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屆立法會會期中止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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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發言人今日(七月二十一日)表示,在考慮相關的選舉法例,以及過去公共選舉的一貫做法,行政長官已指明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為第六屆立法會會期中止的日期,其運作亦隨之終止。
 
  根據《立法會條例》(第542章)第6(3)條,為使立法會換屆選舉得以舉行,行政長官可在立法會任期完結前中止立法會會期,以終止立法會的運作。考慮到二○二一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將於今年十二月十九日舉行,而選舉的提名期將訂於今年十月三十日至十一月十二日,為確保所有候選人(包括現任立法會議員)均在平等的基礎上競選,行政長官已指明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即提名期展開的日期)為第六屆立法會會期中止的日期。
 
  有關立法會會期中止日期的公告,將於七月二十三日刊登憲報。



2021年7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