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遲付工資被判罰款五萬六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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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公司沒有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在工資期屆滿後七天內向四名僱員支付工資,涉及款額約五萬二千元。
勞工處發言人說:「有關裁決向所有僱主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向僱員發放工資。」
發言人續說:「勞工處不會容忍上述違法行為,並會嚴厲執法,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
完
2021年7月2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05分
香港時間17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