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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退休金上訴委員會和公務員公積金計劃政府自願性供款上訴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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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七月三十日)宣布,行政長官已委任林翠華出任退休金上訴委員會和公務員公積金計劃政府自願性供款上訴委員會的委員,任期三年,由二○二一年八月四日起生效。

  政府感謝即將離任的委員陳詠儀,於過去多年為上述兩個委員會作出的寶貴貢獻。
 
  退休金上訴委員會是根據《退休金利益條例》(第99章)成立的法定組織,負責就公務員提出關於拒絕批予、取消、暫停支付或扣減退休金利益的呈請,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公務員公積金計劃政府自願性供款上訴委員會為行政組織,就公務員提出關於反對沒收或追討其來自該計劃的政府自願性供款累算權益的申述,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
 
  兩個委員會的召集人暨委員為陳家樂,另一名委員為胡經昌。
 
2021年7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