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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一年度第一次幼稚園校舍分配工作就四所幼稚園校舍接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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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今日(七月十六日)宣布,二○二一年度第一次幼稚園校舍分配工作推出四所校舍,現邀請合資格的申辦團體申請。該四所幼稚園校舍的資料詳載於附件。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是次推出的四所幼稚園校舍,包括三所位於北區已落成/預計在二○二一年落成的新屋邨幼稚園校舍,每所提供六至八間課室;而另一所校舍屬於領展物業有限公司(領展)旗下的現有校舍,位於西貢區,提供六間課室。教育局受香港房屋委員會和領展委託提名營辦團體,有關的校舍分配工作將以申辦團體互相競逐的方式進行。」
 
  發言人表示:「教育局曾在二○二○年就分配幼稚園校舍的事宜徵詢各持份者的意見,在聽取業界的意見後,考慮到幼稚園的實際情況,以及希望減省申辦團體的行政工作,教育局決定由二○二一年度起開始採用簡化機制審核有關申請,以提名合適的營辦團體。」
 
  考慮到學生人口下降,現時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計劃)的幼稚園提供的學位足以應付需求,但各區的供求情況及家長選擇有一定差異。此外,在優質幼稚園教育政策下,教育局一直致力物色合適地方供有需要的幼稚園使用,特別對於現時需要承擔較高昂的租金、校舍環境和設施殘舊、面對區內幼稚園學位過剩等問題的幼稚園,可申請遷往上述校舍。教育局會優先考慮參加計劃的幼稚園擬作搬遷用途的申請,如未能就此選出合適的申辦團體,才會考慮營辦新幼稚園的申請。
 
  教育局會根據經校舍分配委員會訂定的準則審核每個申請,以選出合適的申辦團體,局方會提供辦學計劃的範本,並在「注意事項」載述經校舍分配委員會審視的甄選準則,供申辦團體參考。簡單而言,教育質素是重要的考慮條件,教育局會因應申辦團體的辦學計劃、過往營辦學校的表現,以及其搬遷的需要(如適用)考慮申辦團體的申請。教育局會定期向校舍分配委員會匯報幼稚園校舍分配工作的結果。
 
  發言人補充:「教育局在二○二○年八月推出為期兩年(二○二○/二一及二○二一/二二學年)的幼稚園搬遷津貼試行計劃,以減輕學校在改善學校環境方面的財政負擔,每所成功申請的幼稚園可獲150萬元的津貼(詳情載於教育局通函第127/2020號)。」
 
  申辦團體須填妥申請表格及辦學計劃資料表,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及現正營辦的學校名單(如有)一併提交。在提交申請時,申辦團體必須根據《稅務條例》第88條獲豁免繳稅,以及:
 
  1. 按/會按《公司條例》註冊成立(假如成功獲分配校舍,申辦團體須確保其組織章程細則包括分配校舍所需的全部標準條文);或
  2. 按其他條例註冊成立,而教育局常任秘書長在審閱該團體的章程後,認為可獲考慮分配校舍。
 
  二○二一年度第一次幼稚園校舍分配工作的申請表格、辦學計劃資料表、申請注意事項及其他參考資料,可於教育局網頁(www.edb.gov.hk/tc/edu-system/preprimary-kindergarten/allocation-of-kg/latest-news.html)下載。
 
  申辦團體須於二○二一年九月三日下午五時或之前,把已填妥的申請表、辦學計劃資料表、現時營辦學校一覽表(如有)及相關證明文件送抵教育局幼稚園教育分部(地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4樓1432室)。遲交的申請書,概不受理。
 
2021年7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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