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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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日(七月二十八日)在添馬政府總部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財政司司長:各位傳媒朋友,今天請大家過來,是想向大家公布,我已經根據《公司條例》第841(2)及(3)條賦予的權力,委任陳錦榮先生為審查員,調查壹傳媒有限公司的事務。
 
  大家最近都留意到不少關於壹傳媒、其子公司及其高級管理人員的新聞報道。在引用法定權力作出委任時,我已經檢視了關於壹傳媒事務的相關事實及情況,以及目前我們所掌握的資料。我認為壹傳媒的事務已經出現符合條例841(2)條所訂明的情況,當中包括:壹傳媒的事務以不公平地損害股東及債權人利益的方式處理;壹傳媒的高級人員利用該公司進行違法行為或涉嫌多項與該公司事務密切相關的欺詐及不當行為;壹傳媒的高級人員違反了受信責任或未能恰當謹慎地履行該責任;及壹傳媒的管治遠遠未達到一間上市公司的應有標準。
 
  當中有幾項情況尤其令我關注。首先,壹傳媒於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的公告中聲稱公司流動資金充裕,可應付由二○二一年四月起18個月的運作。然而,當保安局局長於二○二一年六月十七日凍結其三間子公司大約1,800萬元銀行結餘時,壹傳媒於不到一星期之內──即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宣布其中一間主要子公司的出版業務需要終止。其次,我亦留意到,該公司未能依照《上市規則》公布其初步年度業績,而其後於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作出一項公布,首次披露公司於二○二一年四月一日提前向其前主席及主要股東償還1億5,000萬元的貸款,令公司的現金急劇減少。根據壹傳媒過往年報,有關貸款應該尚有相當長的時間才到期,令人不禁懷疑該筆還款是否有意圖欺騙公司債權人。第三,我留意到壹傳媒高級人員於二○二一年四月被控與使用一幅其子公司所擁有的用地有關的欺詐罪。第四,在二○二○年底及二○二一年中,壹傳媒的三間子公司及其高級人員因為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之下的數項嚴重罪行而被控。這些情況令人懷疑壹傳媒的事務是否按照其高級人員的個人利益來處理,並因此令公眾股東蒙受損失。
 
  以上情況令人非常關注壹傳媒是否出現嚴重管理失當,尤其是這間公司的高級人員是否涉及上述的犯罪或不當行為,以及在防止這些行為及事情發生及保障公司股東及債權人的利益上,是否有盡職。
 
  有見及此,作為財政司司長,我認為有必要基於公眾利益引用相關的法定權力,對壹傳媒的事務,委任審查員進行調查。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及商業中心,香港非常重視並極力維護健全的公司管治及相關制度,以及保持經過政府、監管機構和商界多年努力為香港在國際上建立的良好聲譽。香港的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恪守良好的公司管治標準,對維持高質素、公平及有效的市場至為重要。同時,我們亦必須確保註冊公司的權利不被濫用。

  獲委任的審查員需要調查壹傳媒的事務,會就以下事項得出結論並作出報告:(i)壹傳媒的事務是否正以或曾以不公平地損害成員的利益、意圖欺詐該公司債權人或任何欺詐或非法目的的方式處理;(ii)壹傳媒的高級人員有否按其個人利益來處理公司事務而導致公司的公眾股東蒙受損失;(iii)壹傳媒的高級人員是否涉及對該公司、其成員或債權人作出欺詐、失當或其他不當行為;(iv)壹傳媒有否向股東作出全面、充分和及時的披露;(v)壹傳媒的高級人士是否沒有履行其應盡之責任或履行職責時有所疏忽;(vi)壹傳媒與其前主席之間的借貸及還款是否真實、按公平原則及正常業務需要來進行;(vii)作為一間上市公司,壹傳媒的管治是否健康;(viii)按照相關條例,我作為財政司司長,倘若要對任何壹傳媒董事作出申請取消資格令,是否符合公眾利益。
 
  審查員在調查方面的權力在《公司條例》中已經清楚列明,我在此不再詳述。我已要求審查員在六個月內向我提交最終報告以供考慮。
 
  獲委派出任審查員的是陳錦榮先生,他是資深會計師,並曾任香港會計師公會會長。他亦曾任證券及期貨監察委員會的非執行董事,具有豐富的公共服務經驗,現為多個政府委員會的成員。
 
  各位傳媒朋友,容許我向英語的聽眾說幾句。
 
記者:司長,想問三條問題,第一個問題,其實是否最主要考慮國安法這個因素?最終目的是否要港交所撤銷壹傳媒的上市地位?政府由凍結資產開始到現時審查,對於股東的損失是否需要負上一定責任?第二個問題,其實最終是否想做一個「殺一儆百」的效果,而對其他可能曾經反對過《逃犯條例》的私人或上市公司鋪路去審查他們?會不會進一步打擊「黃色經濟圈」這件事?第三個問題……
 
財政司司長:讓我先回答你的問題。第一,正如我剛才所說,今次我引用這個權力,是來自《公司條例》第841(2)及(3)條,裏面寫得很清楚在甚麼情況下財政司司長可以引用這個權力。而我們今次引用這個權力,正如我剛才所說,在過去一段時間裏,我們看到這間公司,譬如說其財務狀況的披露,關於該公司是否有能力繼續經營下去,它所披露的資料前後出現一些不一致,甚至有可能有誤導成分。此外,這間公司和其董事都觸犯了不同的法例,這間公司是否被用作為進行一些非法用途?在這個過程中董事有沒有盡職去防止這些事情發生?有沒有參與在內?所有這些都指向這間公司的公司管治,在公司管治中董事有沒有盡職做好其責任?這個是我們今次調查所引用的權力來源。剛才我亦說過,根據條例的841(3)條,我認為引用這個權力來進行是次調查符合公眾利益。

  在條例當中,在甚麼情況下可以引用這個權力,其實也寫得很清楚,就是必定要出現這類情況,我才可以引用這些權力。我很扼要地解說:在841(2)條中說明財政司司長如果認為該公司的業務正在或是曾經以不公平地損害普遍成員的利益方式處理,成員在這裏即是股東;或是有人正在或曾經出於欺詐這間公司的債權人或者其他債權人的意圖來處理這間公司的事務;或是正在或曾經以任何欺詐或非法的目的來處理這間公司的事務;或是有情況顯示這間公司的組成和它的事務管理人在這間公司的管理方面對公司的股東,對其債權人作出欺詐或失當的行為,又或其他不當的行為,而在我去引用這個權力時亦要符合公眾利益才可以,所以不是隨便可以動用。請你繼續提問餘下的那條問題。
 
記者:其實你是怎樣評估今次對商界或外資的影響,及對於整個市場的影響?因為這幾天的港股都下跌了一千多點,美國亦說有可能制裁一些基金投資中港股市,再加上這樣的審查,你看會不會令市場有劇烈的震盪?
 
財政司司長:我認為現在我們引用這個權力進行調查與你剛才所擔心的事情是風馬牛不相及,互不相干的。我們對這間公司所進行的調查,是基於過去一段時間,正如我剛才所說,出現了不同的情況而令我們看到這間公司的管理出現不當、其管治出現嚴重問題,所以我們引用這個權力去調查。而引用這個權力去調查的目的是想維護我們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國際商務中心,及多年來在國際上辛苦建立起來,別人對我們的信任和信譽。

  至於最近股市回落,大家都看到鄰近地區的市場亦有所調整,當然大家調整的幅度不一,而最近這次調整,看到是由外圍市場一些政策上的調整,以及一些地緣政治因素所觸發。回顧過去這兩年,雖然香港經歷了不平凡的兩年,但在這兩年裏我們的金融市場其實一直平穩運作,流入的資金有不少,去年流入了大約500億美元,前來上市的公司亦非常暢旺、非常熱鬧,亦看到香港在資產管理的業務去年增長了超過百分之二十,達到35萬億元。這些統計數字在早前的其他場合也曾公布過,我就不再詳細列出來。所以對於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和營商環境,我們仍然是很有信心。而在這個過程中,我們認為要維持香港的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有高水平的公司管治是很重要。
 
記者:想問對上一次你引用這條條例委任一個調查員去做同樣的事情是甚麼時候?今次是否第一次?另外行動是否像之前的執法行動般繼續針對壹傳媒?過往很多上市公司都出現剛才你說的問題,未公布財務,例如有數個大停板──華融、保利協鑫這些都停到現在,為甚麼沒有行使這些權力去調查?你剛才提到的管治上市公司,其實證監會、警方的財富調查組,甚至是ICAC(廉政公署)都有進行,為甚麼今次你要特意委任一個調查員去做這件事?這是否你的最高任務之一?剛才也提到,港股下跌了很多天,雖然你提到外圍股市有些調整,但其實看到無論是亞洲地區還是美國股市仍在歷史高位附近徘徊,但港股已經去到一個技術性熊市,無論是內地的北水資金或外國資金都拋貨拋得很厲害,你口中所說的地位非常穩固,在我們暫時見到的這個情況看來是否屬實呢?特別是在美國提到的政策,提醒企業在香港經營的風險,其中一項提到的是關於國安法,而你提到「蘋果」很多高層違反法律,很多位被捕的就是(因為)國安法,會否擔心你因為這件事再出手的話,其實會進一步打擊外資,會令到近日比較低迷的資本市場再低迷、再下沉,反而影響了一些投資者或小市民的利益呢?他們的強積金也是買港股的。謝謝司長。
 
財政司司長:特區政府引用這條條例去委任審查員,上一次是一九九九年的百富勤事件,當時百富勤已經停業,正在清盤過程中,委任審查員的其中一個目的是在過程中找出有甚麼地方可以作出改善,避免同樣情況發生。這次委任審查員,他完成調查後會有報告給政府,建議有哪些地方可以提升,以使我們在公司企業管治做得更好。剛才你提到其他的執法機構是否進行一些調查。它們都是按不同法例,有其在法例裏授予的不同權力和範圍。我們也有考慮過,認為這次引用《公司條例》去進行調查是最全面的,所以我們決定這樣做。剛才你提到「蘋果」的高層管理人員牽涉的一些違法行為,除了你剛才所說的之外,其實亦有其他方面,剛才我已說過就不再重複了,例如包括剛才提到與使用一間子公司用地上的一些違法行為。

  至於港股,回顧香港的金融市場,歷盡這麼多年,其實大幅上落,我們都見過不少,在這個過程裏,最重要的是我們的市場是否有秩序地運作。我亦了解過這兩天,沒錯,我們的股市是回調了不少,主要原因是一些外圍政策上的改變,還有在過往的升市裏,有個別股份的股值亦升到相當水平,所以有些調整,這些情況亦是慣常的。根據證監會向我們報告,在這段時間一直留意着場內、場外,除了現貨市場,還有衍生工具、期貨市場的情況,全部都是有秩序地運作,而結算方面亦相當順暢。市場下跌了兩天,有部分要加按金,都全部付清。所以在我們來說,最重要的是市場進出自如、運作有序,不論升市、跌市,對於投資者來說是一個很重要的保障。
 
記者:但資金流失方面有何看法?單是香港幾日以來……
 
財政司司長:資金的進出,我覺得不能以一個短時間來作過分解讀,無論是二○一九年或二○二○年,在市場上不同時間都有傳出資金流出香港,令聯繫匯率受壓。我們回顧一下,其實不管是二○一九年、二○二○年,我們的金融市場、貨幣市場的資金出入來說,第一,自由出入,隨時出、隨時入都可以;第二,匯率保持在7.75至7.85之間,隨時任你換,流入來是歡迎,流出去都不是問題。我還記得二○一八年四月左右,我們有段時間流了一些資金出去,那時總共流出了大概1,500億港元左右,那時亦有人擔心我們的資金流出會否有問題,但其實回顧一下,那是一個很正常的出入。在上次二○一八年流出1,500億港元之前,其實流入了10,000億港元,所以流出的佔流入的百分之十五都不夠,而我們在銀行裏的結餘非常充裕,利息也很低。今次市場回調,有些資金可能流出,亦不需要擔心,因在去年流入的差不多有500億美元。國際金融中心的優點在香港來說,就是資金隨時自由進出,匯率亦穩定,所有事情也是透明,有很客觀的準則。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



2021年7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2時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