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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八題:航速限制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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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何俊賢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的書面答覆︰
 
問題:
 
  雞籠灣魚類養殖區位於被劃為航速限制區(限制區)的橋咀洲東。有業界人士反映,橋咀洲東一帶海域多年來經常有船隻以高速行駛,而所掀起的湧浪破壞該養殖區的魚排,打擊養魚戶生計並嚴重危害在養殖區作業人士的安全。雖然政府於去年延伸了橋咀洲東限制區的界線,但情況未見改善。關於限制區,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有何措施確保船隻在各限制區內,不會以超過法定最高許可速度行駛;
 
(二)過去五年,每年海事處在各限制區內採取執法行動的詳情,包括巡邏次數,以及所涉人手及船隻數目;
 
(三)過去五年,每年政府接獲多少宗有關船隻在限制區內超速行駛的舉報,以及分別有多少人被拘捕、檢控及定罪;
 
(四)鑑於不少海上作業人士反映,難以準確掌握限制區的界線,有否評估海事處現時向公眾發出的指引是否足夠;若有評估而結果為否,有何改善措施;及
 
(五)會否採用多管齊下的方式解決船隻在限制區內超速行駛的問題,包括檢討與限制區有關的管理措施、推出措施減低船隻超速行駛對魚類養殖區造成的滋擾,以及加強執法行動;若會,詳情(包括推行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何俊賢議員的提問,在徵詢海事處後,現答覆如下:

(一)政府於二○一九年十月建議修訂《船舶及港口管制規例》(第313A章)和《商船(本地船隻)(一般)規例》(第548F章),以實施本港水域航速限制區的改善措施,提升海上安全。修訂建議包括在西貢及大埔區新增共八個船隻航速限制區,並修訂部分現有限制區的界線及延長某些限制區的限制期和限制時段,以及提高違反相關法例的罰則。相關規例已於二○二○年四月一日生效。

  海事處除會定期舉辦海上航行安全研討會向相關的海上業界人士講解限制區的規定外,亦會每年發出海事處通告和舉行水上活動安全研討會,以及在海上巡邏時向公眾人士及船隻操作人派發小冊子,提醒他們有關限制區的法例要求,包括各限制區的限制期、最高許可航速及罰則等。相關海事處通告亦上載到海事處網站以供市民查閱。

  此外,除在香港水域進行日常巡邏外,海事處亦會不時聯同水警進行反超速行動,以偵測器材(即鐳射槍)偵測限制區內船隻的航速,對發現違反有關規定的船長進行截查及檢控。

(二)及(三)有關過去五年有關各限速區的執法行動詳情,表列如下:
 
 年份 巡查及執法行動次數 處理超速行駛的投訴數目 提出檢控宗數 定罪個案宗數
二○一六年 195 0 2 1
二○一七年 180 1 0 1
二○一八年 196 3 0 0
二○一九年 221 3 17 15
二○二○年 234 11 13 12

  海事處現時有29艘巡邏船每日在香港不同水域進行日常巡邏。在限制區的限制期、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海事處會調動專責的巡邏船於各限速區內進行特別巡邏,每艘巡邏船上均會有一名海事督察當值。另外,海事處亦會不時進行反超速行動,由至少兩艘巡邏船及至少五名海事督察負責執行。

(四)正如答覆(一)所述,限制區的法例要求及其實施詳情已於小冊子及每年的海事處通告清楚列明。有關限制區的界線,亦於本港出版的本地船隻海圖冊,以及於提供香港水域海圖資訊的免費流動應用程式「eSeaGo」內清楚劃明。另外,海事處出版的「香港海港設施布局圖」亦有顯示有關限制區資訊。在去年新修訂的法例實施以來,海事處的執法人員在調查懷疑超速個案時,絕大多數涉事的船長均承認知悉在限制區內行駛,因此海事處認為現時的指引是足夠的。

(五)海事處一直關注限制區的實施成效。因應有關限制區的最新法例修訂,海事處不時留意並檢討一些船隻較密集及較常接獲超速報告的水域,並持續加強相關的巡邏,以提升包括進行水上活動及養殖區作業人士和設施的安全。鑑於某些新的限制區(例如橋咀洲東一帶水域)可能因地理環境而令偵測速度有困難,海事處已加強於該些水域的巡邏,亦於去年購入能於更遠距離及更準確偵測速度的器材。首批器材預計將於本財政年度內投入服務。

  此外,海事處設有熱線。市民如發現有船隻在限制區內超速行駛,可向海事處海港巡邏組舉報。
 
2021年7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6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