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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五題:鐵路車站上蓋物業發展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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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葉劉淑儀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的答覆︰
 
問題:
 
  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與一家地產發展商正合作發展位於港鐵大圍站上蓋的物業發展項目柏傲莊。該發展商於本月八日宣布,決定拆卸並重建屬該項目第III期的兩座興建中樓宇,原因是該等樓宇的牆身底座混凝土於強度測試中未達獲批設計的要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是港鐵公司董事局的成員,運輸及房屋局會否就上述事件進行調查,並向本會提交有關報告;如否,原因為何;
 
(二)有否評估,港鐵公司作為該項目的發展商之一,有否責任監管建築工程的施工是否合規;如有評估而結果為有,監管機制的詳情為何;如評估結果為否,原因為何;及
 
(三)是否知悉,是次施工失誤的發現過程,以及哪些單位及人員須為失誤負責;政府有何措施防止日後發生類似事件?

答覆:

主席:
 
  政府高度關注港鐵大圍站上蓋私人發展項目柏傲莊(發展項目)第三期,部分鋼筋混凝土結構構件所用的混凝土強度低於屋宇署批准圖則的指明等級強度的事件。有關部門和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已就事件展開調查和作出跟進。
 
  就葉劉淑儀議員提問的各部分,經諮詢發展局及港鐵公司後,我現在綜合回覆如下。

  港鐵公司是發展項目的擁有人,負責整個項目的規劃,並管理與營運中鐵路的銜接事宜。港鐵公司通過公開招標,將物業發展項目批出予發展商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港鐵公司表示,根據發展商與港鐵公司簽訂的協議,發展商須負責設計、建造、協調及監督整個項目,確保所有的建造工程完全符合相關法例要求。由於發展項目位處鐵路範圍附近,港鐵公司作為鐵路營運者一直按其維修保養管理系統,密切監測建築工程對鐵路設施結構可能造成的影響,包括定期監測路軌狀況,以及路軌、月台與架空電纜相互高度及距離的參數,以確保鐵路安全。
 
  就是次發展項目中部分混凝土強度不足的事件,港鐵公司已敦促發展商全面調查及盡快落實妥善的補救方案,以確保相關樓宇符合已獲批設計的要求。與此同時,港鐵公司亦已要求發展商對發展項目中其餘各座的施工質量進行確認。
 
  政府一直重視建築工程的安全及質素,就私人發展項目而言,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規定負責建築工程的註冊建築專業人士及註冊承建商必須妥善監督建築工程,以確保按照《建築物條例》及其附屬法例、該工程的批准圖則,以及建築事務監督按上述法例施加的命令或條件進行,包括符合規定的標準。另外,屋宇署設有地盤監察組,以巡查地盤及突擊視察等方式,監管地盤建築工程的施工,以確保公眾安全及工程質素。
 
  屋宇署於二○二一年六月十八日收到該發展項目的註冊結構工程師的通知,指根據第八座七樓至八樓兩根鋼筋混凝土支柱取樣的抗壓測試結果,發現所用混凝土的強度低於屋宇署批准圖則的指明等級強度,相關註冊結構工程師已主動暫停該座的上蓋建造工程。其後,屋宇署於七月六日再次接獲通知,指第八座的鋼筋混凝土承力牆及第一座部分鋼筋混凝土支柱及承力牆亦出現類似情況,該註冊結構工程師即時暫停第一座的上蓋建造工程。
 
  屋宇署於兩次收到通知後均立即派員視察,並一直密切跟進,包括要求相關註冊建築專業人士進一步提交資料及補救工程建議,以及調查事發原因,並指明有關上蓋建造工程須繼續暫停,以確保公眾安全。屋宇署經視察後,確認發展項目全數七幢住宅大廈的整體結構並沒有明顯危險,並已要求相關註冊建築專業人士於七月三十日前提交事件的全面報告,並正詳細檢視相關註冊建築專業人士七月為項目其餘五幢大廈所進行的額外測試初步結果。此外,屋宇署正就事件有否涉及違反《建築物條例》進行調查。
 
  就有關涉事兩座大廈的拆卸重建工程,屋宇署已要求相關註冊結構工程師提交拆卸工程的圖則,當中須涵蓋拆卸工程的程序、細節、安全及保護措施等,確保符合法規要求。屋宇署會就有關的拆卸工程徵詢港鐵公司意見。拆卸工程須待屋宇署批准及發出施工同意書後,方可由獲委任的註冊專門承建商展開。運輸及房屋局亦已責成港鐵公司必須確保在發展商清拆和重建樓宇的過程中,鐵路服務和安全不受影響。港鐵公司會審視發展商提交的風險評估及施工方法,確保全面落實所需的鐵路安全保護及管控措施。港鐵公司亦會成立專責小組,審視承建商的拆卸及重建施工方案及保護措施,並持續及嚴謹地監察拆卸及重建過程,透過現場巡查及實時偵測系統密切監察有關工程,確保鐵路服務和安全不受影響。多謝主席。
 
2021年7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0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