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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訂車輛登記號碼拍賣八月八日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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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輸署今日(七月二十九日)宣布,下一次自訂車輛登記號碼拍賣會於八月八日(星期日)在灣仔香港會議展覽中心L1樓N101會議室舉行。
 
  運輸署發言人表示:「當日將會公開拍賣一百八十個已獲批准的自訂車輛登記號碼。名單已上載到運輸署網頁www.td.gov.hk。」
 
  自訂車輛登記號碼的底價為五千元。已繳交五千元按金的申請人仍須出席拍賣會並須參與競投(包括競投第一口價),否則所申請的自訂車輛登記號碼可能會以底價售予另一競投人士。
 
  有興趣參與競投的人士應留意以下事項:
 
(一)競投人士應帶同以下文件,以便在成功投得車輛登記號碼後立即辦理登記及付款手續:
 
(i)成功競投人士的身分證明文件;
(ii)買主的身分證明文件(如買主與成功競投人士為不同人士);
(iii)公司註冊證副本(如買主為有限公司);及
(iv)劃線支票並註明收款人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若以支票繳付買價,有關號碼配予汽車的申請需於拍賣日期後首三個工作天待支票確認兌現後,才可完成。成功競投人士亦可以「易辦事」繳款,但需留意繳款卡的同日過數款額上限。期票、現金、信用卡或其他繳款方式將不被接納。
 
(二)買主須在競投完成後立即以「易辦事」或劃線支票繳付有關的買價,並填妥「自訂車輛登記號碼發售備忘錄」。文件一經簽訂,即不能更改文件內的資料。
 
(三)自訂車輛登記號碼只能配予以買主名義登記的汽車。任何車輛登記號碼如需以有限公司名義登記,買主必須立即出示該公司註冊證。
 
(四)自訂車輛登記號碼的展示須符合載列於《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附表四的規定。
 
(五)自訂車輛登記號碼的英文字母、數目字及空位的排列方式(即拍賣時的單行及雙行排列方式)是不可以更改的。
 
(六)買主須於拍賣日期後十二個月內,向運輸署署長申請將自訂車輛登記號碼配予以買主名義登記的汽車。買主如未能在十二個月內將自訂車輛登記號碼配予汽車,運輸署署長將根據法例規定取消該自訂車輛登記號碼的分配並安排另行分配,而不會事先通知有關買主。
 
(七)基於公共衞生的考慮,所有參與拍賣會的人士均須接受由運輸署現場安排的體溫檢測。體溫高於攝氏37.5度或拒絕接受體溫檢測的市民會被拒絕進入拍賣會場及繳款室。運輸署亦會要求進入拍賣會場及繳款室的人士佩戴口罩及先用酒精搓手液清潔雙手,並在拍賣會及繳款進行期間全程佩戴口罩。
 
(八)為減低病毒傳播風險,運輸署會調整拍賣會場及繳款室的座位間距和座位數目,並實施人數控制措施。運輸署亦呼籲競投人士應盡量減少同行人士的數目。另外,為縮短人群聚集時間,上午及下午的拍賣會各分成兩節進行。上午拍賣會的第一節由上午九時二十五分開始,第二節則在不早於上午十時三十分開始;下午拍賣會的第一節由下午二時二十五分開始,第二節則在不早於下午三時三十五分開始。第二節開始前會消毒場地。有興趣競投人士可按當天拍賣會的車輛登記號碼的所屬時段,進入會場參與競投。
 
(九)為了更有效地協助衞生署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及保障市民和員工安全,市民進入拍賣場地(包括拍賣會場及繳款室)前須用手機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或登記姓名、聯絡電話和到訪的日期及時間。因應有關安排,市民輪候進入拍賣場地的時間可能會稍長,請市民耐心等候。
 
  運輸署發言人續稱:「在填妥『自訂車輛登記號碼發售備忘錄』後,買主會獲發付款收據及一份『自訂登記號碼分配證明書』。分配證明書會用作證明有關的自訂車輛登記號碼的持有權。市民如欲購買配有自訂車輛登記號碼的汽車,應要求賣方出示有關的分配證明書,並留意分配證明書內的資料。前往運輸署辦理汽車過戶手續時,申請人必須出示該份分配證明書及其他所需文件。」
  
  有關拍賣的其他詳情,請參閱「自訂車輛登記號碼拍賣重要事項須知」。該須知可於運輸署各牌照事務處索取或從運輸署網頁www.td.gov.hk下載。
 
2021年7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1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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