,所以今次我們要推出這個要求。我剛才亦說過,這個要求並不是強制性的。若抗疫的過程由始至終都只得一個方案、一個手段,而不因應形勢的改變或疫情的轉變而調校,這亦不是一個負責任政府的行為。全世界的政府都會因應疫情的情況,為保障當地居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而作出一些最適合的調校,我們亦正在做這樣的工作。請陳局長談談有關於抗體檢測。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多謝行政長官,多謝這位記者的問題。大家如果有留意,第一階段由政府認可化驗所所發出的血清抗體測試中一些呈陽性結果證明的人士,其實已經在六月三十日開始,如果在登機時有疫苗接種紀錄以及認可的抗體測試結果證明,他們在抵港後可以獲進一步縮短檢疫期。餘下的第二階段,即他們由外地抵港時如果想自願進行血清抗體測試,我們現時正在機場作這方面的安排,當然這也是自願性的。至於時間方面,因為我們現時正在安排,並密切留意其他地方的整體情況,初步的想法是會在八月內實行,當我們有進一步資料便會公布詳情。
 
記者:特首、各位局長,你們好。首先想請問疫苗接種率方面,政府多次引述專家表示達到七成就有條件放寬,但日前袁國勇教授說要九成,想問政府現在最新的目標或政府希望達到多少才可以放寬?剛才有提及到一些特定行業,例如接待入境者的人士就要接種疫苗,他們是否不能以檢測代替?是否沒有接種疫苗就不可以做這份工作?另外,想問公務員事務局早前曾發信要求公務員或政府僱員接種疫苗,如無合理理由,就要面臨紀律行動。據我們所知,其實醫管局也有相同說法。我們想問勞福局和教育局是否有相同指引?各個局的紀律行動,其實具體是指甚麼?是警告還是解僱,可否說清楚一些?
 
行政長官:第一,疫苗接種率,如果要達致一個最有效、甚至高效的免疫能力,當然是越高越好,所以我們不會說做到七成就滿意,就不需要再鼓勵大家接種。我們的目標是希望越高越好、越快越好。至於袁教授說的話,我不懂得評論,或者請陳局長可以解釋。
 
  第二,你如果留意我們要求接種疫苗的安排,現時是將「必須接種疫苗,否則自費定期病毒檢測」的要求延伸至整個群組,如你留意這四類人——我之前都是說是「所有」——所有公務員、所有醫院管理局員工、所有安老院舍員工、所有中小學的員工。但剛才說我們要做到「外防輸入」每一個環節「滴水不漏」,參與這個「滴水不漏」的每一個環節的員工都要接種疫苗,這是有選擇性的。譬如我們說當一個客人已經完成「檢測待行」可以由機場離開到酒店,這位接載客人的司機,我們要求他須接種疫苗。如果沒有接種疫苗,提供這些專車服務的承辦商便要安排另一位接種了疫苗的人來當司機,不是所有、不是整個行業,而是要求負責營運這些服務或在機場接待的承辦商須請一些接種了疫苗的員工來提供服務給這些外來人士,這才能夠做到「滴水不漏」。請聶局長說說。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至於疫苗接種率,其實我們完全同意,一定是越高越好。當然在不同的時段,我們有短期的目標,也看現時接種的情況。我們也有與袁教授商討,他一直以來都有給我們建議。當然他希望如果有九成的人能夠完成接種,這是最好,從整體的角度、社會的角度會是更好。當然他也多次提過,這個變種病毒在多處肆虐,其傳染力很快,所以我們要很小心,就算在「疫苗氣泡」的大前提下,我們都小心翼翼。除了剛才行政長官所說,我們在其他環節要提高警覺外,我們的社交生活或社交距離,都要非常小心,所以無論戴口罩,或在自己個人衞生防護方面,都不能鬆懈。我們向着這個目標進發,但更重要的是,若第五波真的來臨,如我剛才所說,一些老人家或有慢性病的人士更加高危,因為他們如果在另一波疫情下沒有疫苗接種的保護,他們要入院或病情方面,更加不理想。所以我們用很大的力度去提高老人家的接種率。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我補充幾點。第一,剛才說到接種要多少百分比,從公共衞生角度一定是最好所有人都已經接種疫苗,這樣社會便有最強的保護。第二,當我們考慮究竟邊境的措施、外防輸入的措施或社交距離的措施有否空間放寬或調整,須考慮有很多因素,並非機械式地看去到多少百分比便會自動如何做,因為都要看全球疫情如何、看我們自己本身的接種率如何、我們社群內的接種率,例如有些高危群組的接種率如何等很多因素去考慮,我相信會從這些原則去看。
 
  有關政府僱員的接種疫苗安排,我要強調幾點。第一,有關安排絕對不是強迫僱員接種,好像有公務員工會的代表這樣說,這個說法是誤導,是不符合事實的。我們現時的要求是希望大家接種疫苗,如果不是因為醫學上的原因不能夠接種,而是自己選擇不去接種,便需要定期檢測。由九月一日開始需要自費檢測,這個安排能給予大家選擇,這是第一點。第二,我們推出「以打針取代定期檢測」亦由五月三十一日開始,已經由前線僱員開始逐步推出。較早前亦預告了這措施會逐步推展,到最後所有政府僱員都有此安排,所以這不是突然「爆出來」的。第三,公務員隊伍在政府內有義務主動接種疫苗,亦要保護同事,保護我們服務的市民,確保我們的公共服務可以持續,不受感染和爆發影響,所有這些原因都有強烈的理據,希望盡量多些同事去接種。我們亦在措施上有配合,有很多便利的措施、「疫苗假期」的措施去方便同事。同時,過去有些部門,我們亦主動安排一些醫護人員到部門,為同事做健康講座,解答同事的疑問,讓他們更加放心去接種疫苗。凡此種種我們都會去做。如果做了所有事情,有同事仍然選擇不接種疫苗,而非因為醫學、醫療上不合適,當然我們要看每個個案的情況。沒有遵行政府要求的做法時,我們按每個個案的情況,根據我們紀律行動的機制,按每個個案去處理。當然你問懲處如何,我們一向也有不同程度,按照每個個案的情況去釐定。
 
教育局局長︰我先談談教育局方面,一直以來,過去一年多,在防疫抗疫的工作上,我們和學界都是一起去做,大家的目的其實只有一個,就是希望令到學校盡量安全,讓學生可以在安全的環境下學習。今次我們亦事先與學界一些代表談過,大家都支持我們今次要求學校員工接種疫苗或者做恆常檢測,我們有信心學校員工大部分本着保護學生、盡量令到學校是一個安全的環境,一起參與這項工作。假設性的問題,如果真的有學校教職員拒絕接種疫苗,亦拒絕做檢測,學校可以根據《教育條例》、《資助則例》、《僱傭條例》,以及校方與員工之間的僱傭合約,以其現行的校本機制採取一些適當行動。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或許我也簡單補充有關院舍員工方面。大家知道,安老院或殘疾人士院舍主要由非政府機構和一些私營企業營運,所以正如剛才教育局局長所說,任何有關所謂紀律處分的問題,均由這些機構和公司處理。從政策而言,我們只希望他們盡量接種疫苗;若不接種疫苗,便要定期接受強制檢測和自費。不過我亦要說明,在未來的日子,所有關於疫情的發展皆須審時度勢。大家亦看到,有其他不少國家透過立法或行政手段,要求所有院舍員工均要接種疫苗,所以就這些問題我們一定不會排除任何可能。
 
記者:你好,想問與抵港人士有接觸的人士方面,須要接種疫苗的大約涉及多少人?有多少人已接種,有多少未接種?剛才林太亦提到,如果人們不肯接種,可以找其他人去做,其實那些檢疫酒店的員工未必可以到其他酒店工作,是否政府要「打爛別人的飯碗」?第二,想問教育局,已接種疫苗的學生可能多半日進行非學術性的課堂,以及稍後有學校可以回復全日制,這是否對於未能上全日制的學生在學習方面有點不公平?也想問教協方面,看到新華社發出評論後,教育局立即有行動,指要終止與教協的合作,這是否受了壓力?政府會否考慮取締教協?以後教育局與業界商討時是否只會諮詢教聯會,會否與其他機構商討?最後想問社區疫苗接種方面,現時八月,只得300多萬人接種了第一劑疫苗,專家都說需要九成,若延伸至十月,政府的目標是甚麼?復必泰方面,私家醫生何時可以幫忙接種?與內地通關方面,商討到甚麼情況?多謝。
 
行政長官:我也不記得你問了多少條問題。我負責最後回答有關教協的問題,現在請相關局長各自選擇回答你的問題,因為有很多問題。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我回答有關社區疫苗接種中心的問題。正如我剛才所說,我們之前呼籲大家在八月底前接種第一針,社區疫苗接種中心運作至九月底。現在我們看見未來有機會接種第一針的合資格人口會到一半,距離七成,如果我們按照目前趨勢,用兩個月時間,九月底前也有望達到。我們現時與有關的中心的機構、營運者溝通。目前,我們會積極考慮延長(營運疫苗接種中心)多一個月,之後的安排如何,我們看看接種的情況後會再定下來。另一方面,私家醫生接種復必泰疫苗方面,我們也有與私家醫生溝通,稍後會和他們落實具體安排,初步來看也不是所有的私家醫生有條件做,可能只有部分的診所有條件去做,這方面我們繼續和私家醫生商討。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至於抵港人士有多少已接種疫苗,不同地區來港的人士有點不同,如果(抵港人士)國家和地區的疫苗供應比較好,接種率會比較高,例如美國粗略估計、不是最準確數字,都有大約三成。至於其他地區和國家(的抵港人士),若其本身的地區和國家並未能提供太多疫苗接種,則這方面並不一定有很多。
 
記者:與抵港人士有接觸的人士有多少需要接種疫苗?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與抵港人士有接觸的人士基本上即在機場工作的人士、為他們進行檢測的人士、接載他們到檢疫酒店的車輛的人士,或者在檢疫酒店工作的人士。暫時我手上沒有一個整體數字,但主要都是這幾類人士。
 
教育局局長:至於有關在學校內,例如有個別學生已接種兩針,我們容許他們進行一些非學術性的活動的公平性問題,其實過往有一些體育活動或者一些課外活動亦不是所有學生都參與。如果有學生願意接種疫苗,亦過了14天,而我們認為風險可以接受,我們應該盡量給予機會他們參與更多活動,例如打球、鍛鍊身體或進行音樂訓練等。我認為這些活動不會引致不公平的問題。所以我們剛剛回應另一條問題時亦指出,為何我們要指明非學術性,就是因為我們都知道一些家長或同學都會很緊張自己若未能參與課堂時,是會有一些擔心,所以我們把範圍收窄至一些非學術性活動。當然我們希望能接種疫苗的學生都接種,那麼大家都可以一起參與這些活動,亦有機會令全級同學或全校同學都可以回到全日課堂。
 
行政長官:我綜合回答有關教協的提問,包括剛才第一位提問的記者也有問及教協的問題。首先,我必須強調,本屆政府對於教育是非常重視。本人在擔任行政長官之前沒有直接做過教育的工作,所以我在競選期間亦特別花了很多時間去接觸教育界不同的人士,包括教協。上任後,我們先抓緊做教育的工作,包括投放額外的經常性資源──當時所說的50億元教育新資源──亦包括出席很多活動,與教師團體見面,希望真的做到我在競選時的其中一個口號「同行」──與教師同行。但一場修例風波讓我們上了深刻的一課,我們沒有辦法不承認我們的教育出了一些問題。我們看到數以千計的學生沒有守法的意識,參與違法、甚至暴動的行為,亦有不少老師有組織和參與,亦有人被捕。教育與其他問題一樣,就如我在去年的《施政報告》所說,我們要有決心正本清源、撥亂反正,讓教育回歸教育。
 
  教協的全名是「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應該是以教育專業團結香港的教師來做好教育的工作,因此當年我會把它視為我應該接觸、聆聽意見,甚至諮詢的團體;但近年,正如教育局上星期發出的新聞公報所指,近年教協做了甚麼工作,特別是在修例期間及之後,大家有目共睹,是將原先教協已經持有的一些立場變本加厲,亦藉此把政治立場凌駕教育專業,令這些政治問題,甚至反政府、反中央的情緒進入學校,不單只影響學生,事實上,亦因為它是全港最大的教育組織,可以說是「騎劫」了整個教育界,令香港很多人對於教育界有很負面的看法,這對其他教師是非常不公道。在此前提下,教育局經過梳理他們的工作,公布要全面終止與教協的合作關係,我是完全支持的。這不是因為一篇社論、一篇文章,大家知道,要做這些工作並非一朝一夕。我是全面支持他們在這方面的工作,特別是有了國安法後,香港的任何組織也不能觸碰國安的底線,若它們有違規行為,我也曾說過多次,一定是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另外,第一位提問的記者提醒了我,我在二○一八年五月十九日──有人形容當時是「破冰之旅」──獲邀出席教育專業人員協會45周年會慶酒會。我剛才已說了背景,二○一八年五月時是我上任不足一年,當時仍然有這種相對比較平穩的氣氛,可以做這些工作。我想讀這段說話給大家聽,當時我為甚麼說出席是應有之義──事實上不單只是我出席,至少有五至六位局長、副局長,包括楊局長也應該有出席──我當時解釋,我們出席是因為「大家都很重視老師,很重視香港的教育發展。我希望以後我們和教協的交往,都是這一種事務性的,大家都是向着一個共同的目標,就是一個優質教育發展的目標」,但明顯教協已經偏離了這個目標,甚至違反了教育專業這個目標,所以我們採取行動是必須的。
 
  事實上,我去年在另一場教育論壇上都有再提及我這個立場。我說我開始時是完全支持我們要多做教育的工作,投放的新資源已遠遠超過競選時候的50億元經常性開支──是超過130億元的經常性開支,當中不少是回應教育界長期提出的要求,例如中小學教師職位全面學位化。我在此必須澄清,因為我聽到過去一、兩天有人說這些教育新資源當時是用來討好教協,完全沒有這件事。每項措施也是回應教育界長期提出的要求,亦是我聽到很多前線老師和中小學校長提出的要求,因為我個人的理念是如果我們能夠對老師好一點,令老師感受到他們是被關懷、被尊重的專業人士,對於優質教育一定有好處。當時,即二○二○年七月十一日,我說我是很有誠意與教育同工有商有量,希望與教育界建立夥伴關係,一起為提升香港教育質素努力,讓教育回歸教育,讓校園不再受政治和如「違法佔中」般的社會行動所影響。政府這些努力曾經帶來一段時間的理性互動發展,但可惜好景不常,這個好景不常就體現在修例風波期間,我剛才形容的那些行為方面。
 
  至於有記者問及,往後我們沒有教協作為合作夥伴會怎樣。事實上,這兩年來,凡有教育問題,包括在疫情期間學校開或關、進行面授課程或網上學習,我們都很主動接觸教育界。教育界除了這一個教師工會,當然亦有另一個教師工會,亦有更多學校團體──有辦學團體、中小學校長會、家長教師會──有很多很多教育團體,我們會繼續就如何做好教育,以及與教育和疫情相關的工作,直接徵詢這些大量的教育團體的意見。至於對於教協未來的情況,你用到「取締」二字。要取締一個組織或工會是須要有法律基礎,我今天不會評論有沒有執法機構正進行這些調查工作,但我可以很確切跟大家說,在香港要做這些所謂取締的行為,都要有很堅實的法律基礎和很充分的證據,我們才會如剛才所說──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我希望每一位老師都不要認為我們這次行動是不認同老師對香港的重要性或背棄了我本人對於優質教育的投入和熱誠。我相信香港絕大部分老師是盡心盡力教育我們的學生,亦希望在未來,我們能夠透過這些老師的共同努力,培育我們的下一代成為有國民身分認同、香港情懷和社會責任感,依法、守法的下一代。多謝大家。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



2021年8月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2時5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