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立法會四題:受房委會工廠大廈清拆影響的租戶
*********************
  以下為今日(七月二十一日)立法會會議上鄭松泰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的答覆:
 
問題: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於本年五月公布,決定清拆轄下四幢工廠大廈,以把有關用地改作住宅用途。據悉,超過二千個租戶受影響,當中不少是已經營數十年並向社區提供民生用品的中小企業。房委會會向每個受影響租戶發放相當於15個月租金的特惠津貼,並會向每個在明年二月前遷出的租戶額外發放十萬元現金。有受影響租戶表示,該等款項金額太少,不足以讓他們另覓地方繼續經營,或支付結業所招致的費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房委會基於甚麼準則把上述款項定於十萬元的水平;及
 
(二)房委會會否與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商討,制訂一套財政及行政支援方案,向受影響租戶提供額外支援;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眾所周知,公營房屋短缺,是政府當下首要解決的問題之一。為能滿足社會對公營房屋的殷切需求,政府一直積極覓地造地,以增加公營房屋供應。
 
  行政長官在2019年《施政報告》中邀請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研究重建轄下六個工廠大廈作公營房屋用途。房委會已完成有關研究,並決定將其中四個工廠大廈,即業安工廠大廈、穗輝工廠大廈、宏昌工廠大廈和葵安工廠大廈的用地作公營房屋發展。另外兩個工廠大廈,即晉昇工廠大廈及開泰工廠大廈則因為受環境限制,現階段不適宜作房屋發展。房委會通過上述研究結果,會為相關的四個工廠大廈用地開展改劃用途的程序,並同時清空及拆卸有關建築物。有關安排可縮短重建計劃的時間,加快房屋供應,以滿足公營房屋的殷切需求。
 
  就鄭松泰議員的提問,我現在綜合回覆如下:
 
  房委會轄下工廠大廈以商業原則營運,租戶以三年定期租約形式租用。根據租約,房委會有權在給予租戶三個月通知後終止租約,而租戶在法律上或合約上並無權獲得遷置或任何形式的補償。為了協助租戶搬遷,房委會不單提早通知受重建或清拆計劃影響的租戶,讓他們早作計劃,亦在參考當前情況後,決定提供一系列的協助安排,包括特惠津貼等。
 
  除給予受影響租戶18個月通知期,讓他們於二○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或以前遷出單位外,房委會亦向受影響租戶發放特惠津貼,金額為15個月的租金或暫准證費,並按公布清拆計劃當日(即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於有關租約或暫准證內訂明的租金或暫准證費計算。
 
  有意繼續經營的受影響租戶可選擇參與局限性投標,優先競投房委會餘下兩個工廠大廈,即晉昇工廠大廈及開泰工廠大廈的空置單位,並享有三個月免租期。選擇不租用或未能成功租用房委會餘下兩個工廠大廈單位的受影響租戶可獲發放一筆過款項,數額以每個25平方米的標準單位25 400元計算。他們亦可選擇租用私人市場的工廠大廈單位。房委會擬重建的四個工廠大廈的總室內樓面面積約為12萬平方米。根據差餉物業估價署的資料,截至二○二○年十二月底,私人分層工廠大廈的空置單位面積超過100萬平方米,供應充裕。這些私人工廠大廈單位中亦有與四個房委會擬重建的工廠大廈樓齡、面積、租金或地區等相約的單位。
 
  考慮到同時清拆四個工廠大廈會有較多租戶受影響,而房委會餘下兩個工廠大廈的空置單位供應有限,房委會於是在是次清拆計劃中亦首次作出特別安排,為租戶提供「早鳥優惠」。不租用房委會餘下兩個工廠大廈單位,並提早在二○二二年二月底或以前遷出及交還單位的受影響租戶,會獲得額外發放一筆100 000元的「早鳥優惠」,以鼓勵他們及早在私人市場物色合適的地方或作出其他計劃。房委會相信這筆額外的款項可為不租用房委會餘下兩個工廠大廈單位的受影響租户提供一定的幫助,特别是現時租用較少單位,例如一至兩個標準單位的租户。
    
  假如租戶以月租2 500元租用一個25平方米的標準單位,有關租戶可獲的特惠津貼數額為37 500元。若租戶不租用房委會餘下兩個工廠大廈的單位,可多獲一筆為數25 400元的款項,合共62 900元。如租戶於二○二二年二月底前遷出及交還現租單位,更可額外獲得「早鳥優惠」100 000元,即款額總數可達162 900元。
 
  房委會理解個別租戶或有不同的需要,因而希望獲得更多協助。現時房委會提供的各項津貼及款項,上述例子的租户可獲得的最高款額已達其每月租金的65倍。事實上,個別租用較多單位的租戶可獲的最高款額超過200萬元。由於涉及公帑的運用,房委會必須審慎處理。房委會會繼續與受影響租户保持緊密聯繫,適時回應他們的查詢和關注事項。
 
  多謝主席。
 
2021年7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5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